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印發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方案

《三部門聯合印發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方案》是2013年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部門聯合印發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方案
  • 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
  • 檔案號:國發〔2013〕30號
  • 目的:認真做好試點工作
內容簡介,開展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的基礎和必要性,總體要求,試點內容,四、組織實施,五、保障措施,

內容簡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國發〔2013〕30號)要求,全面提升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能源局決定開展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研究制定了《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做好試點工作。

開展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的基礎和必要性

隨著信息化快速發展,全球數據中心建設步伐明顯加快,總量已超過300萬個,耗電量占全球總耗電量的比例為1.1%~1.5%,其高能耗問題已引起各國政府的高度重視。國際上普遍通過套用節能、節水、低碳等技術產品以及先進管理方法建設綠色數據中心,實現能源效率最大化和環境影響最小化。美國政府實施了“數據中心能源之星”、“聯邦數據中心整合計畫”,歐盟實施了“數據中心能效行為準則”,國際綠色格線組織開展了數據中心節能標準制定和最佳實踐推廣,建立了綠色數據中心的推進機制,引導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水平的提升。目前,美國數據中心平均電能使用效率(PUE)已達1.9,先進數據中心PUE已達到1.2以下。

近年來,我國數據中心發展迅猛,總量已超過40萬個,年耗電量超過全社會用電量的1.5%,其中大多數數據中心的PUE仍普遍大於2.2,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有較大差距,節能潛力巨大。同時,數據中心產生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消耗大量的水資源,其設備廢棄後造成較大污染,給資源和環境帶來巨大挑戰。為推動我國數據中心產業持續健康發展,2013年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等有關部門發布了《關於數據中心建設布局的指導意見》,提出了數據中心建設應遵守的布局導向、基本原則以及保障措施;2013年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了數據中心的相關節能環保要求。同時,綠色數據中心相關標準陸續立項和出台,第三方民間組織也啟動了數據中心綠色分級測評。為強化綠色數據中心建設,我們制定了《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方案》,擬分重點、分領域、分步驟提升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水平。

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建立綠色數據中心的推進機制、引導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水平全面提升為目標,在現有綠色數據中心工作基礎上,優先在生產製造、能源、電信、網際網路、公共機構、金融等重點套用領域選擇一批代表性強、工作基礎好、管理水平高的數據中心,開展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創建工作,以技術創新和推廣為支撐,以標準研製和技術評價為保障,使綠色數據中心試點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形成可複製的推廣模式,引導數據中心走低碳循環綠色發展之路。
(二)基本原則

1.能效提升與低碳環保並重。大力提升數據中心能源使用效率,加強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分散式供能,切實降低碳排放和水資源消耗,有效控制有毒有害物質使用,加強廢棄設備回收處理等,全面建設綠色數據中心。

2.分類實施和指導。針對不同行業、地域、規模的數據中心進行試點,強化新建工程項目的綠色採購、綠色設計、綠色建設,全面實現綠色增量;提高現有數據中心設備的利用率,積極開展節能挖潛,提升整體能效水平。

3.技術與管理並行。在支持先進適用技術產品的研發與套用的基礎上,加強引導各單位建立綠色數據中心運維管理體系,技術與管理兩手並行推進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水平提升。
(三)主要目標

宣傳和推廣一批先進適用的綠色技術、產品和運維管理方法,培育和發展一批第三方檢測評價、諮詢機構,支持和鼓勵一批綠色數據中心技術、解決方案、運維服務的提供商。初步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綠色數據中心技術體系、創新與服務體系,構建試點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指標監測體系,確立綠色數據中心標準和評價體系。

到2017年,圍繞重點領域創建百個綠色數據中心試點,試點數據中心能效平均提高8%以上,制定綠色數據中心相關國家標準4項,推廣綠色數據中心先進適用技術、產品和運維管理最佳實踐40項,制定綠色數據中心建設指南。

試點內容


  
(一)積極開展綠色數據中心技術創新和推廣
 
   數據中心關鍵設備生產企業要加強生態設計,提高設備能源使用效率,控制有毒有害物質使用,採用易於拆解和回收處理的設計。試點單位要加強綠色智慧型伺服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統、熱場管理、餘熱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環利用、分散式供能、直流供電等技術和產品套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技術、產品的鑑定和推廣,編制綠色數據中心先進適用技術和產品推薦目錄。
 
(二)提高綠色數據中心管理水平

試點單位要建立綠色數據中心運維管理體系,明確數據中心節能、低碳、節水、污染控制、綜合利用等節能環保目標,制定實施計畫;建立綠色數據中心管理團隊和技術團隊的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將節能環保工作納入考核體系;開展節能環保水平自監測工作,定期統計、分析並上報監測結果。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編制綠色數據中心建設指南。
(三)建立試點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指標監測體系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行業組織定期統計試點數據中心的自監測數據,並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相關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試點數據中心節能環保基礎資料庫,根據地域、行業、規模進行分類研究,組織第三方機構定期開展試點數據中心現場監測,摸清我國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水平現狀,把握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水平提升的關鍵問題,逐步建立完善的統計體系。
 
