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一般指本詞條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是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而制定的法規。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由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自2018年1月2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 發布日期:2018年1月2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月2日
  • 發布機構:中共中央、國務院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2018年1月2日)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現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們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紮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為黨和國家事業全面開創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撐。5年來,糧食生產能力跨上新台階,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邁出新步伐,農民收入持續增長,農村民生全面改善,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顯著加強,農民獲得感顯著提升,農村社會穩定和諧。農業農村發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三農”工作積累的豐富經驗,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了良好基礎。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鄉村最為突出,主要表現在:農產品階段性供過於求和供給不足並存,農業供給質量亟待提高;農民適應生產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能力不足,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建設亟需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民生領域欠賬較多,農村環境和生態問題比較突出,鄉村發展整體水平亟待提升;國家支農體系相對薄弱,農村金融改革任務繁重,城鄉之間要素合理流動機制亟待健全;農村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強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鄉村是一個可以大有作為的廣闊天地,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我們有黨的領導的政治優勢,有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有億萬農民的創造精神,有強大的經濟實力支撐,有歷史悠久的農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場需求,完全有條件有能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立足國情農情,順勢而為,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舉全黨全國全社會之力,以更大的決心、更明確的目標、更有力的舉措,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譜寫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
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統籌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二)目標任務。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分兩個階段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戰略安排,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是:
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農業供給體系質量明顯提高,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民增收渠道進一步拓寬,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續縮小;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紮實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農村對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強;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農業生態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鄉村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各地區各部門推進鄉村振興的思路舉措得以確立。
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業結構得到根本性改善,農民就業質量顯著提高,相對貧困進一步緩解,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鄉風文明達到新高度,鄉村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農村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宜居鄉村基本實現。
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三)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農村工作。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健全黨管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和黨內法規,確保黨在農村工作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把實現鄉村振興作為全黨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動,做到認識統一、步調一致,在幹部配備上優先考慮,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在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在公共服務上優先安排,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短板。
——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調動億萬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維護農民民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不斷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鄉村全面振興。準確把握鄉村振興的科學內涵,挖掘鄉村多種功能和價值,統籌謀劃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注重協同性、關聯性,整體部署,協調推進。
——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落實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嚴守生態保護紅線,以綠色發展引領鄉村振興。
——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科學把握鄉村的差異性和發展走勢分化特徵,做好頂層設計,注重規劃先行、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典型引路。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不搞層層加碼,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義,久久為功,紮實推進。
三、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
鄉村振興,產業興旺是重點。必須堅持質量興農、綠色興農,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提高農業創新力、競爭力和全要素生產率,加快實現由農業大國向農業強國轉變。
(一)夯實農業生產能力基礎。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嚴守耕地紅線,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加快劃定和建設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完善支持政策。大規模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穩步提升耕地質量,強化監督考核和地方政府責任。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提高抗旱防洪除澇能力。實施國家農業節水行動,加快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達標提質,建設一批重大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加快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加強面向全行業的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深化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改革。加快發展現代農作物、畜禽、水產、林木種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高標準建設國家南繁育種基地。推進我國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加強科研機構、設備製造企業聯合攻關,進一步提高大宗農作物機械國產化水平,加快研發經濟作物、養殖業、丘陵山區農林機械,發展高端農機裝備製造。最佳化農業從業者結構,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農業經營者隊伍。大力發展數字農業,實施智慧農業林業水利工程,推進物聯網試驗示範和遙感技術套用。
