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公益廣告財政扶持暫行辦法
- 印發時間:2017年1月16日
辦法發布,辦法全文,
辦法發布
三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三亞市公益廣告財政扶持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三亞市公益廣告財政扶持暫行辦法》已經七屆市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三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6日
辦法全文
三亞市公益廣告財政扶持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促進公益廣告發展,建立公益廣告長效發展激勵機制,發揮公益廣告對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促進作用,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規定,按照政府主導、企業支持、政策鼓勵、適當補貼的原則,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益廣告,是指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良好道德風尚,促進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提高,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非營利性廣告。政務信息、服務信息等各類公共信息、專題宣傳片以及商業廣告中涉及社會責任內容的不屬於本辦法所稱的公益廣告。公益廣告的刊播及其內容須經市委宣傳部核准及審定。
第三條市財政統籌部門預算資金以及促進經濟發展產業扶持財政補貼經費,支持我市公益廣告的策劃、創意、製作、刊播以及優秀公益廣告評選活動等。
第四條參與我市公益廣告策劃、創意、製作、刊播等活動,在我市依法登記註冊並在我市納稅的企業以及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均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公益廣告的發布。支持和鼓勵我市電視、廣播、報紙、期刊、LED電子顯示屏、高立柱及公車候車亭戶外廣告設施等各類媒介在重要版面、黃金時段和顯著位置刊播公益廣告,擴大公益廣告覆蓋面和影響力。日常發布由公益廣告發布單位提前將計畫(時段、內容、位置、數量等)報市委宣傳部和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備案;有重大活動時,須按全市統一部署,做好相關公益廣告,並報市委宣傳部和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公益廣告發布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財政資金補貼。
(一)財政扶持的公益廣告發布標準:
1.三亞廣播電視台《天涯之聲》《三亞之聲》等每套廣播節目每月公益廣告播出數量不少於180條(次),在6:00至8:00之間、11:00至13:00之間,播出數量分別不少於60條(次),在19: 00至21:00之間,播出數量不少於120條(次)。《新聞綜合頻道》等每套節目每月公益廣告播出數量不少於300條(次),在19:00至21:00之間,播出數量不少於120條(次);
2.《三亞日報》及其它報刊每月刊登公益廣告總量不少於4個整版;
3.投影式廣告、LED電子顯示屏廣告媒介每天常態均衡播放公益廣告時間應達到廣告播放時間總和的30%;
4.高立柱、公車候車亭、交通路口遮陽亭等戶外廣告設施每月均衡發布戶外公益廣告的數量應不少於戶外廣告發布總量的30%。
(二)政府媒體單位的財政補貼標準及申請方式
1.電視、廣播、報紙、政府網站等政府媒體單位按市委宣傳部的要求以及規定標準完成公益廣告發布後,將公益廣告的發布情況報市委宣傳部備案。
2.媒體單位申請公益廣告補貼資金,應於每年8月30日前向市財政部門提供財政補貼資金的申請檔案、市委宣傳部核准發布公益廣告的檔案、上一年度公益廣告實際發布情況以及市委宣傳部對公益廣告發布情況的審核意見等申報材料。
3.市財政部門對政府媒體單位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後,在下年度部門預算中適當安排財政補貼資金或運維經費。
(三)企業財政補貼資金標準及申請方式
1.企業根據我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要求使用自身的(或具有經營權的)高立柱、公車候車亭、電子顯示屏等媒介按標準免費發布公益廣告的,由市財政根據市物價部門規定的廣告收費標準以及公益廣告的實際播放量,按照播放該公益廣告收費的50%對公益廣告發布企業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的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市委宣傳部會同市財政部門於每年的7月31日前公布申報財政補貼資金的通知。
3.免費發布公益廣告的企業按市委宣傳部或主管部門的要求完成公益廣告發布後,必須將公益廣告的發布情況報市委宣傳部備案。市委宣傳部以及工商、綜合執法等公益廣告主管部門應對企業發布公益廣告情況進行定期或專項檢查。
4.企業申請公益廣告財政補貼資金應向市委宣傳部提供以下材料:
(1)財政扶持資金的申請檔案;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3)市委宣傳部核准發布公益廣告的材料以及企業發布公益廣告的情況;
(4)市委宣傳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市委宣傳部對企業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後,對上年度的公益廣告免費發布情況出具審核意見報市財政部門審核。經核定的企業補貼資金由市財政部門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的促進經濟發展產業扶持財政補貼項目經費,報市政府審定、市人大審議通過後執行。
6.市財政部門根據市人大審議通過後的年度財政預算,及時批覆補貼項目資金預算,按資金審批程式撥付市委宣傳部,由市委宣傳部負責補貼資金支付。
7.企業應如實提供申報材料,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一經查實,將做出嚴肅處理,追回補貼資金,且今後連續三年不得申請補貼。
第六條公益廣告的製作或購買。支持市宣傳部門根據我市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要求,確定公益廣告年度宣傳主題,組織開展公益廣告製作活動。通過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專業廣告機構等單位,採取集中創作、委託設計、公開徵集、政府採購等形式,製作或購買平面、廣播、影視等公益廣告,建立公益廣告作品庫。所需經費由市宣傳部門申請列入部門預算或從財政預算安排的促進經濟發展產業扶持財政補貼經費中安排。
第七條公益廣告的評選。支持市宣傳部門對我市組織開展的公益廣告策劃、創意、製作活動產生的公益廣告作品舉辦年度公益廣告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優秀公益廣告作品給予獎勵。獎勵經費從預算安排的促進經濟發展產業扶持財政補貼經費中安排解決。優秀公益廣告評選及獎勵方案由市宣傳部門另行制定。
第八條公益廣告設施的建設及維護管理。市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廣告設施由政府主管部門維護管理的,所需經費由政府主管部門向財政部門申報列入部門預算安排;向社會出租的,承租單位應按要求在指定時段承諾廣告位用於免費發布公益廣告。
第九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