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手工業政策的指示

中共中央1950年6月12日轉發華東局關於浙江蕭山縣破壞手工業行為的通報的指示。1992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一冊。《指示》指出:中央認為蕭山縣破壞手工業的行為,是嚴重地破壞了我黨恢復和發展生產的根本方針,是一種自殺政策,是絕不能允許的。對負有造成此種錯誤之主要責任的黨員幹部,應給以必要的紀律處分。《指示》指出,為了防止今後繼續發生此類錯誤行為,各級黨委,特別是新區準備實行土地改革地區的黨委,應即認真地教育其所屬黨員幹部,堅決執行保護手工業的政策。對地主經營之手工業,亦應同樣保護,不得侵犯。《指示》強調,我們對手工業的政策,是扶助、改進、推廣的保護政策,而不是亂劃階級、亂鬥爭、亂徵稅的破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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