(二)實施質量興農戰略。制定和實施國家質量興農戰略規劃,建立健全質量興農評價體系、政策體系、工作體系和考核體系。深入推進農業綠色化、優質化、特色化、品牌化,調整最佳化農業生產力布局,推動農業由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推進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創建,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實施產業興村強縣行動,推行標準化生產,培育農產品品牌,保護地理標誌農產品,打造一村一品、一縣一業發展新格局。加快發展現代高效林業,實施興林富民行動,推進森林生態標誌產品建設工程。加強植物病蟲害、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最佳化養殖業空間布局,大力發展綠色生態健康養殖,做大做強民族奶業。統籌海洋漁業資源開發,科學布局近遠海養殖和遠洋漁業,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建立產學研融合的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加強農業綠色生態、提質增效技術研發套用。切實發揮農墾在質量興農中的帶動引領作用。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完善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加強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重點提高基層監管能力。
(三)構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大力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利益鏈,通過保底分紅、股份合作、利潤返還等多種形式,讓農民合理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實施農產品加工業提升行動,鼓勵企業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產能,支持主產區農產品就地加工轉化增值。重點解決農產品銷售中的突出問題,加強農產品產後分級、包裝、行銷,建設現代化農產品冷鏈倉儲物流體系,打造農產品銷售公共服務平台,支持供銷、郵政及各類企業把服務網點延伸到鄉村,健全農產品產銷穩定銜接機制,大力建設具有廣泛性的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基礎設施,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創新發展基於網際網路的新型農業產業模式,深入實施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加快推進農村流通現代化。實施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精品工程,建設一批設施完備、功能多樣的休閒觀光園區、森林人家、康養基地、鄉村民宿、特色小鎮。對利用閒置農房發展民宿、養老等項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種行業經營等領域便利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管理辦法。發展鄉村共享經濟、創意農業、特色文化產業。
(四)構建農業對外開放新格局。最佳化資源配置,著力節本增效,提高我國農產品國際競爭力。實施特色優勢農產品出口提升行動,擴大高附加值農產品出口。建立健全我國農業貿易政策體系。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農產品貿易關係。積極支持農業走出去,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糧商和農業企業集團。積極參與全球糧食安全治理和農業貿易規則制定,促進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農業國際貿易秩序。進一步加大農產品反走私綜合治理力度。
(五)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統籌兼顧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扶持小農戶,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把小農生產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培育各類專業化市場化服務組織,推進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幫助小農戶節本增效。發展多樣化的聯合與合作,提升小農戶組織化程度。注重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作用,打造區域公用品牌,開展農超對接、農社對接,幫助小農戶對接市場。扶持小農戶發展生態農業、設施農業、體驗農業、定製農業,提高產品檔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間。改善小農戶生產設施條件,提升小農戶抗風險能力。研究制定扶持小農生產的政策意見。
四、推進鄉村綠色發展,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髮展新格局
鄉村振興,生態宜居是關鍵。良好生態環境是農村最大優勢和寶貴財富。必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推動鄉村自然資本加快增值,實現百姓富、生態美的統一。
(一)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把山水林田湖草作為一個生命共同體,進行統一保護、統一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分類有序退出超載的邊際產能。擴大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科學劃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區域,健全水生生態保護修複製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開展河湖水系連通和農村河塘清淤整治,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加大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力度。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強化濕地保護和恢復,繼續開展退耕還濕。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把所有天然林都納入保護範圍。擴大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建立成果鞏固長效機制。繼續實施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等林業重點工程,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繼續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有效防範外來生物入侵。
(二)加強農村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治理。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開展農業綠色發展行動,實現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畜禽糞污處理、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廢棄農膜回收、病蟲害綠色防控。加強農村水環境治理和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實施農村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擴大華北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範圍。推進重金屬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復,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套用試點,加大東北黑土地保護力度。實施流域環境和近岸海域綜合治理。嚴禁工業和城鎮污染向農業農村轉移。加強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建設,落實縣鄉兩級農村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三)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落實農業功能區制度,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鼓勵地方在重點生態區位推行商品林贖買制度。健全地區間、流域上下游之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建立生態產品購買、森林碳匯等市場化補償制度。建立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補償制度。推行生態建設和保護以工代賑做法,提供更多生態公益崗位。
(四)增加農業生態產品和服務供給。正確處理開發與保護的關係,運用現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將鄉村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生態經濟的優勢,提供更多更好的綠色生態產品和服務,促進生態和經濟良性循環。加快發展森林草原旅遊、河湖濕地觀光、冰雪海上運動、野生動物馴養觀賞等產業,積極開發觀光農業、遊憩休閒、健康養生、生態教育等服務。創建一批特色生態旅遊示範村鎮和精品線路,打造綠色生態環保的鄉村生態旅遊產業鏈。
五、繁榮興盛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
鄉村振興,鄉風文明是保障。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
(一)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三管齊下,採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強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建設。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挖掘農村傳統道德教育資源,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推進誠信建設,強化農民的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集體意識、主人翁意識。
