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 外文名:CPC Beijing Shijingshan District City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 內設機構:8個
- 隸屬:北京市石景山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區委加強黨風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行政監察法規及市政府、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檢查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及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二)組織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監督檢查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完成反腐敗各項任務的情況。
承擔區委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三)受理對區屬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和區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區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四)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作出關於維護黨的紀律的決定;擬定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規定。
(五)對全區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廉政和遵守紀律的教育;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行政監察法規及市政府、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檢查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及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二)組織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監督檢查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完成反腐敗各項任務的情況。
承擔區委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三)受理對區屬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和區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區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四)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作出關於維護黨的紀律的決定;擬定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規定。
(五)對全區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廉政和遵守紀律的教育;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負責區紀委、區監察局向區委、區政府工作部門派出(駐)的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基層單位內設紀檢監察機構主要領導幹部的考察,提出任免意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設8個職能室:
(一)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工作報告;負責區紀委全會、常委會、書記會、局長辦公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記錄及撰寫會議紀要等工作;與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及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機關內部有關工作協調;機關黨支部日常工作。
(二)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幹部室
負責派出(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工作;本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組織紀檢監察幹部培訓;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宣傳教育室
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的宣傳教育;《中國紀檢監察報》《是與非》等報刊、雜誌的征訂發行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及通聯站工作;承擔重點調研課題,組織指導全區紀檢監察調研工作;起草、修訂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本機關書籍、雜誌的選購、管理、借閱及對外交換刊物、資料工作。
(一)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工作報告;負責區紀委全會、常委會、書記會、局長辦公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記錄及撰寫會議紀要等工作;與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及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機關內部有關工作協調;機關黨支部日常工作。
(二)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幹部室
負責派出(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工作;本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組織紀檢監察幹部培訓;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宣傳教育室
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的宣傳教育;《中國紀檢監察報》《是與非》等報刊、雜誌的征訂發行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及通聯站工作;承擔重點調研課題,組織指導全區紀檢監察調研工作;起草、修訂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本機關書籍、雜誌的選購、管理、借閱及對外交換刊物、資料工作。
(四)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信訪室
受理有關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國家公務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向有關黨政組織移送、交辦檢舉、控告件並負責督辦、審結;檢查、指導基層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及時分析、報告傾向性、苗頭性和熱點問題,協調處理信訪問題。
(五)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案件審理室
審理按許可權應由區紀委、區監察局處理的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指導基層案件審理工作;提供典型教育案例。
(六)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案件檢查室
調查區屬黨政組織和處級領導幹部及區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必要時直接調查下級單位管轄範圍內的案件;承辦區委大要案協調領導小組有關工作。
(七)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執法監察室
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區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承辦國家公務員不服行政告誡的申訴;調查處級領導幹部官僚主義失職案件。
(八)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室
承擔區委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協調、督促牽頭單位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專項任務;組織開展巡察工作;管理處級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分析全區行業風氣狀況,確定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重點,組織協調開展行業作風建設活動;承擔本機關負責的糾風專項治理工作,協調、督促牽頭單位完成糾風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全區行風評議工作;負責特約監察員和黨風廉政監督員工作。
受理有關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國家公務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向有關黨政組織移送、交辦檢舉、控告件並負責督辦、審結;檢查、指導基層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及時分析、報告傾向性、苗頭性和熱點問題,協調處理信訪問題。
(五)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案件審理室
審理按許可權應由區紀委、區監察局處理的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指導基層案件審理工作;提供典型教育案例。
(六)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案件檢查室
調查區屬黨政組織和處級領導幹部及區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必要時直接調查下級單位管轄範圍內的案件;承辦區委大要案協調領導小組有關工作。
(七)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執法監察室
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區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承辦國家公務員不服行政告誡的申訴;調查處級領導幹部官僚主義失職案件。
(八)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室
承擔區委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協調、督促牽頭單位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專項任務;組織開展巡察工作;管理處級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分析全區行業風氣狀況,確定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重點,組織協調開展行業作風建設活動;承擔本機關負責的糾風專項治理工作,協調、督促牽頭單位完成糾風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全區行風評議工作;負責特約監察員和黨風廉政監督員工作。
人員編制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行政編制27名。其中:區紀委書記1名,副書記2名,專職常委4名;監察局局長1名(區紀委副書記兼),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3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