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成立於2002年10月,是憲法行政法學科一個開放性的教研活動形式或平台。 依託上海交通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所,2005年經批准設立了區域與都市法制研究中心,以實現對區域與都市法制的綜合、交叉研究。
上海交通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重點研究經濟憲法、公民權利、區域與都市法制、地方自主權、立法學、行政行為、公眾參與和判例等。其中,區域與都市法制系“211”三期建設項目。
上海交通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學科於1998年取得碩士學位授予權,於2006年取得博士學位授予權,2004年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獲上海市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