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設定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簡稱北京市委政法委)。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綜治辦)與市委政法委合署辦公。市委政法委是領導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機構。首都綜治辦是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北京市政法委一般是指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簡稱北京市委政法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
- 設定依據:《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
- 簡稱:北京市委政法委
- 合署辦公:首都綜治辦
- 作用:領導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機構
- 書記:張延昆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領導信息,
機構職責
(一)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統一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保證中央、市委的部屬和決策在政法部門的貫徹實施。
(二)研究和處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定時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實施。
(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研究有關方針和策略,向市委提出建議及工作部署意見,並組織貫徹實施。
(四)支持和監督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五)研究和制定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政策及實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決策。組織、協調和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並逐步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
(六)指導和推動政法部門黨的建設,研究制定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政法幹部隊伍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措施。按管理權和分工,負責本系統市委管理、市委委託管理幹部和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組織推動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務工作改革。
(八)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組織制定政法部門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九)指導區、縣政法委、綜治辦的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部門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政法委(首都綜治辦)設辦公室、宣傳處、幹部處、組織處、研究室、法制處、聯絡處、區縣指導處、紀檢處、老幹部處等職能處(室)及其它部門。
領導信息
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張延昆,1963年1月生,曾擔任北京市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日前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前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曉超今年7月已調任中央紀委秘書長(正部長級)。
張延昆,男,漢族,1963年1月生,河南方城人,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畢業(中央黨校法學理論專業),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政工師、經濟師。
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助理調研員,國家法務部辦公廳部長辦公室秘書、正處級秘書,北京市委辦公廳正處級秘書,懷柔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懷柔區委副書記、區委黨校校長,懷柔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區長,順義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
2013年1月,北京市副市長,順義區委書記。
2013年2月,北京市副市長。
2013年8月,北京市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
2015年10月,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5年11月,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