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1年4月,被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擬訂各類職業培訓規劃,組織落實職業培訓政策,統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監管。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轉續辦法。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全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參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制定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宣傳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契約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組織實施全縣範圍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協助重大案件查處。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推薦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縣(回縣)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指導、監督各級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監督事業單位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承擔經縣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規信訪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 機要、後勤、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訪工作情況分析,檢查指導本系統信訪工作,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協調專家諮詢、對外宣傳與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重大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承擔經縣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組織落實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創建工作。
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一)負責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依法處理縣本級管轄範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二)負責辦理上級交辦、外地委託的案件;
(三)根據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組織專兼職仲裁員的培訓、考核、任免,並對仲裁員進行管理;
(四)提供有關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和處理程式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開展相關知識宣傳;
(五) 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信息統計;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保障股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城鄉養老保險政策和發展規劃,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標準,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企業參保職工提前退休條件的審核,負責審核列入國家、省、市、縣重點項目征地方案中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並組織實施,落實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負責養老保險費緩繳受理。會同有關部門核實關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欠費核銷的報批工作。牽頭按標準核定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受委託開展工傷性質認定及相關工作。
基金監督股
負責依法監督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受理投訴舉報,負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稽核,依法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及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檢查,負責擬訂社會保險基金內部審計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協調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審計事項。
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一)負責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黨和國家就業創業政策的宣傳、貫徹、實施;
(二)負責全縣就業失業人員登記工作,動態掌握全縣就業失業人員情況,為我縣制定科學合理的就業政策提供數據支持;
(三)發揮職業中介服務職能,為用工單位和求職者提供職介服務;
(四)負責全縣的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待遇審批發放;負責失業人員檔案託管服務;負責重點企業失業動態監測工作;為失業人員和參保企業服務;
(五)對符合條件的人群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工作,指導管理民辦職業培訓機構;
(六)負責做好就業援助工作,為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等重點民眾提供就業援助服務,促進就業;
(七)做好創業服務工作,為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培訓、指導和創業貸款等服務;
(八)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落實,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服務指導。
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
1.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安排組織實施,參與制定相關實施辦法。
2.負責全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銜接、關係轉移接續、個人權益記錄管理、待遇領取資格確認等工作。
3.負責全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審核及調增工作。
4.負責對鄉鎮(街道)服務中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業務經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考核。
5.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
(一)貫徹落實有關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安排組織實施,參與制定相關實施辦法。
(二)負責全縣職工養老、工傷保險經辦工作的綜合管理,牽頭全縣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的組織實施。
(三)編制並實施職工養老、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編制基金定期報表。負責全縣職工養老、工傷保險統計報表及統計分析工作。參與職工養老、工傷保險精算工作。
(四)負責承擔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參保登記及社保費繳費核算等工作。
(五)負責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的待遇審核支付和基金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職工養老、工傷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的認證、防冒領和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職工養老、工傷保險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制度,科學規範的實施各項社會保險業務;負責對全縣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職工養老、工傷保險的待遇領取情況依法進行核查。
(八)負責組織職工養老、工傷保險生產套用數據整理、整合工作。負責全縣職工養老、工傷保險業務檔案的規範管理工作。
(九)完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專業技術與工資福利股
負責組織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工作,負責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縣(回縣)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擔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職政策及離休費待遇政策,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負責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承擔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津貼審核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指導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考核、獎懲、流動等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不含國境外專家)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承擔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指導事業單位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貫徹執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服務項目和計畫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負責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負責審核各部門(單位)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揚工作方案及對象,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規劃財務股(項目與信息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承擔有關人社項目的立項申報、實施調度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養老、失業、工傷社保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保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財務代管事業單位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承擔統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項目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人社基層公共服務平台標準化建設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組織實施信息化重大項目、基礎設施和信息安全體系建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數據資源的統一管理套用,組織協調推進跨行業、跨部門、跨領域信息資源共享。
勞動關係股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機制,貫徹執行並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假期制度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契約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發布制度。指導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開展全縣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和相關規定、制度。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專項檢查,負責勞動監察員、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調解員的培訓和管理等工作。
人事政工股(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人社系統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幹部職工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效能建設工作。
就業培訓與職業能力建設股
擬訂全縣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培訓與職業能力建設工作規劃,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創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及實施辦法,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建立失業監測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擬訂全縣勞務開發、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促進返鄉下鄉創業、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負責勞務品牌培訓、就業扶貧工作。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負責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負責開展全縣技工院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參與擬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指導、監督、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現任領導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蔣勇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馬進濤
黨組成員、縣就創中心主任:謝藍天
黨組成員、副局長、縣社保中心主任:胡永生
黨組成員、副局長:廖琛
黨組成員:何俊
黨組成員、機關委員會書記:江波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