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0年12月31日發出。2013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七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決定》共八個部分:一、新形勢下水利的戰略地位;二、水利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三、突出加強農田水利等薄弱環節建設;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五、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六、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七、不斷創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八、切實加強對水利工作的領導。《決定》提出,要把水利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把嚴格水資源管理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舉措,注重科學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大力發展民生水利,不斷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水利可持續發展,努力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水利現代化道路。力爭通過五年到十年的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後的局面。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