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盤水市委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

六盤水市委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中共貴州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決定》(黔黨發[2006]13號),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結合六盤水市人大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新特點提出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六盤水市委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
  • 相關精神:黨的十七大精神等
  • 套用城市:六盤水市
  • 提出組織:六盤水市委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中共貴州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決定》(黔黨發[2006]13號),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結合我市人大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新特點,提出如下意見。

詳細內容

一、充分認識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性,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也是黨在國家政權中發揚民主、貫徹民眾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根本途徑,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黨委和國家機關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認識,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二)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原則。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必須始終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毫不動搖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依法、依程式辦事,集體決定問題,集體行使職權。必須堅持走民眾路線,以人為本,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切實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工作全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構建和諧六盤水,實現六盤水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
(三)切實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學習、宣傳和理論研究。各級黨委要抓好廣大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對憲法、法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設理論的學習培訓,將上述內容作為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校)培訓黨政幹部的必修課程,作為公務員培訓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任職考核必須掌握的基本知識。新聞媒體要開設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專欄,突出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六盤水人大》的辦刊水平和質量,鞏固人大的宣傳陣地。加強對人大入口網站建設和管理,拓寬人大宣傳渠道。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監督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履職活動的宣傳報導,增加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加強人大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將其納入全市社會科學研究總體規劃,為做好新時期人大工作提供理論指導和智力支持。
二、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四)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人大工作的機制。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各級黨委要把人大工作納入總體工作布局,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市縣兩級黨委在每屆人大任期內至少召開一次人大工作會議,每半年至少聽取一次人大常委會黨組的工作匯報,討論、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批覆人大常委會黨組請示的問題。黨委在作出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前,應聽取人大常委會或者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的意見。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人大法定職責和工作特點,對人大工作提出任務和要求,加強督促檢查,抓好貫徹落實。人大常委會主任不是同級黨委班子成員的,列席同級黨委常委會會議。由同級黨委書記擔任人大常委會主任的,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同級黨委常委會會議。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列席同級黨委全會。
(五)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各級黨委要及時向同級人大常委會黨組傳達黨委的重要決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自覺把人大工作置於黨的領導之下。要健全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工作的制度,及時向黨委反映人大工作和建設中的重要情況與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建立健全人大常委會集體學習制度,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及時貫徹黨委重要會議及檔案精神,提高履職能力和工作實效。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中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六)高度重視人大常委會組織建設。要加強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建設,逐步充實年輕同志,形成合理的年齡梯次結構,保證人大領導班子的穩定性和人大工作的連續性。把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培訓納入計畫並組織實施,進一步提高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整體素質。要根據人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人大常委會機構,特別要重視解決縣級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不足的問題。各縣、特區、區要按市發[2005]29號檔案要求設立代表聯絡機構,確保代表聯絡工作順利開展。要最佳化人大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年齡、知識、專業結構,充實和加強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力量,保證人大工作的正常開展。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要保證專職占二分之一以上。縣(特區、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實行編制單列。
三、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七)支持和保證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權。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發揮人大的監督作用,支持人大常委會依據監督法對“一府兩院”實施監督,及時研究解決監督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要建立和完善對“一府兩院”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制度,促進人大監督工作規範化。人大常委會的執法檢查報告和聽取的專項工作報告及審議意見,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對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或者執行決議情況的報告,向本級人大代表通報並向社會公布。支持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行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撤職案的審議和決定等職能,以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證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職權的情況,向社會公開。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公僕意識,主動接受人大常委會的監督。“一府兩院”對人大提出的監督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研究、整改,及時報告落實情況。本行政區域內的省人民政府垂直管理部門的執法行為,必須依法接受當地人大常委會的監督。“一府兩院”主要負責人要按人大常委會要求依法列席同級人大常委會。“一府兩院”組成人員要按人大常委會要求認真參加有關會議和執法檢查、視察等活動,聽取意見,接受詢問。“一府兩院”召開的重要會議,要邀請人大常委會及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或工作機構的負責人參加。政府部門召開的有關會議,要邀請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和工作機構負責人參加。
(八)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決定權。各級黨委關於本行政區域內國家事務的重要主張,凡屬於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範圍內的、需要人民一體遵行的,要作為建議向人大常委會提出,使之經過法定程式變為國家意志。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根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抓住本行政區域內帶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的問題和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問題,適時作出決議、決定。“一府兩院”對依法應由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要主動提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決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的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法律效力,黨委要帶頭維護其權威性,推動貫徹實施,同級其他國家機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並及時報告執行情況。
