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塔什乾宣言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塔什乾宣言是由國際組織在2004年06月17日,於塔什乾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政治
  • 簽訂日期:2004年06月17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塔什乾

六國元首強調,本組織成立以來取得的成就和國際形勢的變化表明,組織的建立和發展順應了時代潮流,符合六國人民的長遠和根本利益,組織確立的各項原則是正確的。
六國元首指出,二00三年五月莫斯科峰會提出的本組織機制建設任務業已順利完成,並積極評價外交部長理事會和國家協調員理事會所做的工作。
六國元首對本組織常設機構——設在北京的秘書處和設在塔什乾的地區反恐怖機構(以下簡稱“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的按時啟動表示滿意,指出中方和烏方做了大量工作,為上述機構全面運作創造了必要條件。二00三年十月,反恐怖機構的領導機構——理事會開始工作。反恐怖機構制定了具體工作計畫,通過了一系列必需的法律檔案,為有效行使職能創造了必要條件。反恐怖機構的職責是使本組織框架內落實《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的相互協作更加系統,更具針對性。
六國元首指出,保障本組織財務機制順暢運作對高質高效地解決組織面臨的各項任務具有重要意義。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二00三年九月在北京批准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對鞏固本組織和發展組織的經濟合作具有原則性意義。該檔案不僅包括六國就二0二0年前開展務實合作的方向、目的和任務達成的共識,而且指出了實施途徑和方式。外交部長理事會積極開展工作。《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外交部協作議定書》對六國就重大國際問題協調立場將發揮重要作用。
六國元首支持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定期舉行組織成員國安全會議秘書會議的倡議,以便加強成員國相關機構在應對新威脅和新挑戰方面的合作。
六國元首強調,在新的條件下,國家協調員理事會應依託本組織秘書處,集中精力確保組織的協調運作,並為本組織的進一步發展制定構想。
本組織在初創階段,就已本著開放原則,作為受尊敬的平等參與者融入國際社會。本組織將繼續遵循這一方針。在塔什乾批准的《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條例》是本組織與其他國際組織和國家——無論其地理位置如何——建立和擴大聯繫的新的重要步驟。本組織將繼續制定檔案,規範《上海合作組織憲章》規定的本組織開展國際合作的其他形式。

隨著本組織機制化建設階段的結束,本組織進入了成員國在組織框架內開展全面合作的階段。六國元首支持有條不紊、持續不斷地推進《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確定的各項工作。為此開展的相互協作,既要有長遠目標,也要有近期的優先方向。相互協作的目標是要在尊重各國特點和主權的基礎上,確定六國的共同利益。
在塔什乾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的協定》對於在本組織框架內開展應對跨國威脅和挑戰的多邊合作具有重大意義。六國元首認為,安全會議秘書會議機制應關注該協定的執行情況,同時還可以開展工作,制定一個在本組織框架內相互協作以應對新威脅和新挑戰的綜合綱領性檔案。這些新威脅和新挑戰包括非法販運武器彈藥、爆炸物、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質和僱傭軍等。
中亞地區及周邊國家經濟的持續發展,滿足其人民生活的迫切需要,是該地區及周邊國家穩定和安全的重要保證。
為此,六國元首認為,有必要在二00四年秋比什凱克政府首腦(總理)例會前商定落實多邊經貿合作綱要的措施計畫,全面啟動已成立的四個專家組的工作。重要的是確定採取系統的步驟,以促進採用經貿合作的現代形式,增加成員國間的貿易額,協調法律法規,逐步為商品、資本、服務和技術的自由流通創造良好條件。除已實施和計畫實施的促進本組織框架內一體化進程的措施外,六國元首認為現在應著手建立本組織發展基金和實業家委員會,並責成本組織秘書處儘快就實施上述項目準備相關檔案。
六國元首總體上積極評價莫斯科峰會以來各領域合作取得的進展,強調必須確保對外經貿、交通、國防、文化、緊急救災部門以及本組織成員國其他部門間的合作目標明確和富有成效。為提高各部門領導人會議機制的工作效率,應儘快制定和通過合作的法津檔案,同時及時執行已達成的協定。
應當將環境保護及合理、有效利用水資源問題提上本組織框架內的合作議程。相關部門和科研機構可在今年(2004年)內開始共同制定本組織在該領域的工作戰略。

六國元首確信,作為建立在平等夥伴、相互尊重、互信和開放原則基礎上的非集團組織,本組織的不斷發展和壯大符合國際發展的主流,有助於拓寬國際對話的空間。本組織願積極和建設性地參與建立旨在團結廣泛的國際力量,以應對全球和地區範圍內的新威脅和新挑戰的新的安全架構。為此,本組織將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首先是與聯合國進行協作,為本組織所在地區乃至世界的安全和穩定作出貢獻。
六國元首對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新一輪猖獗活動表示極大關切。世界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正在成為恐怖分子的目標。恐怖主義在靈活地適應形勢,使用了現代技術裝備,伺機利用各種未解決的衝突達到自己的目的。應建立以聯合國為核心,依託地區、次地區和國家機構的全球體系,來應對恐怖主義這一全球威脅。在這方面,重要的不僅是對恐怖分子的活動予以適當回擊,而且要致力於預防工作。
本組織成員國將加強安全合作,更有效地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維護成員國的共同利益。六國元首認為,有必要舉行成員國執法安全部門聯合反恐演習,以提高打擊這些威脅的協作能力。
六國元首認為,面對國際恐怖主義、地區衝突與危機等複雜挑戰,能夠並且應該在多邊主義、各國相互協作、遵循國際法準則的基礎上予以應對。只有這樣才能在全球化條件下保障世界安全和穩定。本組織願在自己的行動中堅決奉行這些原則,並準備以此為基礎積極與所有國家和多邊組織進行積極合作。
本組織十分關注重建和平、統一和繁榮、與鄰國和世界其他國家和睦相處的阿富汗,歡迎在阿富汗組建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政府。
本組織成員國承認聯合國在實施對阿富汗國際計畫方面的中心協調作用,努力促進打擊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毒品交易的國際合作,以在阿富汗建立安全、和平、安寧,為阿富汗和平重建創造必要的條件。

六國元首指出,亞太地區所有區域機制的建設性合作有利於本地區的和平、穩定和共同繁榮,符合亞太地區各國的共同願望。
六國元首倡議,亞太地區的國際組織和論壇,通過相互簽署協定,包括在對等原則基礎上相互給予觀察員地位,逐步建立起多邊組織的夥伴網路。
六國元首認為,實施這一倡議,有助於亞太地區形成以《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為基礎、兼顧所有參與方利益的安全和合作體系。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努爾蘇丹·納扎爾巴耶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
阿斯卡爾·阿卡耶夫
俄羅斯聯邦總統
弗拉基米爾·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埃莫馬利·拉赫莫諾夫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伊斯蘭·卡里莫夫
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於塔什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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