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21號)精神,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和黨員組織關係的管理工作,現將《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和《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修訂式樣及填寫使用和印製說明印發給你們,請按規定做好翻印發放工作,於2007年1月1日起按新的式樣執行。
關於《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填寫使用和印製說明
一、《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填寫使用
1.《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由縣級黨委組織部門按照《中國共產黨基本信息管理系統2005》設定的編碼進行統一編號,基層黨委加蓋印章後,由黨支部負責登記、填寫、發放。
2.流出地(單位)黨支部負責填寫黨員的基本信息。
3.流入地(單位)黨支部欄、流入時間欄、黨支部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欄,一般由流入地(單位)黨支部接收流動黨員時查驗填寫。
4.黨員參加黨的活動和交納黨費情況欄,一般由流入地(單位)黨支部在持證黨員離開時查驗、填寫。主要填寫該黨員在流入地的表現和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等情況。
5.年審(查驗)欄由年審時流動黨員正式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或組織生活所在黨支部負責填寫,年審應結合黨員民主評議進行,每年一次,一般在當年12月底前完成。
6.黨支部蓋章或支部書記簽章欄填寫時,黨支部有公章的須加蓋公章,沒有公章的可由支部書記個人簽章。
二、《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印製
1.《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一式樣印製,通過組織系統發放。
2.《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封面和封底顏色為中國紅,採用塗塑紙製作,與封二和封三連為一體,規格為80mm×115mm.
3.《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封面黨徽和用字燙金印製。黨徽規格為26mm×26mm; “中國共產黨”五字用宋體小二號字,“流動黨員活動證”七字用宋體二號字,“中共中央組織部制”八字用宋體小三號字。封底用字為宋體五號字,燙金印製。
4.《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內芯採用105克帶底紋銅版紙雙面印刷,中縫鎖線訂,內邊距為10mm,外邊距為7mm。內芯除封3“使用說明”內容用仿宋體小五號字外,其餘均為楷體或黑體五號字(詳見式樣)印刷。
1.《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由縣級黨委組織部門按照《中國共產黨基本信息管理系統2005》設定的編碼進行統一編號,基層黨委加蓋印章後,由黨支部負責登記、填寫、發放。
2.流出地(單位)黨支部負責填寫黨員的基本信息。
3.流入地(單位)黨支部欄、流入時間欄、黨支部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欄,一般由流入地(單位)黨支部接收流動黨員時查驗填寫。
4.黨員參加黨的活動和交納黨費情況欄,一般由流入地(單位)黨支部在持證黨員離開時查驗、填寫。主要填寫該黨員在流入地的表現和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等情況。
5.年審(查驗)欄由年審時流動黨員正式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或組織生活所在黨支部負責填寫,年審應結合黨員民主評議進行,每年一次,一般在當年12月底前完成。
6.黨支部蓋章或支部書記簽章欄填寫時,黨支部有公章的須加蓋公章,沒有公章的可由支部書記個人簽章。
二、《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印製
1.《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一式樣印製,通過組織系統發放。
2.《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封面和封底顏色為中國紅,採用塗塑紙製作,與封二和封三連為一體,規格為80mm×115mm.
3.《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封面黨徽和用字燙金印製。黨徽規格為26mm×26mm; “中國共產黨”五字用宋體小二號字,“流動黨員活動證”七字用宋體二號字,“中共中央組織部制”八字用宋體小三號字。封底用字為宋體五號字,燙金印製。
4.《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內芯採用105克帶底紋銅版紙雙面印刷,中縫鎖線訂,內邊距為10mm,外邊距為7mm。內芯除封3“使用說明”內容用仿宋體小五號字外,其餘均為楷體或黑體五號字(詳見式樣)印刷。
《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的填寫使用和印製說明
一、《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的填寫使用
1.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一式三聯,每聯右上角的序號由轉出地黨組織填寫。
2.黨員基本情況及黨員聯繫電話或其他聯繫方式,由黨員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負責如實填寫;黨員原所在基層黨委通訊地址等相關信息,由黨員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的上一級黨委負責填寫或刻制固定條章簽印;落款處不填寫轉出地黨組織名稱,按照接轉黨員組織關係的許可權,清晰加蓋公章即可。
3.回執聯僅在轉出黨員組織關係和最終接收黨員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的上一級基層黨委之間使用,不層層回執。實行回執制度後,在全國範圍內轉移黨員組織關係的許可權不變。轉出地黨組織在收到接收地黨組織的回執聯後,將其貼上在存根聯的“貼回執聯處”備查。
4.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工作實行回執制度,轉出黨員組織關係的黨組織在該黨員未到接收地(單位)黨組織接轉組織關係前,負有管理責任。
二、《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的印製
1.《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一規範式樣印製,通過組織系統發放。市(地、州、盟)級黨委組織部經上一級黨委組織部授權,也可以按照統一規範式樣印製。
2.《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統一使用A4紙張印製,規格為210mm×297mm.
3.《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標題使用華文中宋體二號字加粗,存根和回執聯標題使用華文中宋體小二號字加粗,正文使用仿宋體小三號字,備註使用仿宋體小四號字。
4.《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存根聯框線為166mm×44mm,介紹信聯框線為166mm×110mm,回執聯框線為166mm×42mm.
1.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一式三聯,每聯右上角的序號由轉出地黨組織填寫。
2.黨員基本情況及黨員聯繫電話或其他聯繫方式,由黨員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負責如實填寫;黨員原所在基層黨委通訊地址等相關信息,由黨員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的上一級黨委負責填寫或刻制固定條章簽印;落款處不填寫轉出地黨組織名稱,按照接轉黨員組織關係的許可權,清晰加蓋公章即可。
3.回執聯僅在轉出黨員組織關係和最終接收黨員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的上一級基層黨委之間使用,不層層回執。實行回執制度後,在全國範圍內轉移黨員組織關係的許可權不變。轉出地黨組織在收到接收地黨組織的回執聯後,將其貼上在存根聯的“貼回執聯處”備查。
4.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工作實行回執制度,轉出黨員組織關係的黨組織在該黨員未到接收地(單位)黨組織接轉組織關係前,負有管理責任。
二、《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的印製
1.《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一規範式樣印製,通過組織系統發放。市(地、州、盟)級黨委組織部經上一級黨委組織部授權,也可以按照統一規範式樣印製。
2.《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統一使用A4紙張印製,規格為210mm×297mm.
3.《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標題使用華文中宋體二號字加粗,存根和回執聯標題使用華文中宋體小二號字加粗,正文使用仿宋體小三號字,備註使用仿宋體小四號字。
4.《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存根聯框線為166mm×44mm,介紹信聯框線為166mm×110mm,回執聯框線為166mm×4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