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課程教學大綱管理條例

上海外國語大學課程教學大綱管理條例是一項由上海外國語大學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課程教學大綱是執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實現培養目標要求的教學指導性檔案,是編寫教材、組織教學、進行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和教學管理的重要依據。制定課程教學大綱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我校本科教學計畫內的理論課程、獨立設定的實驗課程及專業實習課程均應制定課程教學大綱。為進一步加強我校課程教學大綱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條例。
一、課程教學大綱的制訂
(一)各專業培養方案中所列的課程(包括理論課程、實驗課程、專業實習課程)均須制定符合培養目標要求的課程教學大綱,無教學大綱的課程不得開課。名稱相同但教學目標及要求不同的課程,要分別編寫教學大綱。
(二)課程教學大綱的制定要堅持以學生髮展為本,著眼於實現人才培養目標、完善學生應具備的知識結構和能力結構,體現思想性、科學性、基礎性與時代性。從本課程在人才培養中的地位、作用角度出發明確教學目標、設計教學內容及各教學環節安排等。處理好與相關課程的聯繫與分工,以避免課程內容間的重複和遺漏。在不同模組課程之間、先修課程與後續課程之間,注重知識、能力的分層次、逐步深化和橫向拓展。
(三)課程教學大綱的制定要根據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堅持“課內-課外”、“顯課程-潛課程”有機結合,注重教育思想和觀念的創新、內容體系和教學方法的創新。力求在課程教學中貫穿“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的思想,在加強基礎,因材施教的基礎上,強調學生的自主學習和相應能力的培養。
(四)課程教學大綱的格式及內容原則上應按本條例中指導性格式統一書寫,力求文字嚴謹、名詞術語規範、意義明確扼要,避免似是而非、模稜兩可的術語或定義。計量單位、標點符號等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五)課程教學大綱由各學院(系、部)組織編寫,學科組(教研室)集體討論定稿,經學院(系、部)審核後,報教務處批准。
二、課程教學大綱的基本內容及格式
(一)課程教學大綱的內容
課程教學大綱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課程名稱(包括中文名稱、英文名稱)、課程代碼、課程類型、學時學分、授課語言、適應專業、開課學期、先修課的要求、教學目標、教學環節、內容及學時分配、教學策略與方法建議、教材及教學參考資料、課程考核方式等。
1.課程名稱(包括中文名稱、英文名稱)、課程代碼、課程類型、授課語言、適應專業、開課學期
教學大綱中的課程名稱、課程代碼、課程類型、授課語言、適應專業、開課學期應與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的有關內容一致。
2.課程的總學時、學分要求
課程總學時、學分數應與專業培養方案一致。課程總學時應包括課堂講授課學時、課程實驗課學時。根據需要,還可以設定課堂討論課時、習題課時、課外實踐學時等。
3.教學目標
指出本課程在人才培養過程中的地位及作用,明確學生學習本課程後在認知、技能和情感等方面應達到的目標。如:學生需要記住哪些術語、定義、過程等;學生需要學會哪些專業技能;希望看到學生在信念、價值觀等方面發生哪些改變;學生可能從哪些新的角度去認識世界;學生變得更善於開展哪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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