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司法局

上海市金山區司法局

上海市金山區司法局,是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金山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區石化衛二路42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直屬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工業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區政府的法律顧問責任,配合參與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推進各級行政機關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三)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監督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制定和推進落實行政執法制度,組織和指導行政執法檢查,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調解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按照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具體工作。負責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推進本區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負責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法律服務資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公文處理、外事、接待、保密管理、值班、信息技術、配備司法行政業務裝備及會務管理等工作。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負責本系統財務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審計工作。
(二)政治處。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宣傳、統戰、人事、機構編制、群團和老幹部工作,指導、監督和推進本系統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
(三)依法治區協調監督科。承擔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全面依法治區重大事項、重大問題、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活動的協調推進。開展全面依法治區和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和問責建議。承擔各部門關於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
(四)行政複議與應訴科。指導、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轉辦、由區政府做出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指導各行政執法機關加強行政複議案件答覆工作及重大執法決定審核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
(五)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信訪辦公室)。負責本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行政執法檢查,提出行政執法監督建議,擬訂和推進落實行政執法制度。承擔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本機關法治審核,負責本系統信訪工作。
(六)社區矯正管理科。貫徹執行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推進本區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普法與依法治理科。擬訂和落實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指導、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推進全民普法。承擔指導、監督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策劃和實施全區性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活動。
(八)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科)。擬訂和落實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措施。指導全區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協助做好全區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工作。指導本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組織開展公共法律服務政策研究,推進和最佳化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指導監督全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
(九)法律服務行業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指導、監督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和基層法律執業工作。組織開展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和基層法律執業工作理論和政策研究。指導、監督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管理本區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區律師工作委員會工作。
(十)監督檢查科。監督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所轄行業的政風行風建設工作。

派出機構

上海市金山區司法局下設11個派出機構:楓涇司法所、朱涇司法所、亭林司法所、漕涇司法所、山陽司法所、金山衛司法所、張堰司法所、廊下司法所、呂巷司法所、石化街道司法所、金山工業區司法所。根據上級規定承擔相應職責。

直屬機構

(一)法律援助中心。負責為經濟困難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和範圍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二)金山公證處。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
(三)法制教育培訓中心。開展社區法制教育,參與營造全民學法、守法、用法、護法的法治環境,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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