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詠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於2012年01月12日在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希燕,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投資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等。
基本介紹
-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 登記機關: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2年01月12日
- 發照時間:2012年01月12日
公司事件
據上海一中法院官微,2024年1月11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周之鋒集資詐欺一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辯護人、被害人代表均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周之鋒繫上海詠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詠福公司)實際格捆控制人。為謀取非法利益,詠福公司推出“福盈1號”“福盈2號”等基金產品,並設立線下門店,採用虛假宣傳、虛構資金用途等方式,以投資萊蕪匯票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票棧公司)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等高流動性低風險的金融產品為名,承諾6.5%-9.5%的年化收益率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募集資金。周之鋒還於2019年11月採用上述方法,以匯票棧公司的名義,承諾不低於13%的年化收益率向上海尚秋貿易有限公司非法募集資金。至2020年1月,總計向400餘名投資人非法募集資金人民槳陵己灑幣33.77億餘元(以下幣種敬櫃檯均為人民燥刪拔幣),累計兌付投局煮樂資人本息22.07億餘元,造成200餘名投資人實際損失12.04億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周之鋒作為詠福公司、匯票棧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使用詐欺方法非法集資,應以集資詐欺罪追究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人出示拜微滲局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周之鋒及其辯護兆戲境人針對行為定性、犯罪數額的認定等問題發表了相應的意見。
合議庭將在評議後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