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民兵問題的決定

中共中央1958年8月作出。1995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十一冊。《決定》指出,為保衛我國領土主權的完整和社會主義建設,保衛遠東和世界和平,中央決定在常規部隊和特種技術部隊之外,以人民公社為單位,建立民兵隊伍。《決定》對民兵隊伍的組建、武器、訓練內容、方式和形式等民兵建設工作作了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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