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縣自然資源局是三台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台縣自然資源局
- 所屬地區:三台縣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測繪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準組織考核。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並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分區規劃、相關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負責全縣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鄉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七)負責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承擔需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轉用、徵收徵用的相關工作。
(八)負責統籌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編制入庫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壓覆礦產資源備案。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管理全縣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保護地的有關規劃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有關規劃管理工作。
(十三)配合上級對縣級政府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全縣土地、林地、礦產領域違法違規案件。
(十四)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法規,組織開展全縣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全縣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現代園區建設、花卉、特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組織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
(十五)負責全縣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組織實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自然保護地,負責全縣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火險信息。
(十六)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交流。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全縣自然資源系統對外交流合作。
(十七)承擔經縣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蔣修武
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亞先
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長明
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熊英局
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何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