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中開展“三反”運動的指示

中共中央1960年5月15日發出。1996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十三冊。《指示》要求各地農村開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運動,並以反貪污為重點。“三反”運動的原則是教育為主,懲辦為輔。即提高幹部政治思想水平,改善工作作風;同時清理隱藏的壞分子。《指示》指出:1.必須肯定,農村基層幹部絕大多數是好的。2.在農村基層幹部中,需要進行“三反”檢查的,應該是生產小隊以上幹部和財貿系統基層幹部,特別是公社一級和公社直接經營的企業單位。3.當前農村工作的中心是生產。“三反”運動必須緊密地結合生產、利用農事間隙時間來進行,使它成為推動生產的力量。4.反對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是一個長期任務,需要經過多次反覆的鬥爭,問題才可能基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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