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天涯區教育局

三亞市天涯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天涯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三亞市鳳凰路319號天涯區人民政府四號樓二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歷史發展,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歷史發展

三亞市天涯區教育局原名天涯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機構改革成立教育局和科技工業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和措施,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有關教育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與督促;領導直屬單位(學校)黨組織的工作。
(四)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全區各級各類教育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統籌協調全區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五)負責對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和全區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監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負責組織全區教育重大事項的專項督導。
(六)協調推進各級各類學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區幼兒教育、義務教育的協調管理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片區教育的扶持與援助。
(七)負責全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組織實施教育經費籌措、撥款、預決算等工作;負責教育基建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貧困生資助工作。
(八)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黨群、統戰、雙擁、宣傳、安全保衛、治安穩定、計生等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區教師隊伍。統籌協調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教師教育,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制度的實施。按照許可權和程式,考核、任免和調配區屬學校有關幹部和教職工,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進全區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按照許可權和程式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公辦學校(幼稚園)、民辦中國小(幼稚園)的籌設、設立、變更、註銷,組織實施全區幼稚園等級評估工作。
(十一)加強教育領域對外開放。指導教育系統國際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與交流,協調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加強教育培訓合作,培養高水平的國際化人才。指導外籍教師聘請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十二)承擔全區語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區語言文字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國語推廣工作。
(十三)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服務指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教育局等部門協助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涉及本辦教育管理工作的規劃和措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信訪、督查督辦、新聞發布、政務公開、教育信息、教育史志與年鑑編印等工作;制定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工作;負責督查督辦領導批件辦理及其各項工作的落實;協調推進重大或緊急事項的落實;協助黨委辦落實秘書組日常工作;負責擬寫有關本部門的業務材料;負責紀律檢查、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和計畫生育、雙擁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委辦(中共三亞市天涯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涉及本辦教育管理工作的規劃和措施;負責區教育局黨委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區教育局黨委檔案的起草和決議的督察督辦;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牽頭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統戰、維穩工作;負責指導轄屬學校黨組織的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和黨員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所屬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實行監督;負責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擬寫有關本部門的業務材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民教辦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涉及本辦教育管理工作的規劃和措施;負責納入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統籌民辦教育工作,規範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幼稚園、培訓機構辦學行為,負責各類民辦學校、幼稚園、培訓機構年檢工作;核實學前教育各類獎補申報信息工作;促進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發展;組織普惠性民辦幼稚園認定工作;協調民辦幼稚園評級工作;擬寫有關本部門的業務材料;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職改辦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涉及本辦教育管理工作的規劃和措施;按規定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學校、幼稚園)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指導人才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人才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績效考評。負責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負責教師教育發展規劃和改革;負責學校校長(園長)的培訓;指導全區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教師資格制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制度的實施;負責教育系統教師獎懲;指導推動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規劃、協調、指導中國小校長和教師的引進、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住房保障等教師福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教職工體檢工作;協調鄉村振興工作隊伍配備;負責所屬事業單位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擬寫有關本部門的業務材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計畫財務辦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涉及本局教育管理工作的規劃和措施;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統計、教育經費統計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與管理、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統計並監督全區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負責中國小圖書館和教學設備配備工作;負責區本級教育部門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區本級教育部門預算、調整及公開等相關工作;負責監督本級及直屬單位(學校)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布局規劃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政策及標準;負責並指導區本級教育部門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級及直屬單位(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教育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區本級教育項目績效管理、基本建設的資金協調和建設項目財政投資評審;參與管理各種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發放全區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制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履行內部門審計監督職責,負責對下屬學校作年度預算財務管理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受委託對直屬單位(學校)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擬寫有關本部門的業務材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基礎教育辦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涉及本局教育管理工作的規劃和措施;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社區教育工作,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負責教育扶貧控輟保學和教育關愛體系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及征訂工作;指導中國小、幼稚園的德育工作、勞動教育、校外教育、科普教育以及社會實踐活動;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研學旅行活動;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生態文明教育工作及文明校園創建工作;負責少先隊、輔導員各項工作;負責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和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教育扶貧信息的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指導社區教育、老年人教育等終身教育工作;擬寫有關本部門的業務材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體衛藝辦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涉及本局教育管理工作的規劃和措施;負責區屬學校體育、衛生健康、美育、國防教育和毒品預防教育工作,負責相關專業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工作;制定有關體育、衛生、美育、負責國防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組織開展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組織、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文化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指導學校開展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組織、協調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學生軍事訓練;負責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校醫室建設及管理工作;牽頭學校鞏衛工作;擬寫有關本部門的業務材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區教育研究培訓中心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涉及本部門教育管理的規劃和措施;根據區屬中國小教育教學的需要,對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管理及教學評價等有關問題開展研究,並將研究成果用於指導教學工作;發現、完善、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教改實驗,推動教學改革;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幫助本區廣大教師執行課程計畫,鑽研、掌握教學大綱和教材,指導和幫助學校開展教研活動,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率和水平;組織教學質量檢查,開展學科教學評價,研究考試改革,檢查教學常規的執行情況,對學科教學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工作;負責指導區屬學校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教育信息化相關工作;負責指導本區學校開展教學研究、電化教學、教儀設備管理等工作;與市電教站對接,負責統計上報本區學校電教設備、儀器等基礎設備配置工作;負責學校教師培訓;擬寫有關部門的業務材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教育督導室職責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市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涉及教育管理工作的規劃和措施;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評估、質量監測工作;負責督學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對全區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提高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和複查;負責組織全區教育重大事項的專項督導;推動並督導教育改革、教育政策調查研究有關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牽頭社會治安治理相關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保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指導學校應急管理、防災抗災、治安保衛工作;監督指導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組織開展並監督指導教育系統執法工作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案件;承辦行政訴訟、仲裁等相關工作;擬寫有關本部門的業務材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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