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關於開展2014年度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實施首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貫徹落實中組部《青年英才開發計畫實施方案》(中組發〔2011〕24號)和《首都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京發〔2010〕11號),培養造就大批青年人才,推動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2014年市委組織部將繼續開展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的申報範圍、評選辦法、經費使用及後續管理等工作按照《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實施辦法》(京組通〔2014〕43號)執行。

各區、縣委組織部,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幹部(人事)處、組織處,各局、總公司、高等院校黨委(黨組)組織部(處)、人事處,各人民團體組織部:
為深入實施首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貫徹落實中組部《青年英才開發計畫實施方案》(中組發〔2011〕24號)和《首都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京發〔2010〕11號),培養造就大批青年人才,推動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2014年市委組織部將繼續開展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的申報範圍、評選辦法、經費使用及後續管理等工作按照《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實施辦法》(京組通〔2014〕43號)執行。為做好本年度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條件
(一)青年骨幹個人項目、青年拔尖個人項目
申報人須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且全職在京工作,年齡不超過35周歲(計算到2013年12月31日,19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青年骨幹個人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人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工作經歷。技能人才不受學歷限制,但須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
2.申報人須具有較好專業基礎和較強發展潛力。
3.未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各類項目資助,且未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
4.對基層一線企事業單位、遠郊區縣的申報人員給予適當傾斜;對申報內容涉及城鄉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項目給予適當傾斜。
青年拔尖個人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人須取得博士學位,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和創新思維,突出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藝術創作和創業實踐人才可適當放寬學位限制。
2.中央在京單位申報人員所申報項目應與北京市重點發展行業或科技發展重點領域密切相關,或其專業成果可在京津冀地區轉化套用。
(二)青年拔尖團隊項目
1.團隊研究選題著眼於解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2.團隊具有較好的基礎,成員穩定、結構合理,團隊成員不少於5人,平均年齡不超過35歲。
3.團隊帶頭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計算到2013年12月31日,1974年1月1日以後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員應符合青年拔尖個人項目條件。帶頭人需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與合作創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級及以上項目或重點課題的經歷。
(三)人才工作集體項目
集體項目只接受單位申報,不接受個人申報。
1.申報單位為市屬獨立法人單位。
2.申報資助項目方向應符合首都城市發展戰略定位。
3.申報資助項目能突出本單位人才工作的重點,具有較高的創新性和示範性。
4.各單位本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集體項目,已獲得資助且未結題的單位不得申報新項目。
二、評選程式和方式
青年骨幹個人項目、青年拔尖個人項目和青年拔尖團隊項目的評選程式包括申請、歸口推薦、評審、公示審定等四個環節。在歸口推薦環節,青年骨幹個人項目由各區縣、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等向市委組織部推薦本地區、本系統、本區域內的人選;在京高等院校通過市委教育工委推薦,其他中央在京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通過所在區縣的區縣委組織部推薦人選。根據本次評選工作需要,青年拔尖個人和青年拔尖團隊項目通過市委宣傳部、市教委、市科委三家歸口推薦單位推薦產生,不再由個人申報。
人才工作集體項目的評選程式包括申報推薦和審議兩個環節。各區縣、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等歸口推薦單位本年度限推薦申報一個人才工作集體項目。
符合條件的個人、團隊或集體可通過登入“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申報系統”填報信息參加評選。
三、報送材料及時間
申報材料包括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電子材料通過系統提交,並按照備註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紙質材料通過系統列印生成。具體要求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新申請項目需提交的材料
1.個人項目:
青年骨幹個人項目由申請人填寫《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青年骨幹個人項目申請表》;青年拔尖個人項目由歸口推薦單位通知被推薦個人填寫《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青年拔尖個人項目申請表》。(需通過“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申報系統”填寫、列印)
2.青年拔尖團隊項目:
由歸口推薦單位通知團隊帶頭人註冊並填寫《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青年拔尖團隊項目申請表》。(需通過“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申報系統”填寫、列印)
3.人才工作集體項目:
各申報單位填寫《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集體項目申請表》。(需通過“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申報系統”填寫、列印)
(二)往年獲資助的項目需要提供的資料
1.青年骨幹個人項目:
以往獲資助的A、B、C、D、E、G類項目應於2014年結題的個人提交《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結題情況調查表》。(需通過“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申報系統”填寫、列印)
2.人才工作集體項目:
項目應於2014年結題的單位提交《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結題情況調查表》、項目總結評估報告。(相關調查表需通過“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申報系統”填寫、列印)
3.正在進行中的項目,由歸口推薦單位強跟蹤管理,保證項目順利進行;未能按期完成的個人項目,應由歸口推薦單位提交書面說明。
(三)歸口推薦單位需提交的材料
1.歸口推薦單位資助工作情況書面報告。內容包括:目前正在進行中的受資助項目的進展情況;項目已結題的受資助個人近三年的成長情況;2014年個人項目推薦工作的開展情況。
2.《2014年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申報人員一覽表》。
3.《2014年度申請優秀人才培養資助人員統計表》。
4.《2014年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結題人員一覽表》。
(2-4項均需通過“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申報系統”下載、填寫、列印)
(四)材料報送時間及方式
1.電子材料
個人、單位網上填報時間為2014年11月3日-11月21日,各歸口推薦單位初審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28日。
2.紙質材料
往年獲資助的項目需提交的紙質材料應在初審通過後登錄系統列印,加蓋公章後逐級匯總,由歸口推薦單位連同歸口推薦單位需提交的紙質材料一併於2014年12月5日前報送至市委組織部;新申請項目需提交的紙質材料應在評審通過後登入系統列印,加蓋公章後逐級匯總報送至市委組織部。報送材料內容應不涉及國家機密,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慎重處理涉密問題,報送材料原則上不退還,請做好相關材料的備份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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