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設定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簡稱市委政法委)。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綜治辦)與市委政法委合署辦公。市委政法委是領導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機構。首都綜治辦是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北京市政法委一般是指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簡稱市委政法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
  • 上級機構:中共北京市委員會
  • 書記楊曉超
  • 機構性質: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部門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領導信息,

機構職責

主要職能:
(一)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統一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保證中央、市委的部屬和決策在政法部門的貫徹實施。
(二)研究和處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定時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實施。
(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研究有關方針和策略,向市委提出建議及工作部署意見,並組織貫徹實施。
(四)支持和監督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五)研究和制定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政策及實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決策。組織、協調和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並逐步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
(六)指導和推動政法部門黨的建設,研究制定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政法幹部隊伍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措施。按管理權和分工,負責本系統市委管理、市委委託管理幹部和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組織推動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務工作改革。
(八)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組織制定政法部門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九)指導區、縣政法委、綜治辦的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部門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政法委(首都綜治辦)設辦公室、宣傳處、幹部處、組織處、研究室、法制處、聯絡處、區縣指導處、紀檢處、老幹部處等職能處(室)及其它部門。

領導信息

楊曉超任北京市政法委書記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
楊曉超,男,漢族,1958年11月生,江蘇南京人,1990年12月入黨,1977年3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經濟系會計學專業),經濟學碩士,高級審計師、會計師。現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曾任市財政局商業企業財務管理處副處長、處長,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市審計局局長、黨組書記,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北京市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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