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縣民政局

丘北縣民政局

丘北縣民政局是丘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丘北縣民政局
  • 外文名:Civil Affairs Bureau of Qiubei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高亮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文山州委辦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丘北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文辦通〔2019〕14號)和《中共丘北縣委貫徹〈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決定〉的實施意見》(丘發〔2019〕4號)、《丘北縣深化黨政機構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印發〈丘北縣深化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丘機改發〔2019〕1號)精神,丘北縣民政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丘北縣民政局局長:高亮

主要職責

(一)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縣級直接登記成立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和脫鉤後的行業協會商會的黨建工作。
(三)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辦法,負責鄉(鎮)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地名命名、更名審核工作。
(六)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中共丘北縣委、丘北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丘北縣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1、與丘北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丘北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丘北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定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丘北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丘北縣民政局會同丘北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丘北縣行政區劃圖
3、與丘北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丘北縣民政局、丘北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丘北縣民政局負責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分類認定,定期將認定信息提供丘北縣醫療保障局,丘北縣醫療保障局及時組織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綜治維穩、信訪、行政管理、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統籌協調機關信息化建設,承辦民政信息管理、信息公開、新聞宣傳及發布工作。負責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指導基層民政工作,牽頭履行行政審批職能,統籌協調“放管服”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事業費管理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的制定並監督執行;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計畫;監督檢查全縣民政事業費的預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資、基建等計畫的落實情況;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和紀律檢查工作。擬訂全縣民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評比表彰、科技管理、隊伍建設等相關工作。承擔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民主生活會等組織工作。
(二)社會救助股。貫徹實施國家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管理、撥付、監督、調查、審批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經費,並適時提出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意見;收集、匯總、上報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況。負責指導全縣農村特困人員供養工作;負責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生活補助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三)社會事務股。負責許可權內社會組織的日常管理,根據社會組織執法監督要求做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登記的社會組織的年度檢查、分類評估和執法監督工作。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取締非法組織。指導全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縣級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擬任負責人人選審核工作,承擔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按照省、州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全縣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全面落實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承擔符合政策的離職半脫產原大隊幹部的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按照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政策、辦法抓好工作落實。負責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組織、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參與地名標準化建設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省、州和縣(市)之間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擔康復器具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四)社會工作股。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
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規劃、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福利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丘北縣民政局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丘北縣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丘北縣民政局局長:高亮
丘北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方艷超
丘北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慶林、安雲武
丘北縣民政局副局長:梁海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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