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市長質量獎是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
基本介紹
簡介,評獎辦法,申報條件,
簡介
主要授予在三門峽市登記和註冊,質量管理成效顯著,產品、服務、經營質量、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在國內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卓越貢獻的企業。
評獎辦法
三門峽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審要在企業自願的基礎上,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門峽市市長質量獎每年一屆,獲獎單位原則上每屆不超過2個。當年申報單位都達不到獎勵條件的,獎項可以空缺。
三門峽市市長質量獎評審標準按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2004)》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
Z19579-2004)》執行。
申報條件
申報三門峽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依法在三門峽市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列入國家強制監督管理範圍的必須取得有關證照;
(三)質量管理成績顯著,產品、服務、經營質量、自主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等在國內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
(四)產品質量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在近3年國家級、省級或市級質量監督抽查中沒有不合格記錄;
(五)經濟效益好,經營規模、年利稅額、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位居省內同行業前列,顧客滿意程度高,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
(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近3年來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等事故,沒有因違反生產經營、智慧財產權、勞動保障、環保、安全生產、稅收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
獲得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中國馳名商標、中國發明專利、河南省名牌產品、河南省著名商標或國家、省“質量管理先進企業”稱號的企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