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俱樂部

三妻俱樂部

三妻俱樂部,指的是有過3位妻子的男性富豪。他們中很少有人能和髮妻白頭偕老,因此紛紛在婚前協定上做起文章。美國《福布斯》雜誌公布了新評選出的“400 富人榜”。《福布斯》在張榜的同時對上榜的億萬富豪的婚姻狀況做了調查。結果很有趣,就像大多數人感覺的那樣,億萬富豪中很少有人和髮妻白頭到老。這些富豪中只結過一次婚的人不足 100 人;接近20 人有過3 個妻子。而最頂端的“四妻俱樂部(結過4 次婚)”里已經有了6 個成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妻俱樂部
  • 外文名:Third-wife club 
富翁婚姻,同齡伴侶,精神壓力,福布斯,

富翁婚姻

1、《福布斯》給三妻俱樂部和四妻俱樂部富豪們排了序,得出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結論:55 歲或以上年齡段的億萬富豪們,通常會和自己年齡接近的女士結婚。 CNN 的創始人泰德·特納是年齡相當婚姻的一個典型。他三次婚姻中妻子都是和自己同歲。即便是婚姻失敗次數非常多的羅納德·雷曼也不是一個喜歡忘年戀的人。他更喜歡年齡相當的妻子。他的四個妻子中,沒有一個比他小12 歲以上。但是更多的情況符合人們想像中的老夫少妻的特點。
2、老埃德加·M·布朗夫曼結過四次婚,離過三次。布朗夫曼第一次結婚的時候25 歲,當時第一任妻子安·勒布21 歲。他的第二任妻子,漂亮的卡洛琳女士,比他年輕12 歲,顯然大大增加了年齡差距。他們的婚姻只持續了兩年。布朗夫曼接著就對年輕女士更加鐘情了。他和小自己22 歲的喬治娜·韋伯經歷了結婚,離婚和再婚。這個年輕差距範圍似乎讓他覺得頗為合適,他的第四位妻子簡·阿倫森比他年輕21 歲。

同齡伴侶

1、很多“老道”的富翁早就明白找一個合適年齡的伴侶,不如找到一個心智相當的伴侶來得重要。一位70 多歲的洛杉磯百萬富翁在說到找個年齡小自己一半的女士時表示:“要是這樣,我就娶兩個,這樣她們也能找個可以說話的人。”
2、畢竟除了心智上的障礙,健康因素也對老夫少妻的婚姻提出了挑戰,銀行家布魯斯·沃賽斯坦和第四任妻子,小自己26 歲的安吉拉·趙結婚不到一年,他們的婚姻就結束了。
3、為富人工作的家庭律師可能對這些億萬富翁的婚姻生態最了解,他總結說這似乎成了一種風氣,50 歲以上事業有成的億萬富豪們願意和年齡相近的,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女士結婚。我認為那種忘年戀在35 到40 歲的對沖基金經理人中更為常見。我見過好幾個對沖基金經理人在和青梅竹馬、結婚近20 年的妻子離婚後去追求20 多歲的女孩。

