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受汽車行業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車電子與電磁兼容分技術委員會於2019年2月啟動推薦性國家標準《不停車收費系統—車載電子單元》標準研究工作,組織行業成立標準起草組,系統開展標準研究和制定工作。
2019年3月7日,標準起草組在天津召開啟動會議,來自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以及汽車整車和相關零部件企業的專家共同研究確立了標準的範圍及框架,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標準立項草案。標準立項草案中初步規定了ETC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車規級環境評價要求及相應的測試方法。
2019年5月8日至9日,標準起草組在北京召開第二次工作會議,來自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網路、汽車行業整車和相關零部件企業以及ETC生產商的專家參加了本次會議,來自ETC生產商的專家依次介紹了目前ETC後裝產品的技術與套用現狀,全體與會專家共同針對標準草案進行研究和討論,提出了標準草案修改完善建議,並要求參會的ETC生產商儘快確認並落實符合標準要求的試驗樣件、試驗室及開展試驗驗證的時間。
2019年6月25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車電子與電磁兼容分技術委員會在天津召開了標準起草組行業擴大會議,來自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全國智慧型運輸系統(ITS)標委會(TC268)、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網路、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汽車整車和相關零部件企業、ETC產品生產商及ETC晶片供應商等總計超過100名專家參加了本次會議。會議圍繞標準的範圍、框架、功能要求、環境評價要求、預置前裝的表現形式、預置前裝的過渡期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2019年6月27日至29日,標準起草組會議召開第四次會議,對標準文本進行了逐條的討論和完善,並重點圍繞ETC車規環境評價試驗進行了詳盡的技術分析,針對試驗驗證能力構建存在的技術困難,提出了相應的工作要求,希望各相關方協助提供相應技術支持。會議也要求ETC廠商提供和確認ETC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可隱去產品信息)、試驗用RSU標準源相關參數、測試場地(暗室、暗箱)相關參數、一體式ETC暗箱替代方案(天線性能的比對方案及評價方案)及用於標準測試的樣品的提交時間;要求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ITS標委會和北京速通公司提供ETC產品型式檢驗報告樣品(可隱去產品信息)、驗證試驗用RSU模擬器相關參數、試驗驗證測試場地(暗室、暗箱)相關參數、滿足標準草案要求的用於標準試驗驗證的試驗條件的準備完成時間以及用於標準試驗驗證的測試密鑰。
2019年7月12日,國家標準計畫《不停車收費系統—車載電子單元》(20192316-T-33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TC114(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114SC29(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子與電磁兼容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0年7月1日,國家標準《不停車收費系統—車載電子單元》(GB/T 38444-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不停車收費系統—車載電子單元》(GB/T 38444-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東軟集團(大連)有限公司、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博通積體電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賽西威汽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中心、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汽車工程研究院、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吳含冰、朱彤、劉鴻偉、肖迪、張北海、馬玥、丁傑、黃志福、馬士澤、陳鴻娟、趙昱陽、桂傑、武丹丹、竇汝鵬、陳智宏、江運志、覃韶輝、李春林、吳少華、李超、莫映功、張培曉、段作義、王衛鋒。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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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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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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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定義和縮略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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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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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試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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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檢驗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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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ETC RSU模擬器參數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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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附錄)耐久性試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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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資料性附錄)耐久性試驗計算模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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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不停車收費系統—車載電子單元》(GB/T 38444-2019)規定了不停車收費系統車載電子單元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該標準適用於由車輛直接供電的不停車收費系統車載電子單元其他車載支付電子單元可參照執行。
引用檔案
GB/T 1865-2009 色漆和清漆—人工氣候老化和人工輻射曝露—濾過的氙弧輻射 GB/T 28281 計數抽樣檢驗程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畫 GB/T 18655-2018 車輛、船和內燃機—無線電騷擾特性—用於保護車載接收機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GB/T 19951-2019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靜電放電抗擾性的試驗方法 GB/T 20851.1 電子收費—專用短程通信—第1部分:物理層 GB/T 20851.2 電子收費—專用短程通信—第2部分:數據鏈路層 GB/T 214372-2008 道路車輛—由傳導和耦合引起的電騷擾—第2部分:沿電源線的電瞬態傳導 GB 34660-2017 道路車輛—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 | GB/T 214373-2012 道路車輛—由傳導和糊合引起的電騷擾—第3部分:除電源線外的導線通過容性和感性耦合的電瞬態發射 GB/T 28046.1-2011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1部分:一般規定 GB/T 28046.2-2019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2部分:電氣負荷 GB/T 28046.3-2011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3部分:機械負荷 GB/T 2804642011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4部分:氣候負荷 GB/T 28046.5-2013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5部分:化學負荷 GB/T 30038-2013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設備防護等級(IP代碼)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按照國務院《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新申請批准的車型應從2020年7月1日起在選裝配置中增加ETC車載裝置。因此,該標準對新申請型式批准的車型自從2020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標準發布後,應該組織召開宣貫會議和相關活動,強化對企業執行標準的要求。
意義價值
《不停車收費系統—車載電子單元》(GB/T 38444-2019)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重要任務,也是提高ETC安裝率、增加使用比例的有力保障。該標準的發布和實施,有利於嚴格規範ETC產品,保障產品的可靠性和一致性,促進技術提升和產業發展,對提升道路通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等也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