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的有關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各個時期的治安形勢和任務,按照市委的決策和上級政法委員會的指示,統一部署政法工作:研究我市社會治安形勢的變化和應採取的對策,及時向市委提出建議,努力保障我市的長治久安,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科,執法監督室,“610”辦公室,基層工作科,
主要職責
(二)努力探討全市政法工作的改革,理順政法各部門的關係,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會同市委組織部門做好政法系統有關幹部的管理、考核、審核、備案工作。
(三)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
(四)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重大措施。
(五)檢查、指導各區、鎮、農場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六)承辦市委和上級黨委政法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員編制
中共三亞市委政法委員會行政編制19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名;"610"辦公室主任由書記兼任,專職副主任(副處級)1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撥款事業編制2名。處級非領導職數1名,科級非領導職數按國家公務員條例有關規定核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起草、審核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政治處
1、按管理規定負責市政法各部門領導幹部管理、領導班子建設的業務工作:
2、協助市委及組織部門考察、考核政法系統幹部;
3、組織、協調政法系統幹部交流和教育培訓工作;
4、組織協調政法各部門的宣傳工作:
5、承辦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黨群工作和老幹部服務工作;
6、負責對政法各部門正科級幹部違法違紀案件或重大違法違紀案件進行查處;
7、負責市政法系統申報立三等功以上和授予榮譽稱號的有關材料的審定;
8、監督市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市政法各部門在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承擔對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協調工作;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全市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科
1、分析我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形勢,提出解決問題的工作措施;
2、檢查、指導、協調各區、鎮、農場,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協助政法有關部門對重大治安案(事)件及重大“黃賭毒”案件偵查進行督查;
4、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加強流動人員管理工作;
5、負責各區、鎮、農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的複查審核報批工作;
6、檢查、指導、協調全市護林保膠工作。
執法監督室
負責監督對政法各部門正科級幹部違法違紀案件或重大違法違紀案件進行查處工作;負責監督市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市政法各部門在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承擔對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協調工作;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610”辦公室
“610”辦公室同時加掛“三亞市人民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和“中共三亞市委維護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在“610”辦公室內設基層工作科。
基層工作科
負責反邪教的社會宣傳工作;負責文書處理、情報信息、綜合調解、會務等;並負責有關聯絡協調及督促檢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邪教問題的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