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徹底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中共中央1955年8月25日發出。1993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七冊。《指示》總結了1955年7月1日中央發出《關於展開鬥爭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以來的鬥爭情況,肯定前期運動已取得初步勝利,向全黨提出在機關、團體、軍隊、學校、企業(國營的、合作社營的和公私合營的)中徹底肅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任務。《指示》對下一步運動進行了部署,指出了應當注意的問題。《指示》強調指出,運動的關鍵問題是:必須反對右傾思想;必須充分發動民眾;鬥爭的重點必須是那些明顯地或者比較明顯地有反革命嫌疑的分子,不應採取大家檢討人人過關和盲目亂鬥的辦法;專案小組對反革命分子,應追問歷史,追問反革命組織,追查材料,一直追查到底;要反覆交代政策:坦白從寬,隱瞞從嚴;逮捕的批准權,屬於省市委;極少數案件以暫不破案為有利的,經公安部批准後,設法使之暫勿暴露。《指示》指出,對清查出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除判處死刑的和因為罪行較輕、坦白徹底或因為立功而應繼續留用的以外,採取判刑後勞動改造和集中起來勞動教養兩種辦法處理。對教授、工程師、醫生等高級技術人員的方針是:堅決保護一切好人;對清查出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作適當的處理:一、假冒的堅決開除,送去勞動教養,犯罪的並需判刑;二、確有技術,但又確有反革命現行活動的,判刑後控制使用;三、確有技術,政治上反動,但無反革命現行活動的,繼續留用,但要分別情況同他作適當的鬥爭;四、學術思想上的不同應與政治思想上的反動嚴格分開,對錯誤的學術思想只作學術批判,並可以自由爭論;五、有歷史問題已經交代清楚,現在又無反革命活動的,不要再追問他們的歷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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