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聯合公報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聯合公報是由國際組織在2013年11月29日,於塔什乾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13年11月29日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 簽訂地點:塔什乾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聯合公報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米爾濟亞耶夫主持會議。
上合組織秘書長梅津采夫、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張新楓、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主席沙爾舍基耶夫、上合組織銀聯體理事會主席哈桑諾娃出席會議。
上合組織觀察員國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第二副總統哈利利,印度共和國外交秘書蘇嘉塔,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工礦貿易部長內馬特扎德,蒙古國副總理特爾比什達格瓦,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理國家安全和外事顧問阿齊茲,聯合國亞太經社會執行秘書、聯合國副秘書長海澤,東協副秘書長吳年林,獨立國家國協執行秘書、執委會主席列別傑夫列席會議。
總理們在友好、建設性和務實的氣氛中就世界和地區經濟發展的廣泛議題,以及發展上合組織框架內的經貿和人文合作問題交換了意見,達成以下共識:
一、總理們指出,世界經濟儘管出現一些復甦跡象,但國際金融經濟危機的深層次影響尚未完全消除。許多已開發國家已採取的危機應對措施仍未解決債務和財政赤字問題,並可能產生負面外溢效應。實體經濟成長放緩或停滯,國際市場需求下降,部分國家社會緊張情緒加劇。
因此,保障巨觀經濟和金融穩定、加快發展高技術經濟領域、促進工業基礎設施現代化、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具有特殊意義。解決就業問題、降低失業率和就業不足,特別是解決青年人就業問題,以及將勞動、就業、社會領域措施同實施平衡的經濟和財政政策相結合十分重要。
總理們希望世界經濟步入穩定和持續增長的軌道。
總理們強調,上合組織成員國將通過保障本國社會經濟順利發展、加強經濟領域合作、交流解決上述問題的有益經驗,為完成這一任務作出自己的貢獻。
二、總理們指出,自2012年12月4日至5日比什凱克總理會議以來,本組織在重大的經濟和人文合作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上合組織地區巨觀經濟保持穩定,國內生產總值、工業產值、相互貿易和投資額實現增長。
總理們強調,切實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畫》和《2012-2016年上海合作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十分重要。
上合組織成員國將進一步擴大在經貿、金融、銀行、投資、科技、創新、交通、通信、農業、替代能源利用、節能等領域的互利合作。
上合組織成員國相關部門、實業界在上述領域的務實合作以及完善上述領域合作的條約法律基礎將促進上合組織成員國關鍵經濟領域的現代化和技術設備升級,促進發展方式向創新型轉變,保障經濟穩定,挖掘合作潛力,造福各國和本地區人民。
因此,落實2013年9月11日阿斯塔納上合組織成員國科技部長會議達成的共識十分重要。
三、總理們指出,上合組織成員國經貿部長會議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13年10月23日在塔什乾舉行的會議分析了上合組織框架內加強經貿聯繫的現狀和前景,制定了繼續深化多邊互利合作的具體措施,就進一步推動貿易和投資便利化達成一致,重點關註上合組織框架內具體合作領域的共同項目和活動。
總理們責成高官委員會、重點合作領域專業工作組積極開展工作,切實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畫》和《2012-2016年上海合作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因此,專業工作組應就最佳化和加強自身工作提出建議,並繼續制定可列入上述《計畫》和《措施清單》的共同建議。
總理們責成上合組織成員國經貿部長同上合組織秘書處評估專業工作組的工作效率並作出相應決定。
總理們積極評價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上合組織銀聯體工作,建議上述機構就推動保障上合組織地區社會經濟穩定發展的合作項目切實積極協作,包括完善投資項目融資保障機制,同上合組織成員國實業界和金融機構建立直接聯繫。
總理們讚賞上合組織成員國實業界在經濟優先領域開展高科技創新聯合生產和實施項目的務實倡議,這些領域包括基礎設施、機械製造、輕工業和食品工業、農業、旅遊、會展、多式聯運。
四、總理們強調,有必要加強對話、擴大財金合作以促進上合組織所有成員國社會經濟發展,深化地區經貿和投資合作,提高本地區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因此,本次總理會議通過的《關於成立上海合作組織開發銀行和上海合作組織發展基金(專門賬戶)下一步工作的決議》具有重要意義。
五、總理們一致同意,加強交通領域多邊合作,將發展國際交通走廊列為優先任務。應有效發揮本地區現有過境運輸潛力,加速發展交通基礎設施,創造良好條件增加貨運流量,以擴大上合組織地區商品流通,提高投資積極性。
總理們聽取了關於2013年11月15日在塔什乾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交通部長會議成果的通報。本次總理會議通過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關於進一步開展交通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總理們據此責成繼續開展積極合作。
總理們認為,進一步加強民航、公路、鐵路運輸協作,積極發展並有效利用多式聯運十分重要。
為此,總理們強調,儘快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十分重要,將成為上合組織地區公路運輸領域互利合作的可靠法律基礎。
六、總理們高度評價海關部門工作,支持進一步積極開展海關合作,為貿易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包括完善海關管理、實現海關之間的信息共享、執法互助,運用現代化技術實現快捷通關,有效打擊走私及其他違法活動。
因此,應儘快商定《關於交換商品估價信息議定書》草案。
七、總理們認為,應加強農業領域相互協作,責成農業部長切實落實該領域已有共識和商定項目。
八、總理們認為有必要進一步採取協調一致的措施,共同應對自然災害和技術事故造成的威脅,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為此,總理們指出,2013年9月10日在聖彼得堡舉行的緊急救災部門領導人會議以及2013年6月11日至16日在中國舉行的“救援協作-2013”和2013年9月10日至12日在吉爾吉斯斯坦舉行的“2013-自然災害”聯合救災演練成果具有重要意義。
九、總理們強調,為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衛生合作協定》,深化全面合作非常重要。
總理們高度評價2013年11月22日在聖彼得堡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衛生防疫部門領導人第三次會議,會議確定了將在上合組織地區繼續推進防治傳染病和加強衛生管控的合作途徑。因此,總理們認為本次上合組織總理會議框架內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傳染病疫情通報方案》非常重要。
十、總理們認為,必須繼續為加強環保合作而共同開展工作。
十一、總理們積極評價人文領域合作成果,支持進一步發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旅遊、科技領域的多邊和雙邊關係,以加強睦鄰友好與合作,促進心靈相通,推進文明間對話,造福上合組織地區人民。
十二、總理們強調,實施共同計畫和項目,充分發揮本地區旅遊潛力,宣傳上合組織成員國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非常重要。
十三、總理們支持同尊重上合組織基本原則和任務的國際和地區機構積極合作,歡迎吸納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對話夥伴的潛力,參與本組織框架內的活動,促進地區共同發展和繁榮。
十四、為促進本組織框架內多邊合作不斷向前發展,總理們責成上合組織成員國相關部委切實落實2013年9月13日本組織比什凱克峰會達成的共識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3-2017年)》,特別是經貿和文化人文合作。
十五、總理們批准了上合組織秘書處關於《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實施情況的報告(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
總理們批准了上合組織2014年預算,並就本組織常設機構的財務和組織問題通過了決議。
總理們讚賞本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高水平的組織工作,對烏方的熱情接待表示感謝。
下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將於2014年在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舉行。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艾哈邁托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薩特巴爾季耶夫
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梅德韋傑夫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拉蘇爾佐達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米爾濟亞耶夫
塔什乾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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