(九)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選舉任免權。各級黨委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選舉、任免幹部的有機統一,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地方黨委向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幹部的規定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各級黨委要健全程式規則,促進推薦幹部工作規範化。黨委向人大及其常委會推薦幹部人選,應事先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臨時黨組織或人大常委會黨組、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的黨員說明黨委意圖、介紹推薦意見和考察公示有關情況,認真研究所提意見和建議,切實尊重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民主權利。人大常委會黨組和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的黨員應當認真貫徹黨委推薦意見,帶頭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法定任期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式辦理。
四、支持、保證、規範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
(十)保障代表知情權,提高代表審議水平和效能。擴大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的範圍,每次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前,同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向代表書面提供改革發展穩定和審判、檢察工作的基本情況。堅持邀請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及選舉單位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的制度。在閉會期間,要採取召開報告會、情況通報會,定期寄送公報、重要活動情況和參閱資料等多種方式,為代表提供關於本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信息。逐步建立與人大代表聯繫溝通的網路工作平台。
(十一)提高人大代表素質和履職能力。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推薦工作,黨委組織部門要同人大常委會黨組相互配合,切實做好人大代表的提名推薦工作。防止和克服把人大代表職務當作榮譽職務或照顧性安排的傾向,嚴把代表素質關。堅持廣泛性和先進性的統一,不斷最佳化代表的年齡、知識和專業結構,適當提高來自基層人大代表的比例。對政黨、社會團體提名的人大代表候選人人選,要充分聽取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意見,注重考察其履行代表職務的能力。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建立人大代表學習和培訓制度,加強對代表活動的組織和指導,創新代表工作方式,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完善對人大代表執行職務的保障服務。通過組織代表視察、調研、列席有關會議、旁聽庭審等形式,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職水平。各級人大代表要密切與選舉單位和選民的聯繫,及時反映人民民眾的呼聲和要求,自覺接受選舉單位和選民的監督。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人大代表,要帶頭履行代表職責。要加強對代表的教育和管理,建立代表履職的激勵約束機制,探索代表向選民述職和代表辭職機制,完善人大代表選舉工作制度。
(十二)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各級黨組織和國家機關要加強同人大代表的聯繫,為代表聯繫民眾、執行職務提供保障。要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民主權利,切實做好人大代表議案和意見的辦理工作,規範辦理程式,明確辦理責任,嚴格辦理時限,提高辦理質量,切實改變“重答覆、輕辦理,重承諾、輕落實”的現象。各級政府要把人大代表活動經費列入預算,並根據財政收入的增長逐年增加。人大代表依法參加代表活動,其所在單位、部門必須給予時間、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項保障。沒有固定收入的代表參加活動時的誤工補貼標準要相應提高。對妨礙、阻撓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或侵犯代表權益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五、切實加強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十三)以增強監督實效為重點,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緊緊圍繞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遵循堅持黨的領導、集體行使職權、不包辦代替的原則,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推動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把監督與支持有機結合起來,敢於監督、善於監督,綜合運用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等形式,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的年度計畫及年度執法檢查計畫,要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並向社會公布,以增加監督工作的透明度。進一步加強對預算收支平衡情況、重點支出的安排和資金到位情況、預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況、部門預算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向下級財政轉移支付情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預算的決議的執行情況,以及上級財政補助資金的安排和使用情況的審查監督,不斷促進財政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對司法機關的監督,督促完善內部監督制度,重點解決司法工作中民眾反映強烈的、帶有共性的問題,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十四)以加強制度建設為重點,促進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修訂完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會議、人大與“一府兩院”聯席會議等制度和議事規則,建立健全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督辦反饋制度,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深入基層、聯繫代表、聯繫民眾制度,公民旁聽人大常委會會議制度,人大信訪工作制度以及其他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規範人大工作。
(十五)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為重點,加強人大機關建設。各級黨委要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重視和關心人大機關建設,要根據工作需要,規範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內設機構。要把人大機關幹部的培養、使用、交流納入各級幹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有計畫地安排人大機關幹部進行交流、掛職鍛鍊,同時,要從黨委、政府機關選調優秀年輕幹部交流到人大機關工作。通過多種方式的交流,不斷最佳化人大機關幹部隊伍結構,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各級政府要根據人大工作的需要,從經費上切實保證人大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改善人大工作條件。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的執法檢查、代表視察、工作調研、人大宣傳等經費,必須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證。要注重解決好人大機關的辦公用房、辦公設施、工作用車等實際困難,確保人大工作的正常需要。市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縣(區、特區)人大常委會以及鄉鎮(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導與聯繫,支持、關心基層人大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
六、加強鄉鎮人大工作和推進人大街道工委建設,鞏固和發展基層民主政治
(十六)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鄉鎮人大工作。縣、鄉兩級黨委要從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鞏固基層政權的高度,注重發揮鄉鎮人大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要積極探索鄉鎮人大工作新路子,進一步推進鄉鎮人大工作,支持鄉鎮人大依法開展各項工作。縣級政府在鄉鎮的派出機構的執法行為應接受鄉鎮人大的監督。對人大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研究辦理,整改落實。重視鄉鎮人大的組織建設,進一步落實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的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不是鄉鎮黨委組成人員的人大專職副主席列席鄉鎮黨委會。要加強鄉鎮人大的力量,對於缺專職副主席的鄉鎮要及時配備。擔任人大主席的鄉鎮黨委書記,必須把人大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履行好人大主席的職責,強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要保持鄉鎮人大主席在任期內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必須嚴格依法辦事。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要專門從事人大工作,不得兼任其他行政事務工作,以確保人大工作的專業性和嚴肅性。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研究解決鄉鎮人大在辦公用房、辦公設施和工作經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鄉鎮人大組織的執法檢查、代表視察等活動經費,必須予以保障,為基層人大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十七)適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推進城市人大街道工委建設。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街道在城市的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發展基層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顯重要。設立人大街道工委,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城市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需要,是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鞏固基層政權建設的需要。要認真研究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加強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發揮其在聯繫代表、暢通民主渠道、建設和諧社區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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