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嘉定區委政法委員會是中共上海市嘉定區委主管全區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
根據《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嘉定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滬委發[2001]467號)的規定,設定中共上海市嘉定區委政法委員會,中共上海市嘉定區委政法委員會是區委主管全區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門。上海市嘉定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與其合署。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按照市委及區委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研究確定本區的政法工作任務。
嘉定區政法委員會
(二)掌握和檢查本區政法系統各部門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的全局性工作情況,分析本區的社會治安形勢,研究應採取的對策,並及時向區委、市委政法委報告。
(三)支持、協調、監督本區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四)負責組織本區政法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經驗,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
(五)指導本區政法隊伍建設,督促、檢查政法各部門加強隊伍建設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廉政建設。
(六)指導各鎮、街道政法部門工作。
(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中共上海市嘉定區委政法委設5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維穩室、綜治室、政法室、禁毒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