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廣信區農業農村局

上饒市廣信區農業農村局

上饒市廣信區農業農村局是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廣信區農業農村局
  • 隸屬: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
農業機械化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農業法制建設,組織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行政訴訟和複議工作。
(二) 根據農業的產業政策和加入WTO後農業的應對
政策,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意見,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
(三) 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中介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 研究提出農業產業的經營和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組織、協調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對外開放工作。
(五) 指導農業用地、漁業水域、草山草坡、宜農灘涂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維護漁業權益,依法行使漁政管理職能。
(六) 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制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規劃;組織農業科研成果的申報鑑定;負責農業科技示範與推廣工作;指導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和協調農技隊伍及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七) 按照農業內部有關技術標準,組織制定地方產品的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綠色食品的申報、質量監督和農業有關品種的保護工作;依法組織對種子、農藥、獸藥、飼料方法的執法工作。
(八) 依法對種畜禽、獸醫進行管理,負責獸藥藥政藥檢、農業血防工作;組織、監督對縣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
(九) 負責農業機械化行業管理、負責農機安全監理,負責農牧漁業機械管理工作。
(十) 指導下屬企事業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
(十一) 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與縣農業科教站、財務室一個機構合署辦公)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農業信
息、信訪工作、科教工作與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黨建、工、青、婦工作及後勤管理工作。參與有關農村和農業政策調查研究和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管理鄉(鎮)農業“五站”。負責農業統計;收集並發布國內外有關農業的信息、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協調指導農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局法制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其他案件(經濟糾紛)的處理。編制農牧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農業“四場一所”的巨觀指導;編制並執行部門預算,管理局機關財務;負責農業項目資金和局轄單位財務的審計工作;管理局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農業行業財務管理。負責機關後勤管理。
2、執法監督股
主管農業執法,負責監督各職能站貫徹實施《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漁業法》、《種子法》、《動物防疫法》,種畜種禽管理條例、動植物檢疫條例、農機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執法工作。依法或根據授權負責農用土地、漁業、水域、草場、濕地以及農業生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核發農、牧、漁業經營許可證、監督獸醫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主管產業的行業管理。承擔農業行政訴訟和複議工作。
3、農業綜合股
根據中央、省、市農業經濟發展戰略、方針,組織各職能站實施我縣的農村經濟政策、技術政策、產業政策;參與編制主管產業的發展規劃、計畫;主管產業結構布局調整、資源配置、行業協會、產業間的綜合平衡,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農業生產、項目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農、牧、漁業產品加工與流通,負責監督產業產品及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職能站進行農、牧、漁業技術指導、實施科教興農。
另設紀檢委(監察室);為縣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另設工會

現任領導

局長:孫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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