(二)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立足鄉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來文化優秀成果,在保護傳承的基礎上,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賦予時代內涵、豐富表現形式。切實保護好優秀農耕文化遺產,推動優秀農耕文化遺產合理適度利用。深入挖掘農耕文化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範,充分發揮其在凝聚人心、教化民眾、淳化民風中的重要作用。劃定鄉村建設的歷史文化保護線,保護好文物古蹟、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傳統建築、農業遺蹟、灌溉工程遺產。支持農村地區優秀戲曲曲藝、少數民族文化、民間文化等傳承發展。
(三)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按照有標準、有網路、有內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揮縣級公共文化機構輻射作用,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現鄉村兩級公共文化服務全覆蓋,提升服務效能。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資源要重點向鄉村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支持“三農”題材文藝創作生產,鼓勵文藝工作者不斷推出反映農民生產生活尤其是鄉村振興實踐的優秀文藝作品,充分展示新時代農村農民的精神面貌。培育挖掘鄉土文化本土人才,開展文化結對幫扶,引導社會各界人士投身鄉村文化建設。活躍繁榮農村文化市場,豐富農村文化業態,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
(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遏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加強無神論宣傳教育,豐富農民民眾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深化農村殯葬改革。加強農村科普工作,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養。
六、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
鄉村振興,治理有效是基礎。必須把夯實基層基礎作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
(一)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紮實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抓鄉促村,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堅強戰鬥堡壘。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創新組織設定和活動方式,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穩妥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著力引導農村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建立選派第一書記工作長效機制,全面向貧困村、軟弱渙散村和集體經濟薄弱村黨組織派出第一書記。實施農村帶頭人隊伍整體最佳化提升行動,注重吸引高校畢業生、農民工、機關企事業單位優秀黨員幹部到村任職,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制度。加大在優秀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力度。建立農村黨員定期培訓制度。全面落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政策。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徵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二)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堅持自治為基,加強農村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健全和創新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推動村黨組織書記通過選舉擔任村委會主任。發揮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的積極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推行村級事務陽光工程。依託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積極發揮新鄉賢作用。推動鄉村治理重心下移,儘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下放到基層。繼續開展以村民小組或自然村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工作。加強農村社區治理創新。創新基層管理體制機制,整合最佳化公共服務和行政審批職責,打造“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的綜合服務平台。在村莊普遍建立網上服務站點,逐步形成完善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大力培育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農村社會組織,積極發展農村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集中清理上級對村級組織考核評比多、創建達標多、檢查督查多等突出問題。維護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特別法人地位和權利。
(三)建設法治鄉村。堅持法治為本,樹立依法治理理念,強化法律在維護農民權益、規範市場運行、農業支持保護、生態環境治理、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等方面的權威地位。增強基層幹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意識,將政府涉農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向基層延伸,創新監管方式,推動執法隊伍整合、執法力量下沉,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鄉村調解、縣市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機制。加大農村普法力度,提高農民法治素養,引導廣大農民增強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健全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對農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提升鄉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鄉村熟人社會蘊含的道德規範,結合時代要求進行創新,強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導農民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建立道德激勵約束機制,引導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實現家庭和睦、鄰里和諧、乾群融洽。廣泛開展好媳婦、好兒女、好公婆等評選表彰活動,開展尋找最美鄉村教師、醫生、村官、家庭等活動。深入宣傳道德模範、身邊好人的典型事跡,弘揚真善美,傳播正能量。
(五)建設平安鄉村。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大力推進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宗族惡勢力,嚴厲打擊黃賭毒盜拐騙等違法犯罪。依法加大對農村非法宗教活動和境外滲透活動打擊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預農村公共事務,繼續整治農村亂建廟宇、濫塑宗教造像。完善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功能和運行機制。健全農村公共安全體系,持續開展農村安全隱患治理。加強農村警務、消防、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探索以格線化管理為抓手、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實現基層服務和管理精細化精準化。推進農村“雪亮工程”建設。
七、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麗鄉村新風貌
鄉村振興,生活富裕是根本。要堅持人人盡責、人人享有,按照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的要求,圍繞農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乾,把鄉村建設成為幸福美麗新家園。
(一)優先發展農村教育事業。高度重視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推動建立以城帶鄉、整體推進、城鄉一體、均衡發展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發展農村學前教育。推進農村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加強職業教育,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健全學生資助制度,使絕大多數農村新增勞動力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把農村需要的人群納入特殊教育體系。以市縣為單位,推動優質學校輻射農村薄弱學校常態化。統籌配置城鄉師資,並向鄉村傾斜,建好建強鄉村教師隊伍。
(二)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農民增收。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促進農民工多渠道轉移就業,提高就業質量。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條件、有意願、在城鎮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有序落戶,依法平等享受城鎮公共服務。加強扶持引導服務,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大力發展文化、科技、旅遊、生態等鄉村特色產業,振興傳統工藝。培育一批家庭工場、手工作坊、鄉村車間,鼓勵在鄉村地區興辦環境友好型企業,實現鄉村經濟多元化,提供更多就業崗位。拓寬農民增收渠道,鼓勵農民勤勞守法致富,增加農村低收入者收入,擴大農村中等收入群體,保持農村居民收入增速快於城鎮居民。
