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關於嚴肅紀律保證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的通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關於嚴肅紀律保證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的通知》是中央紀委、監察部為嚴明紀律、確保機構改革的順利進行發布的一則通知。

目前,國務院機構改革進展順利,地方的機構改革工作將逐步展開。這次機構改革是改革開放以來機構變化較大、人員調整較多的一次,牽涉到廣大幹部的切身利益,涉及多方面工作格局、利益關係的調整,涉及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中一系列深層次矛盾的解決。為嚴明紀律,確保機構改革的順利進行,中央紀委、監察部特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中央關於機構改革的方針、政策,按照“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國有資產不流失”的要求,堅定不移地推進機構改革工作。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自覺維護中央的權威,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間的關係,講黨性,顧大局。堅決反對分散主義、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報告。
二、嚴格遵守組織紀律。要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凡涉及改革中人員分流、資產處置、幹部任免等重大問題,必須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嚴禁突擊進人、突擊提拔幹部或擅自在機關內部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嚴禁拒不執行組織作出的機構調整、職位變動和幹部交流的決定。
三、嚴肅財經紀律,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紀律和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認真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機構變動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資產清查登記、財務清算和資產處置工作,不得弄虛作假、瞞報漏報,隨意變更、毀壞財會帳目憑證;不得隱瞞、截留、挪用公款,虛報冒領、侵占、貪污公共財物;不得將專用經費、物資、房地產等國有資產擅自轉讓、轉借、轉移、調換、變更用途。不得違反規定購買、分配住房。
四、厲行節約,堅決反對奢侈浪費。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和中央紀委《通知》(中紀發〔1998〕4號)精神,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奢侈浪費行為。不得藉機發放獎金、補貼、禮品、紀念品或用公款宴請、組織高消費娛樂活動;不得藉機組織到境內、外公款旅遊;不得藉機違反規定購買、配備、調換小轎車。
五、強化監督檢查,嚴肅執行紀律。各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要強化對機構改革中各項政策、規定、法律法規及黨紀政紀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確保政令暢通。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克服工作方法上的簡單生硬,對涉及分流人員利益的問題要有專人負責落實解決,不得以任何藉口相互推諉、扯皮,激化矛盾。要充分發揮民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認真做好信訪舉報工作。對違反紀律的行為,要堅決糾正,並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要從重處理,並按照《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