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大假奶粉案是指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間,被告單位濟寧金谷公司,被告人陳明江、谷傳生、潘興兵、吳玲傑、唐境鴻,為獲取非法利益,經共同或分別商議,通過自行或委託他人生產假冒國內知名品牌“貝因美”、“雅培”的奶粉罐,並用國內其他品牌奶粉灌裝後,冒充“貝因美”、“雅培”品牌嬰幼兒奶粉進行銷售,上述5名被告人的銷售金額從12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到360餘萬元不等。
2016年4月6日,國家食藥監總局曾表示,該案是違法犯罪分子通過收購廉價乳粉、包裝變形的乳粉加工罐裝冒牌乳粉的案件。
2017年3月27日上午,該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單位濟寧金谷制罐包裝有限公司,被告人陳明江、谷傳生、鄭紅貴等11人到庭受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特大假奶粉案
- 被告單位:濟寧金谷公司
- 開庭時間:2017年3月27日
-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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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2014年8、9月間,陳明江、潘興兵為獲取非法利益,經預謀後商定共同生產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嬰幼兒奶粉,並進行銷售。
2014年9月的一天,陳明江通過網路聯繫到蔡永告,委託其製造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奶粉罐。蔡永告又通過網路聯繫了金谷公司生產了4萬個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奶粉罐。
陳明江、潘興兵在浙江台州用國內其他品牌的奶粉進行灌裝,僅3000多罐假“貝因美”奶粉就賣了51萬餘元。
2015年春節前,又賣了6000罐假貝因美奶粉獲利110餘萬元。
2015年4月,陳明江、潘興兵把目標瞄準了“雅培”,於是就找到廣東東莞一家企業製造假冒“雅培”品牌奶粉罐。
在金谷公司的廠房內,這些人用國內其他品牌奶粉進行灌裝,先後生產了12000餘罐假冒“雅培”奶粉,先後獲利169萬元。
直至2015年9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雅培(上海)公司報案,先後在山東濟寧、浙江台州、廣東東莞等地將所有犯罪嫌疑人抓獲。警方查明,涉案假冒“雅培”品牌嬰幼兒奶粉中分別存在部分指標不符合產品標籤明示值,個別指標低於國家標準。
案件審理
2017年3月27日上午,2015年事發山東、湖南等地,由上海公安機關偵破的非法生產、銷售假冒“貝因美”、“雅培”奶粉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單位濟寧金谷制罐包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谷公司),被告人陳明江、谷傳生、鄭紅貴等11人到庭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間,被告單位濟寧金谷公司,被告人陳明江、谷傳生、潘興兵、吳玲傑、唐境鴻,為獲取非法利益,經共同或分別商議,通過自行或委託他人生產假冒國內知名品牌“貝因美”、“雅培”的奶粉罐,並用國內其他品牌奶粉灌裝後,冒充“貝因美”、“雅培”品牌嬰幼兒奶粉進行銷售,上述5名被告人的銷售金額從12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到360餘萬元不等。
其中被告人谷傳生系金谷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該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鄭紅貴、祝全欽、吳永軍、蔡永告明知他人製作假冒知名品牌的奶粉罐、註冊商標標識,欲進行灌裝後冒充品牌奶粉進行銷售,仍為獲取利益而幫助進行製造,銷售金額從160餘萬元到200餘萬元不等。
上述被告單位和9名被告人均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另被告人杜俊、李修恆明知陳某等人銷售假冒他人品牌奶粉,仍為獲取利益而幫助進行銷售,應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被告單位金谷公司和陳明江、潘興兵、谷傳生、蔡永告非法製造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奶粉罐3萬餘個,應以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