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是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組織協調交通領域綜合性、系統性、長遠性重大問題和重大政策的擬訂並協同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負責擬定本區綜合交通發展戰略,最佳化本區交通運輸結構布局,綜合平衡全區交通運力,協調道路、水路、軌道交通等多種交通運輸方式銜接,構建綜合交通體系;加強長三角地區區域交通合作。
(三)組織編制區域綜合交通發展規劃和交通專項規劃;負責編制本區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本區公路和城市道路、公共運輸、道路貨運、樞紐場站、停車場(庫)、內河航道和運輸等專業規劃;參與編制軌道交通網路,負責區級審批項目交通影響評估工作。
(四)負責編制區級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牽頭組織編制區級交通基礎設施維護項目年度計畫及資金預算;參與綜合交通領域的統計管理、經濟運行監測和分析工作。
(五)負責公路和城市道路、樞紐場站、公交站點、公共停車場(庫)、港口、航道、橋樑、隧道等交通基礎設施的項目建設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和運行維護管理;參與交通工程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協調鐵路、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與區內交通運輸的銜接配套;負責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誘導屏等交通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道路指示牌工作的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通航水域航標等航道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對軌道交通、高架道路及隧橋、區域內河港口和航道等規劃控制區域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提出意見。
(六)負責公路路政(包括區屬城市道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交通行業行政許可、市場監督管理和誠信體系建設,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組織實施服務質量監督檢查;協調推進交通行業改革,促進交通產業健康發展;參與制定本區交通行業的運價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海事工作。
(七)組織開展交通運行保障研究,分析評估交通需求和運行狀況,制定和組織實施路網最佳化、運力保障和交通組織改善方案,緩解城市道路擁堵,提升通行保障能力;最佳化非機動車、人行等慢行交通出行方式與公共運輸的銜接。
(八)承擔本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交通運輸安全應急的組織協調;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突發事件、災害事故和服務供應事故的應急處置;承擔所轄通航水域的經營秩序、船舶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水上搜救工作,指導內河救助打撈工作。
(九)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技術標準與規範,並監督實施;推進交通行業科技進步,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行業的套用;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交通行業信息化管理工作,促進智慧型交通建設。
(十)負責本區國防交通工作,規劃本區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制定交通戰備建設規劃;組織協調“春運”等重大交通保障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公路路政(包括區屬城市道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淨空保護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嘉定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負責交通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區級立項的新建、改建、擴建等交通工程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施工許可(非市政基礎設施類)、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事項和日常監督管理,參與交通工程招投標的監督管理。上海市嘉定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負責交通工程項目建設的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監管、項目報建、施工許可(市政基礎設施類)、招投標管理和建設市場監管。
2.與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根據城鄉規劃的要求,負責具體編制本區交通規劃(包括綜合交通規劃,道路公路專項規劃,中運量公交網路系統規劃、選線規劃和交通配套設施規劃,公共運輸和港航專項規劃,交通影響評估等)和軌道交通規劃輔助性工作,由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其納入城鄉規劃總體平衡並經審批後,上海市嘉定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本區交通規劃的編制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群工作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重要檔案起草、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項督辦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財務管理、教育培訓、效能建設等工作。承擔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協調處置。參與編制區級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和組織編制交通維護項目的年度投資計畫及資金安排。
(二)綜合規劃科。組織研究綜合交通發展戰略、軌道交通規劃、市重大工程選線專項規劃;會同相關科室編制年度規劃編制計畫、協調相關科室編制公路和城市道路、樞紐場站、公交停車保養場、道路運輸、岸線利用、內河航道、港區等基礎設施和交通配套設施(含P+R停車場)專項規劃;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技術儲備和前期論證;負責建設工程機動車停車場(庫)設計審查;協調推進長江三角洲區域交通合作工作,牽頭協調地區間交通領域合作事項;牽頭重大課題研究和技術檔案審查工作;統籌推進智慧交通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綜合交通調查和影響評價。
(三)交通建設科。負責組織編制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專業規劃及區級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區級維護項目年度計畫及資金預算;負責協調推進交通重大項目建設;負責督導城市道路、公路、交通設施、道路下立交、高架道路橋孔、管線工程掘路施工管理;負責協調推進公共停車場(庫)、客貨運樞紐場站、公交專用道、港灣式公交停靠站建設等工作;負責公路路政(包括區屬城市道路路政)行政許可,指導監督交通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公路和城市道路、工程領域國防交通、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與處置。
(四)道路運輸管理科。負責組織編制公交、有軌電車、樞紐場站、公交停車保養場、道路運輸、靜態交通專業規劃;負責本區道路運輸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國防交通、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與處置,負責建設工程機動車停車場及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最佳化公交線網布局,協調推進“春運”等交通保障工作;參與協調推進公交專用道、港灣式公交停靠站建設管理等;負責道路運政行政許可,指導推進道路運輸行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業管理等工作;負責推進慢行交通管理;承擔區靜態交通辦公室職責。
(五)航運管理科。負責組織編制岸線利用、內河航道、港區及運輸專業規劃;參與協調推進內河航道、港區規劃建設,負責涉及水運和航道規劃控制的新、改、擴建項目審核;承擔行業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資料整理、年鑑編制等工作。牽頭協調各相關科室和直屬單位做好交通行業國防交通、淨空保護、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負責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與處置;負責水路運政、航道、港口、地方海事行政許可,負責指導本區內河港口航運(包括港口、岸線、水路運輸和航道維護等)行政監督檢查及行業管理等工作。
(六)安全監管科(信訪辦)。牽頭全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指導並參與相關科室和所屬單位開展防汛、防台、反恐、消防等應急保障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行業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牽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負責行業安全管理信息匯總、數據統計和情況分析等工作,及時反映行業安全穩定動態;負責行業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值班安排;負責信訪工作。

現任領導

上海市嘉定區交通委員會主任:陸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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