(三)推動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繼續把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放在農村,加快農村公路、供水、供氣、環保、電網、物流、信息、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以示範縣為載體全面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加快實施通村組硬化路建設。加大成品油消費稅轉移支付資金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力度。推進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加快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制定農村通動力電規劃,推進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實施數字鄉村戰略,做好整體規劃設計,加快農村地區寬頻網路和第四代移動通信網路覆蓋步伐,開發適應“三農”特點的信息技術、產品、套用和服務,推動遠程醫療、遠程教育等套用普及,彌合城鄉數字鴻溝。提升氣象為農服務能力。加強農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抓緊研究提出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指導意見。
(四)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做好農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鞏固城鄉居民醫保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標準正常調整機制。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農村社會救助兜底工作。將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全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構建多層次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創新多元化照料服務模式。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加強和改善農村殘疾人服務。
(五)推進健康鄉村建設。強化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加強慢性病綜合防控,大力推進農村地區精神衛生、職業病和重大傳染病防治。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政策,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支持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改善條件。加強鄉村中醫藥服務。開展和規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婦幼、老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倡導優生優育。深入開展鄉村愛國衛生運動。
(六)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計畫,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整合各種資源,強化各種舉措,穩步有序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突出問題治理。堅持不懈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大力開展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同步實施糞污治理,加快實現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努力補齊影響農民民眾生活品質的短板。總結推廣適用不同地區的農村污水治理模式,加強技術支撐和指導。深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北方地區農村散煤替代,有條件的地方有序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和新能源利用。逐步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安全住房保障機制。強化新建農房規劃管控,加強“空心村”服務管理和改造。保護保留鄉村風貌,開展田園建築示範,培養鄉村傳統建築名匠。實施鄉村綠化行動,全面保護古樹名木。持續推進宜居宜業的美麗鄉村建設。
八、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增強貧困民眾獲得感
鄉村振興,擺脫貧困是前提。必須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貧標準,也不吊高胃口,採取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細的工作,堅決打好精準脫貧這場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攻堅戰。
(一)瞄準貧困人口精準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強化產業和就業扶持,著力做好產銷銜接、勞務對接,實現穩定脫貧。有序推進易地扶貧搬遷,讓搬遷民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貧困人口,綜合實施保障性扶貧政策,確保病有所醫、殘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動態化精細化管理,把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全部納入保障範圍。
(二)聚焦深度貧困地區集中發力。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確保實現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以解決突出制約問題為重點,以重大扶貧工程和到村到戶幫扶為抓手,加大政策傾斜和扶貧資金整合力度,著力改善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條件,增強貧困農戶發展能力,重點攻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任務。新增脫貧攻堅資金項目主要投向深度貧困地區,增加金融投入對深度貧困地區的支持,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深度貧困地區發展用地需要。
(三)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把扶貧同扶志、扶智結合起來,把救急紓困和內生脫貧結合起來,提升貧困民眾發展生產和務工經商的基本技能,實現可持續穩固脫貧。引導貧困民眾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貧困。要打破貧困均衡,促進形成自強自立、爭先脫貧的精神風貌。改進幫扶方式方法,更多採用生產獎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等機制,推動貧困民眾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脫貧致富。
(四)強化脫貧攻堅責任和監督。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強化縣級黨委作為全縣脫貧攻堅總指揮部的關鍵作用,脫貧攻堅期內貧困縣縣級黨政正職要保持穩定。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切實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對挪用和貪污扶貧款項的行為嚴懲不貸。將2018年作為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集中力量解決突出作風問題。科學確定脫貧摘帽時間,對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嚴肅查處。完善扶貧督查巡查、考核評估辦法,除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外,各部門一律不準再組織其他檢查考評。嚴格控制各地開展增加一線扶貧幹部負擔的各類檢查考評,切實給基層減輕工作負擔。關心愛護戰鬥在扶貧第一線的基層幹部,制定激勵政策,為他們工作生活排憂解難,保護和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做好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與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的有機銜接。制定堅決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指導意見。研究提出持續減貧的意見。
九、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要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激活主體、激活要素、激活市場,著力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一)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落實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政策,銜接落實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的政策,讓農民吃上長效“定心丸”。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現承包土地信息聯通共享。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在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土地經營權。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入股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程,培育發展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二)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系統總結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農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體系。紮實推進房地一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不得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允許縣級政府通過村土地利用規劃,調整最佳化村莊用地布局,有效利用農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設用地;預留部分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於單獨選址的農業設施和休閒旅遊設施等建設。對利用收儲農村閒置建設用地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的,給予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進一步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
