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轉《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

中共中央1982年1月1日發出。1982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批文指出:實踐證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農村經濟發展令人鼓舞,農村政策是正確的。但由於各種原因,農村部分社隊基層組織渙散,甚至陷於癱瘓半癱瘓狀態,致使許多事情無人負責,不良現象在滋長蔓延。這種情況應當引起各級黨委高度重視,一定把這個問題切實解決好。《紀要》總共二十五條,包括五大方面:一是要總結、完善、穩定農業生產責任制,農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集體化道路;二是要改善農村商品流通;三是運用農業科學技術改變農村面貌;四是提高經濟效益、改善生產條件;五是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層組織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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