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印發《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1994年8月23日發出。1996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通知》指出,愛國主義歷來是動員和鼓舞中國人民團結奮鬥的一面旗幟,是推動我國社會歷史前進的巨大力量,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繼承和發揚愛國主義傳統,對於振奮民族精神,增強民族凝聚力,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宏偉事業而奮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共八個部分,對愛國主義教育的基本原則;愛國主義教育的主要內容;愛國主義教育的重點是青少年;搞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創造愛國主義教育的社會氛圍;提倡必要禮儀,增強愛國意識;大力宣傳愛國先進典型;加強對愛國主義教育的領導等都做了詳細的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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