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西南三線建設體制問題的決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1965年2月26日發出。1998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二十冊。《決定》共三個部分:一、為了三線建設中的統一管理和共同協作問題,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攀枝花特區黨委、工地指揮部;成立以重慶地區為中心的常規兵器配套建設指揮部。採用大慶經驗,即集中領導、各方協作的辦法,以中央主管部為主,有關各省、市、區和各部門協助進行。二、規定西南三線的中央直屬建設項目的施工力量、技術力量、設備和材料由有關部統一安排,由國家經委督促檢查執行情況。三、決定成立西南局三線建設委員會,其工作任務是:1.領導和督促檢查中央各部負責的基建項目按國家要求的規模、質量、進度進行建設;2.領導和督促檢查各有關省、市在人力、地方建築材料、地方協作產品、糧食和副食品供應等方面對各建設項目的支援,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3.領導和督促檢查由各省、市負責的地方建設項目的進行;4.如西南局三線建委同中央有關部委在工作中有重大不同意見時,報中央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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