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素法

所謂三元素法,按每張保單在保險期內的不同階段和不同用途,附加三種費用的計算方法。此三元素法是由T.B.Spraque提出,故又稱為史晉列克算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元素法
  • 別名:史晉列克算式
三元素法的計算公式,參考文獻,相關條目,

三元素法的計算公式

三元素法的具體情況如下:
(1)新契約費用。它是壽險公司簽訂新契約與第一年度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如,體檢費、簽單費等,它是一次性費用且在簽訂保險契約的當年支出。一般按保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用α 表示。
(2)維持費用。它是契約自第一年開始至契約終止時為止,全部保險期間內維持契約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如催繳保費、契約變更等所需費用。維持費用一般分攤於整個繳費期,每年每單位保險金額為β 。
(3)收費費用。包括收費員工資、繳費事務費等,也是分攤於整個繳費期,一般按總保費的一定比例計算,用γ 表示。
三元素法的公式即為:
三元素法
三元素法

參考文獻

1 《保險學概論》保險職業學院,第4章 保險費率的厘定,4.3.6 壽險營業保費的計算
2 公冶慶元.《人身保險理論與實務》[M]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 2005,第二章 人身保險的數理基礎,第四節 人壽保險費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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