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三江侗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三江侗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是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江侗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三江縣古宜鎮悅江路江岸麗苑旁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縣全民健康政策,參與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衛生健康政策、規劃,制定衛生健康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依法負責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和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縣鄉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自治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自治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協調有關部門對全縣愛滋病實施防控和干預,控制愛滋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二)負責指導中醫藥政策和發展規劃,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
(十三)指導自治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承擔自治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自治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自治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自治縣黨委、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三江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貫徹執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自治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自治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等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自治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自治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最佳化醫療資源配置,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以及信息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工作、紀檢監察和信訪工作;負責指導醫療機構黨的建設工作和全縣衛生健康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人事與財務股
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援外工作,辦理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審批事項等。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醫療服務價格政策。
(三)規劃發展、法規與信息化股
承擔健康三江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推進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衛生健康地方標準,負責綜合性衛生健康法規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普法宣傳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重點學科建設,指導全縣醫療衛生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助理全科醫師、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參與規劃指導全縣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衛生計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可行性研究、項目實施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村級衛生所項目申報、質量監督、項目材料歸檔等工作。
(四)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股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協調、組織全縣開展愛滋病防治工作。組織擬訂愛滋病防治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愛滋病防治宣傳教育、綜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愛滋病防治體系建設,動員和指導社會組織及志願者參與防治工作,組織開展愛滋病防治督查指導、考核評估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五)醫政醫管與體制改革股
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完善綜合監督體系,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參與擬訂重大中醫藥項目規劃、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協調促進全縣中藥產業發展,推進重大中醫藥項目實施和技術開發。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科技能力建設以及學術交流、科技合作等工作。組織開展全縣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指導中醫藥與健康旅遊、健康養老、養生保健等相關領域融合發展。指導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監督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標準。監督實施中醫醫療、保健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標準、服務規範。組織開展傳統中醫藥、民族醫藥古籍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與提高。組織和指導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的培訓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六)基層衛生與愛衛股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健康扶貧指導工作。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及創衛工作。
(七)人口監測與婦幼、老齡健康股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擬定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自治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自治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自治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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