(三)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集體成員身份確認,加快推進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堅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正確方向,發揮村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防止內部少數人控制和外部資本侵占集體資產。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研究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充實農村集體產權權能。全面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深入推進集體林權、水利設施產權等領域改革,做好農村綜合改革、農村改革試驗區等工作。
(四)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以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為目標,強化綠色生態導向,創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擴大“綠箱”政策的實施範圍和規模,加快建立新型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深化農產品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場購銷主體,改革完善中央儲備糧管理體制。通過完善拍賣機制、定向銷售、包乾銷售等,加快消化政策性糧食庫存。落實和完善對農民直接補貼制度,提高補貼效能。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探索開展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加快建立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
十、匯聚全社會力量,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破解人才瓶頸制約。要把人力資本開發放在首要位置,暢通智力、技術、管理下鄉通道,造就更多鄉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一)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體系。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職業農民通過彈性學制參加中高等農業職業教育。創新培訓機制,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龍頭企業等主體承擔培訓。引導符合條件的新型職業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鼓勵各地開展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試點。
(二)加強農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縣域專業人才統籌使用制度,提高農村專業人才服務保障能力。推動人才管理職能部門簡政放權,保障和落實基層用人主體自主權。推行鄉村教師“縣管校聘”。實施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畫,繼續實施“三支一扶”、特崗教師計畫等,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畫。支持地方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綜合利用教育培訓資源,靈活設定專業(方向),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為鄉村振興培養專業化人才。扶持培養一批農業職業經理人、經紀人、鄉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遺傳承人等。
(三)發揮科技人才支撐作用。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鄉村和企業掛職、兼職和離崗創新創業制度,保障其在職稱評定、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權益。深入實施農業科研傑出人才計畫和傑出青年農業科學家項目。健全種業等領域科研人員以智慧財產權明晰為基礎、以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經營性農技推廣融合發展機制,允許農技人員通過提供增值服務合理取酬。全面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畫。
(四)鼓勵社會各界投身鄉村建設。建立有效激勵機制,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支持企業家、黨政幹部、專家學者、醫生教師、規劃師、建築師、律師、技能人才等,通過下鄉擔任志願者、投資興業、包村包項目、行醫辦學、捐資捐物、法律服務等方式服務鄉村振興事業。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允許符合要求的公職人員回鄉任職。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現代農業,培養造就新農民。加快制定鼓勵引導工商資本參與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落實和完善融資貸款、配套設施建設補助、稅費減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確政策邊界,保護好農民利益。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殘聯等群團組織的優勢和力量,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等積極作用,支持農村產業發展、生態環境保護、鄉風文明建設、農村弱勢群體關愛等。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加強對下鄉組織和人員的管理服務,使之成為鄉村振興的建設性力量。
(五)創新鄉村人才培育引進使用機制。建立自主培養與人才引進相結合,學歷教育、技能培訓、實踐鍛鍊等多種方式並舉的人力資源開發機制。建立城鄉、區域、校地之間人才培養合作與交流機制。全面建立城市醫生教師、科技文化人員等定期服務鄉村機制。研究制定鼓勵城市專業人才參與鄉村振興的政策。
十一、開拓投融資渠道,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解決錢從哪裡來的問題。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
(一)確保財政投入持續增長。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最佳化財政供給結構,推進行業內資金整合與行業間資金統籌相互銜接配合,增加地方自主統籌空間,加快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投向鄉村振興。切實發揮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作用,通過財政擔保費率補助和以獎代補等,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力度。加快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強化擔保融資增信功能,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鄉村振興。支持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用於支持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領域的公益性項目。穩步推進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改革,鼓勵地方政府試點發行項目融資和收益自平衡的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有一定收益的鄉村公益性項目建設。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法違規變相舉債。
(二)拓寬資金籌集渠道。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嚴格控制未利用地開墾,集中力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農民對直接受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工投勞,讓農民更多參與建設管護。
(三)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堅持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要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防止脫實向虛傾向,嚴格管控風險,提高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抓緊出台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加大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對鄉村振興支持力度。明確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鄉村振興中的職責定位,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加大對鄉村振興中長期信貸支持。推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完善村鎮銀行準入條件,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要服務好鄉村振興。普惠金融重點要放在鄉村。推動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制定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上市、新三板掛牌和融資、併購重組,深入推進農產品期貨期權市場建設,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改進農村金融差異化監管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金融風險防範處置責任。
