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扶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各鄉(鎮)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
(三)承擔扶貧項目管理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資金使用分配方案,統籌指導扶貧資金的使用;負責扶貧開發的統計。
(四)負責貧困地區和貧困民眾生產生活的條件改善、產業建設、災後扶貧、綜合開發等特殊困難群體和區域扶貧項目規劃與年度項目騙阿講計畫。編制脫貧攻堅方案,統籌協調扶貧項目庫建設、縣級行業部門編制實施有關扶貧項目規劃並牽頭做好檢查考評工作。
(五)承擔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加強行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統籌、協調信貸扶貧工作。
(六)負責統籌做好行業扶貧工作;指導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提升等技能扶貧、健康扶貧、雨露計畫、幸福超市等工作。
(七)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易地扶貧開發和革命老區開發建設工作。
(八)負責協調部門定點幫扶工作;負責聯繫、協調扶貧項目,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統籌協調滬文對口舉乎臘幫扶和經濟社會合作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對口幫扶合作的有關工作。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重要檔案和材料的起草、審核、行文及統籌協調縣委縣政府轉由縣扶貧開發局辦理的事項等工作;負責做好重要會議籌備、公務接待協調工作、機關制度建設、機關黨建、信息宣傳、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信訪維穩、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普法教育、依法治縣、文明單位創建、行政績效評價、應急管理、值班安排、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承辦、扶貧開發地方志、大事記等工作;承擔編制機關年度經費預決算方案並按照要求進行公開、扶貧資金統籌使用、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工作、機關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幹部掛職和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選派、離退休人員管理、辦公用品採購、機關後勤保障、機關安全保衛、公共機構節能、扶貧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牽頭行業扶貧部門扶貧開發綜合考核工作,統籌落實國家、省、州對縣脫貧攻堅考核及整改,各級開展的第三方評估迎檢等工作;負責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巡察整改工作落實;承辦涉及本局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項目股。負責制定扶貧發展規劃,編制貧困地區和貧困民眾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災後扶貧項目,貧困鄉村和片區的整體推進和綜合開發項目,邊遠山區和民族地區等特殊困難群體和區域扶貧項目求囑市端規劃和年度項目資金計畫工作;編制脫貧攻洪戀戰堅方案,統籌協調扶貧項目庫建設、縣級行業部門編制實施有關扶貧項目規劃、方案計畫並進行檢查考評;編制上報扶貧項目資金計畫和經費預算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項目資金分配方案;審核年度扶貧項目資金計畫的下達;指導鄉級計畫執行、資金管理使用等工作;負責項目管理、指導、檢查、驗收工作;負責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危房改造、鄉村振興戰略、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和規劃及年度項目計畫方案及全縣扶貧開發項目檢查驗收事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規劃管理股。承擔全縣扶貧開發政策法規的起草、合法性審查;牽頭開展扶貧開發重大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全縣扶貧開發戰略和政策的建議;負責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特困地區等區域性扶貧攻堅規劃、方案計畫的編制、監測、調整、評估及實施,統籌協調專項扶貧規劃、行業扶貧規劃、社會扶貧規劃的有機銜接;負責收集石漠化丘北片區區域發展及扶貧攻堅規劃監測進度上報工作;負責涉農資金整合、固定資產投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統計和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單位深化改革和“放管服”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產業金融股。承擔統籌協調信貸扶貧開發朵腿囑戒計畫、統計監測、扶貧貼息貸款項目選擇推薦、項目庫管理、貼息確認工作;負責扶貧到戶貸款的組織、協調、監督,協調安排扶貧到戶貸款計葛欠劃,做好政策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小額信貸、雨露計畫、項目檢查驗收。編制科技及產業化扶貧項目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引導、扶持、認定推薦和檢查考核工作;負責村級互助資金髮放、管理、使用及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產業項目檢查驗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老區開發建設股。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革命老區開發建設工作;組織、指導革命老區編制開發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監督項目實施、檢查驗收、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研究制埋采端定革命老區建設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聯繫丘北縣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的相關業務工作;負責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制定貧困人口識別機制和管理辦法;負責全縣減貧目標任務分解和認定、脫貧攻堅審計、查缺補漏工作;負責貧困縣、鄉、村、戶的“減貧摘帽”等退出機制的制訂及組織實施工作;統籌指導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提升、萬企幫萬村、網際網路+精準扶貧工作、健康扶貧工作、水利扶貧、鄉(村)檔案管理、“幸福超市”、“扶貧車間”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社會幫扶股。承擔做好有關單位定點扶貧聯繫、管理、協調工作;負責聯繫、協調貧困地區社會事業發展工作;承擔東西部扶貧協作監測統計、考核評估工作;組織、動員非公企業、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負責聯繫和指導各鄉(鎮)開展社會扶貧工作;負責接收、管理各種社會扶貧捐贈;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定點扶貧單位和上海市掛職幹部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扶貧掛職幹部的選派和培訓工作。
