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一日游”旅遊經營單位聯合公約

《三亞“一日游”旅遊經營單位聯合公約》由三亞16家旅行社共同簽署,承諾提高旅遊服務標準,遵守自律準則,拒絕以犧牲遊客舒適度為代價的“價格戰”。

此後,各旅行社發布的“一日游”旅遊產品定價不得低於“一日游”產品基準價,不得以低於成本價的價格招徠旅遊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一日游”旅遊經營單位聯合公約
  • 簽署單位:三亞16家旅行社
簽署背景,內容簡介,

簽署背景

“一日游”產品是三亞市旅行社經營的主要產品之一,產品範圍覆蓋三亞經濟圈各市縣。規範“一日游”市場,對提升三亞旅遊服務質量具有重要意義。三亞市旅行社協會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召集全市16家經營“一日游”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召開座談會,在核算旅遊產品成本價格的基礎上,依照國家和全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行業標準,共同簽署《公約》。《公約》於今年3月30日起正式生效。

內容簡介

《公約》適用於三亞市經營“一日游”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及服務網點。根據《公約》,締約對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依法依規經營,堅持誠信經營,倡導公平競爭。締約對象必須杜絕商業賄賂,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等任何形式的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暗返現金/積分、產品打包優惠、活動促銷、紅包或優惠券抵扣等;各項服務應當確保明碼標價、合理收費,發布的“一日游”旅遊產品定價不得低於“一日游”產品基準價,不得以低於基準成本價的價格招徠旅遊者;遇景區、車輛、導遊服務費等成本價格上漲或下浮,應當及時向市旅行社行業協會申請基準價格調整,經相關職能部門核准並調整基準價格後方可按新價格執行。
另外,締約對象要嚴格遵守《公約》內容,接受三亞旅遊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經查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等行為,由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法從嚴從重處罰,並給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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