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財禮

下財禮亦稱下彩禮、下財、下禮、過禮、過彩禮、放定、下定、行大盤、行聘、行聘禮等。婚姻禮儀,即完婚前男家向女家送財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下財禮
  • 亦稱:下彩禮、
  • 屬於婚姻禮儀
  • 釋義:完婚前男家向女家送財禮
習俗
財禮的數量品質,各地不同,主要視家境的貧富而定。南宋·吳自牧《夢粱錄·嫁娶》:“且論聘禮,富貴之家當備三金送之,則金釧、金鐲 、金帔墜者是也。若鋪席宅舍,或無金器,以銀鍍代之。否則貧富不同,亦從其便,此無定法耳。更言士宦,亦送銷金大袖,黃羅銷金裙,緞紅長裙,或紅素羅大袖緞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團冠,四時冠花,珠翠排環等首飾,及上細雜色彩緞匹帛,加以花茶果物、團圓餅、羊酒等物。又送官會銀鋌,謂之“下財禮”,亦用雙緘聘啟禮狀。或下等人家,所送一二匹,官會一二封,加以鵝酒茶餅而已。名下財禮,則女氏得以助其虛費耳。又有一等貧窮父母兄嫂所倚者,惟色可取,而奩具茫然,在議親者以首飾衣帛,加以楮物送往,謂之“兜裹”。”下財禮即依禮制,也要徵得女方同意,實質是送和要結合。行聘前,先由媒人執彩禮帖(禮品清單)與女家商議,往往雙方對數量品質多存爭議,需商議多次方能定下。行聘時,男家備禮書,置於紅漆木盤上,排隊手捧肩挑禮品,伴以鼓樂送至女家,女家協助將禮品擺開,供女家親友鄰人觀賞過目。女方收下,下財禮畢,婚約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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