  (四)完善綠色數據中心標準和評價體系,推動形成國家標準體系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標準化機構借鑑國際先進標準和評價方法,制定完善綠色數據中心相關標準,推動已有行業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並在能源、生產製造、金融等領域的套用;在已有評價的基礎上,制定完善涵蓋節能、節水、低碳、運維管理辦法等綠色指標的評估和評價方法,對試點數據中心進行分類評價,並開展動態監督,進行抽查。

(五)加強公共服務能力建設
   
工業和信息化部整合行業現有資源,建立集政策宣傳、動態監測、數據統計、標準研製、試點評估、技術交流、人才培養等服務於一體的綠色數據中心公共服務平台,培育一批第三方檢測評價機構、節能服務公司等。鼓勵試點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拓展契約能源管理,研究節能量交易機制,探索綠色數據中心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模式。
 
  (六)開展國際合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進一步拓展國際合作機制和渠道,探索綠色數據中心技術貿易機制創新。鼓勵研究機構、行業組織和企業加強國際合作,跟蹤和引進綠色數據中心前沿技術,探索國內外綠色數據中心標準共通機制,舉辦專業培訓、技術和政策研討會、高端論壇、產業對接活動等。
 
  

四、組織實施


  
  (一)試點地區申報與確定
   
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通信管理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能源管理部門於2015年5月31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試點地區書面申請(見附屬檔案1)。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能源局根據地區發展和行業現狀確定試點地區、領域和數量。

(二)試點單位申報與推薦
   
試點地區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批覆的試點領域和數量及有關要求組織本地區試點單位的申報工作。

試點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較強的行業代表性;

3.首批試點優先考慮生產製造、能源、電信、網際網路、公共機構、金融等領域,且符合《關於數據中心建設布局的指導意見》布局導向的數據中心;

4.經營網際網路業務的數據中心,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網際網路數據中心業務和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等政策法規的要求;

5.申報單位要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具有完備的能源計量器具(符合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和GB24789-2009《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的要求),具備開展持續監測的能力,並建立了節能環保數據統計分析制度;

6.對數據中心綠色發展有明確的目標和工作思路,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較強的節能環保投入能力;

7.原則上應於2016年2月31日前完成試點創建工作,並正式投入運營。


(三)試點單位的審核確定
  
   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能源局組織專家對被推薦單位進行檔案評審,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檢查,提出推選意見。在適當結合地域、行業、規模等因素基礎上研究確定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單位名單,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公示,正式啟動試點工作。

(四)試點創建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落實試點地區創建方案,加強對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創建的指導和支持。試點單位依據申報材料中的創建方案確定的目標、工作內容等認真組織實施,明確任務分工,落實目標責任,確保試點工作的質量和進度,試點單位不得隨意更改創建方案確定的工作內容,由於條件變化,需要進行較大調整的,經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批准。

(五)試點評價
   
試點單位根據試點創建完成情況提出評價申請,原則上申請時間不得晚於2016年2月31日。試點數據中心定期統計節能環保水平自監測數據,經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後,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有關機構對試點單位開展為期一年的持續監測,依據綠色數據中心評價指標體系(“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隨後印發)對其進行評價,達到要求的數據中心列入“國家綠色數據中心”名單,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公示。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有關機構對有效期內的“國家綠色數據中心”進行不定期抽查,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從“國家綠色數據中心”名單中予以撤銷。

(六)總結和推廣
   
工業和信息化部總結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經驗,開展宣貫和培訓,推廣綠色數據中心先進適用技術產品以及建設和運維指南,分類指導綠色數據中心的規劃、建設及運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通信管理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能源管理部門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階段性總結和監督制度,對試點工作實施階段性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發揮專家隊伍指導和支撐作用
   
成立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專家組,充分發揮有關院士、專家作用,協助開展綠色數據中心標準、試點評價指標的研究,協助開展試點推薦、評審、監測和確認,指導綠色數據中心先進適用技術和產品推薦目錄以及建設和運維指南的編制,為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三)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引導和支持
   
對綠色數據中心試點方案中提出的項目,符合國家能源管理中心、清潔生產專項資金支持範圍的,予以優先支持;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將其列入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財政引導資金支持的重點。同時,要加強對試點單位指導,對試點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抓緊研究,協調有關部門制定鼓勵扶持政策。

(四)探索機制創新
   
探索在數據中心領域推廣契約能源管理和節能量交易等相關政策。探索建立綠色數據中心技術創新和推廣套用的激勵機制和融資平台,完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

(五)加強人才培養
   
利用現有的人員技術資格認證體系,加強對綠色數據中心相關人才的培養,制定綠色數據中心技術人才培養計畫,開展人才技能培訓和認證等工作,提高從業人員技術和管理水平。

附屬檔案:1.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地區申報材料
2.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單位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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