精神壓力

1、在這一幕幕的背後,超級富豪的婚姻通常都如何終場呢?結果顯然各不相同。以經營滑雪度假村發家的提摩泰·比利塞斯在和妻子艾德拉離婚後,就跌出了“福布斯400 富人榜”。比利塞斯正試圖以7500 萬美元的價格脫手自己在加勒比海的私人島嶼,艾德拉正在出售其在巴黎郊外的中世紀城堡。
阿布拉莫維奇和前妻阿布拉莫維奇和前妻
2、而俄羅斯的巨富羅曼·阿布拉莫維奇等人在離婚後卻仍擁有他們的大部分財富。阿布拉莫維奇與前妻伊利娜攜手走過16 年,這期間阿布拉莫維奇在石油和鋁方面積累了巨額財富。儘管離婚時他被傳有緋聞,但伊利娜只獲得他當時187 億美元財產的1.6%。
3、婚姻走向破裂對三妻俱樂部和四妻俱樂部的成員而言,通常要付出慘痛的代價,除了大家熟知的財產分割之外,有時還會給個人情感帶來極大挑戰。
4、但無論結果如何,離婚並不能阻止超級富豪們再婚。雖然僅有52 人處於辦理離婚的狀態,但全球793 名超級富豪中有1/5 都曾有過離婚經歷。因此富豪們開始在婚前協定上更巧妙地做起文章。
5、薩姆納·雷德斯通在迎娶第二任妻子,比他年輕40 歲的教師保拉·福滕托前,讓保拉簽署了一份婚前協定,協定稱婚後薩姆納·雷德斯通每年會給保拉·福滕托100 萬美元。這意味著保拉·福滕托在與薩姆納·雷德斯通結束5 年婚姻時只能得到500 萬美元。這樣的結果無疑有利於這位商業大亨,特別是自從他幾乎要從“福布斯400 富人榜”中消失時更是如此。
6、銀行家理察·斯加菲和他的第二任妻子瑪格麗特日前正在打離婚官司。瑪格麗特雇用了一名私家偵探調查自己的丈夫,並聲稱已經掌握斯加菲與一名從良妓女幽會的證據。瑪格麗特帶走斯加菲最鐘愛的狗後,斯加菲便在屋前草坪的標示牌上寫道“丟失妻子和狗,懸賞找狗。”瑪格麗特曾偷偷進入他家,拿走了一些貴重物品。

福布斯

據報導,全球793名超級富豪中有五分之一都曾有過離婚經歷。而《福布斯》雜誌在 2010年曾對美國富翁排行榜前400名的婚姻狀況做過調查。統計結果顯示,這些富翁中絕大多數人對婚姻還是堅持從一而終。不過,這其中有近百名億萬富翁們有著多次婚姻,有約20人已經是第三次結婚,而結婚超過4次的富翁達到6人。
新娘一個比一個年輕“老夫少妻”已成潮流
《福布斯》雜誌對“三妻俱樂部”成員的每一次婚姻狀況都做了詳細研究,從中發現了一個現象:不少億萬富豪會選擇與自己年齡接近的女士來結婚。但是,在人數眾多的首次離婚或者準備走進第三次婚姻的富翁中,“老夫少妻”的搭配是主流。
《福布斯》發現,美國傳媒大亨、CNN創始人泰德·特納是億萬富翁選擇“年齡相仿婚姻”的一個典型。四次婚姻中,每位妻子都與他同歲。而身家120億美元的羅納德·普雷曼也算是屬於這一類的富翁。他的前三任妻子只比他小三到五歲。不過,在選擇第四任妻子時,他好像改變了自己的原則,這一次,新娘比他小了11歲。
普雷曼的“老夫少妻”搭配其實是很多億萬富翁再婚的模式,而且近些年來,夫妻之間的年齡差距越來越大。美國著名軟體公司甲骨文公司的老闆拉里·埃里森30歲與同歲的首任妻子離婚之後,找的新娘就一個比一個年輕:第二任妻子比他小了11歲,而第四任妻子比他小了整整25歲。2002年,美國第三大傳媒公司維亞康姆的董事長雷石東與陪伴了自己52年的妻子離婚,不久之後,他便娶了42歲的葆拉。那一年,雷石東已經83歲,兩個人相差41歲。另外一名傳媒大亨默多克與鄧文迪的結合也屬於“老夫少妻”的典型,兩人差了37歲。2006年,76歲的“股神”巴菲特迎娶60歲女友門克斯,兩人已在一起生活近28年。《福布斯》雜誌認為,一些頂級富豪,越來越傾向於選擇比自己小很多的女士為伴。不過,例外的情況也總是有的。紐約的一位身家上億美元的地產商就表示,“我都已經70歲了,如果真讓我娶個30多歲的年輕人做妻子,我一定會找兩個,因為這樣的話,年輕的她們就不會因為跟我沒有共同語言而寂寞了,起碼會有個能夠一起逛街、一塊兒說話的伴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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