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少數民族農村居民三孩由人口計生委審批。
基本介紹
- 受理機構:市計生委
- 法定期限:30工作日
- 特別程式:1:張榜公示 2:調查
- 辦公地址:三亞市政務服務中心計生委視窗(14號、15號、16號視窗)
- 辦公電話:38860179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承諾期限:5個工作日
- 辦理視窗:三亞市人口計生委審批辦
-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 :3:00--18:00 (星期五下午不辦公)
- 辦理結果:海南省農村居民生育服務證(少數民族農村三孩)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
辦理依據
辦理條件
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農村居民,夫妻雙方或者一方是少數民族的(不含人口在一千萬以上的少數民族),可以生育兩個子女;生育兩個子女都是女孩的,由夫妻雙方提出申請,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報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申報材料
1:三亞市少數民族農村居民三孩《生育服務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2: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複印件各一份(複印件須審核人簽名,屬地計生辦蓋章),原件備查
3:第一女孩、第二女孩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各一份(複印件須審核人簽名,屬地計生辦蓋章),原件備查
4:申請人到現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計生辦列印(PIS)家庭人口信息卡(列印件須經辦人簽名,屬地計生辦蓋章)
5:區、鎮、農場計生辦根據申辦材料,在申請人現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張榜公示15天(紙質蓋章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