十二、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意義的認識,真正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擺在優先位置,把黨管農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實處。
(一)完善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工業農業一起抓、城市農村一起抓,把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原則體現到各個方面。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縣委書記要下大氣力抓好“三農”工作,當好鄉村振興“一線總指揮”。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加強工作指導,強化資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給,做好協同配合,形成鄉村振興工作合力。切實加強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部門建設,按照《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有關規定,做好黨的農村工作機構設定和人員配置工作,充分發揮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每年要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建立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績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
(二)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根據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的要求和新時代“三農”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把黨領導農村工作的傳統、要求、政策等以黨內法規形式確定下來,明確加強對農村工作領導的指導思想、原則要求、工作範圍和對象、主要任務、機構職責、隊伍建設等,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確保鄉村振興戰略有效實施。
(三)加強“三農”工作隊伍建設。把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作為基本要求,加強“三農”工作幹部隊伍培養、配備、管理、使用。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要懂“三農”工作、會抓“三農”工作,分管領導要真正成為“三農”工作行家裡手。制定並實施培訓計畫,全面提升“三農”幹部隊伍能力和水平。拓寬縣級“三農”工作部門和鄉鎮幹部來源渠道。把到農村一線工作鍛鍊作為培養幹部的重要途徑,注重提拔使用實績優秀的幹部,形成人才向農村基層一線流動的用人導向。
(四)強化鄉村振興規劃引領。制定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分別明確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2022年召開黨的二十大時的目標任務,細化實化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計畫、重大行動。各地區各部門要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或方案。加強各類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規劃體系。根據發展現狀和需要分類有序推進鄉村振興,對具備條件的村莊,要加快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對自然歷史文化資源豐富的村莊,要統籌兼顧保護與發展;對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的村莊,要加大力度實施生態移民搬遷。
(五)強化鄉村振興法治保障。抓緊研究制定鄉村振興法的有關工作,把行之有效的鄉村振興政策法定化,充分發揮立法在鄉村振興中的保障和推動作用。及時修改和廢止不適應的法律法規。推進糧食安全保障立法。各地可以從本地鄉村發展實際需要出發,制定促進鄉村振興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加強鄉村統計工作和數據開發套用。
(六)營造鄉村振興良好氛圍。凝聚全黨全國全社會振興鄉村強大合力,宣傳黨的鄉村振興方針政策和各地豐富實踐,振奮基層幹部民眾精神。建立鄉村振興專家決策諮詢制度,組織智庫加強理論研究。促進鄉村振興國際交流合作,講好鄉村振興中國故事,為世界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迎難而上、埋頭苦幹、開拓進取,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作出新的貢獻!

內容解讀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意見》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們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紮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為黨和國家事業全面開創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撐。
《意見》強調,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鄉村最為突出,主要表現在:農產品階段性供過於求和供給不足並存,農業供給質量亟待提高;農民適應生產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能力不足,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建設亟需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民生領域欠賬較多,農村環境和生態問題比較突出,鄉村發展整體水平亟待提升;國家支農體系相對薄弱,農村金融改革任務繁重,城鄉之間要素合理流動機制亟待健全;農村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強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意見》要求,舉全黨全國全社會之力,以更大的決心、更明確的目標、更有力的舉措,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譜寫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
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農業供給體系質量明顯提高,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民增收渠道進一步拓寬,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續縮小;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紮實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農村對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強;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農業生態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鄉村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各地區各部門推進鄉村振興的思路舉措得以確立。
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業結構得到根本性改善,農民就業質量顯著提高,相對貧困進一步緩解,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鄉風文明達到新高度,鄉村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農村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宜居鄉村基本實現。
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意見》還全面闡述了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並對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推進鄉村綠色發展,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髮展新格局;繁榮興盛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麗鄉村新風貌;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增強貧困民眾獲得感;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匯聚全社會力量,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開拓投融資渠道,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從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進鄉村綠色發展、繁榮興盛農村文化、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等方面進行安排部署。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提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檔案確定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強調,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把實現鄉村振興作為全黨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動,做到認識統一、步調一致,在幹部配備上優先考慮,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在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在公共服務上優先安排,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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