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上饒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上饒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是上饒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上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4年6月19日,上饒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更名為上饒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所涉市管幹部職務相應變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 所屬地區:江西省上饒市
  • 所屬單位:上饒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梁麗娟(局長)  
發展歷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

發展歷程

2024年6月19日,上饒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更名為上饒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所涉市管幹部職務相應變更。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周亞鷹
局長:梁麗娟
副局長:周子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相關行業標準,擬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方面的產業政策、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影電視業、新聞出版業和旅遊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廣電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電、旅遊和新聞出版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廣播電影電視活動、旅遊活動,負責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五)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統籌協調推進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七)指導、管理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工作,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
(九)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協調全域旅遊、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十)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市場,依法實施行政權力事項,指導推動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加強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影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
(十三)指導全市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負責管理全市電影行政事務,指導監管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承擔我市廣播電視電影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和質量,負責全市發行業和印刷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管理著作權,管理出版物進出口等工作。對全市所屬各縣(市、區)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進行指導。
(十五)負責國內新聞單位駐饒記者站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範圍內新聞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全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七)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八)受市政府委託對上饒廣播電視台實行行政管理、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對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重要傳媒集團的宣傳發展、隊伍建設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九)積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曹必須管安全約原則,督促指、監督檢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旅遊系統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廣電、網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推動業務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管的融合,全面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文化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加強監管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督促有關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十)完成職責領域的相關人才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