負責與上海對口幫扶、經濟社會合作的統籌協調工作,擬訂年度對口幫扶協作工作計畫及對口幫扶協作項目的組織實施、協調、調研、服務和檢查驗收;指導、協調各鄉鎮及相關部門做好上海對口幫扶協作的相關工作;負責“10·17”扶貧日活動統籌和助盲脫貧等工作;負責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批件和黨組織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對扶貧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扶貧開發重點工作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負責掛包幫定點扶貧工作、滬滇扶貧協作、黨風廉政建設、脫貧攻堅及駐村扶貧工作隊季度派單及督查工作、機關掛轉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
丘北縣扶貧開發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現任領導
丘北縣扶貧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海松
丘北縣扶貧開發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雲、楊文惠、桂永江
丘北縣扶貧開發局副局長:李國銳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三)規劃管理股。承擔全縣扶貧開發政策法規的起草、合法性審查;牽頭開展扶貧開發重大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全縣扶貧開發戰略和政策的建議;負責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特困地區等區域性扶貧攻堅規劃、方案計畫的編制、監測、調整、評估及實施,統籌協調專項扶貧規劃、行業扶貧規劃、社會扶貧規劃的有機銜接;負責收集石漠化丘北片區區域發展及扶貧攻堅規劃監測進度上報工作;負責涉農資金整合、固定資產投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統計和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單位深化改革和“放管服”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產業金融股。承擔統籌協調信貸扶貧開發計畫、統計監測、扶貧貼息貸款項目選擇推薦、項目庫管理、貼息確認工作;負責扶貧到戶貸款的組織、協調、監督,協調安排扶貧到戶貸款計畫,做好政策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小額信貸、雨露計畫、項目檢查驗收。編制科技及產業化扶貧項目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引導、扶持、認定推薦和檢查考核工作;負責村級互助資金髮放、管理、使用及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產業項目檢查驗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老區開發建設股。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革命老區開發建設工作;組織、指導革命老區編制開發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監督項目實施、檢查驗收、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革命老區建設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聯繫丘北縣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的相關業務工作;負責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制定貧困人口識別機制和管理辦法;負責全縣減貧目標任務分解和認定、脫貧攻堅審計、查缺補漏工作;負責貧困縣、鄉、村、戶的“減貧摘帽”等退出機制的制訂及組織實施工作;統籌指導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提升、萬企幫萬村、網際網路+精準扶貧工作、健康扶貧工作、水利扶貧、鄉(村)檔案管理、“幸福超市”、“扶貧車間”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社會幫扶股。承擔做好有關單位定點扶貧聯繫、管理、協調工作;負責聯繫、協調貧困地區社會事業發展工作;承擔東西部扶貧協作監測統計、考核評估工作;組織、動員非公企業、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負責聯繫和指導各鄉(鎮)開展社會扶貧工作;負責接收、管理各種社會扶貧捐贈;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定點扶貧單位和上海市掛職幹部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扶貧掛職幹部的選派和培訓工作。
負責與上海對口幫扶、經濟社會合作的統籌協調工作,擬訂年度對口幫扶協作工作計畫及對口幫扶協作項目的組織實施、協調、調研、服務和檢查驗收;指導、協調各鄉鎮及相關部門做好上海對口幫扶協作的相關工作;負責“10·17”扶貧日活動統籌和助盲脫貧等工作;負責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批件和黨組織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對扶貧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扶貧開發重點工作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負責掛包幫定點扶貧工作、滬滇扶貧協作、黨風廉政建設、脫貧攻堅及駐村扶貧工作隊季度派單及督查工作、機關掛轉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
丘北縣扶貧開發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現任領導
丘北縣扶貧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海松
丘北縣扶貧開發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雲、楊文惠、桂永江
丘北縣扶貧開發局副局長:李國銳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