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讀〈封建論〉呈郭老》是無產階級革命家毛澤東於1973年8月5日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這首詩是毛澤東寫給郭沫若的一首詩,它具有政論的詠史性質,也可以說是一篇用詩寫成的時事政論和“影射”史論。它就“封建制”和“郡縣制”這兩種政治體制的優劣、秦始皇和孔夫子這兩個歷史人物應如何評價等問題,與郭沫若進行商榷。全篇通俗易懂,風格直率,觀點明確;其次,採用對比手法,使人印象深刻。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七律·讀《封建論》呈郭老
- 作者:毛澤東
- 作品出處:《毛澤東詩傳》
- 作品體裁:七言律詩
- 創作時間:1973年8月5日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語句注釋,白話譯文,創作背景,作品鑑賞,名家點評,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七律·讀《封建論》呈郭老
勸君少罵秦始皇,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龍魂死陵道估業猶在,孔學名高實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
注釋譯文
語句注釋
①《封建論》:是唐代柳宗元寫的一篇論文,它重點論述封建制的弊端。郭老:是指對郭沫若的尊稱。
②焚坑:即史稱“焚書坑儒”之略,指秦始皇(贏政)滅割據稱雄之六國(楚、齊、燕、韓、趙、魏)付充拒而於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原創立秦朝(定都鹹陽,位於今陝西鹹陽市東,贏政自稱始皇帝)後,在以威權實行和維護中央集權統治的過程中,下令強制施行的“焚書坑儒”之舉措。
③祖龍:見於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其中曰:公元前211年秋,“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舒道,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吾遺滴池君。’因言曰:‘祖龍死。’”裴駟集解引蘇林曰:“祖,始也;龍,人君象;謂始皇也。”毛澤東亦以“祖龍”代指秦始皇。業猶在:意謂秦始皇在中國歷史上建立了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秦王朝的功業及其初步奠定的統一的中國版圖仍然存在。
④孔學:是指以孔子為始的儒家學說。秕(bǐ)糠:是指秕子和糠,比喻沒有什麼價值的東西。秕,秕子,空的或不飽滿的籽粒,如谷秕子。糠,從穀子等作物的籽實上脫下來的皮或殼。
⑤百代:意謂很多朝代,主要指整個封建時代。百,這裡並非指一百這一具體數目,而是概言其多。行:實行,沿用。秦政法:指秦朝統治和管理國家的法律制度,包括統一法令、貨幣、度量衡、車軌、文字等,但這裡似乎更強調的是始於秦始皇、秦王朝的廢“分封”設“郡縣”的“中央集權”的“大一統”的國家政治體制。
⑥十批:是郭沫若的《十批判書》。郭沫若從1943年中至1945年集中研究先秦諸子的思想學說,發表了一系列論文,文章觀點自發表以來,在歷史和思想史、哲學史等學術界引起了反響和爭鳴。
⑦唐人請匙捉:即指唐代文學家柳宗元。
⑧子厚:是指柳宗元(773年—819年),今山西運城縣解州鎮人,“唐宋八大家”之一,字子厚。莫:不要。文王:是指西周文王,即姬昌拘牛坑,西周奠基者,實行“封建制”(分封制)。
白話譯文逐句全譯
來說勸您少罵一點秦始皇,“焚書坑儒”的事情也要再商量。
秦始皇雖然已死了,但他的業績還留存在史冊,孔子的名聲很大,但實際上卻沒有什麼價值。
歷代統治者推行的都是秦始皇的郡縣制,您寫的《十批判書》可“不是好文章”。
認真閱讀唐人柳宗元的《封建論》,但不要從柳宗元那裡倒退到周文王的時代啊。
創作背景
1971年林彪事件發生後,毛澤東發動批林批孔,將孔子作全面的否定。還將郭沫若的《十批判書》排印大字本。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提出郭沫若的《十批判書》有尊孔思想,要批判;1973年7月,在另一次談話中又說:“郭老在《十批判書》里自稱是人本主義,即人民本位主義。孔夫子也是人本主義,跟他一樣郭老不僅是尊孔,而且是反法的。尊孔反法,國民黨也是一樣啊!林彪也是啊!”不久,毛澤東親自批發了廣東中山大學楊榮國教授的文章《孔子一頑固地維護奴隸囑射挨罪制的思想家》,並在《人民日報》刊載。1975年底至1976年初,他還曾這樣說:“讀哲學,可以看楊榮國的《中國古代思想史》和《簡明中國哲學史》。這是中國的。要批孔。有些人不知孔的情況,可以讀馮友蘭的《論孔丘》、馮天瑜的《孔丘教育思想批判》。馮天瑜的比馮友蘭的好。還可以看郭老的《十批判書》中的崇儒反法部分。”在此期間,毛澤東創作了這首詩。
作品鑑賞
從詩的題目看,該詩似乎是由讀《封建論》引發詩興的,然而詩中的主要觀點交鋒,則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書》中論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問題上。詩首聯即明確涉及秦始皇及其“焚書坑儒”舉動。郭沫若之“罵”,簡而言之,既包括非議、照嘗良囑斥責、抨擊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舉,也包括過分否定秦始皇的歷史功績。郭沫若在《十批判書》中認為,秦始皇是不順應向“封建社會發展”的歷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隸主的立場”搞奴隸制暴政的人物,而“焚書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過”是“罪”,還是非“過”非“罪”,對此歷來眾說不一,或將之作為“苛政暴政”之證據,或視之為對付和打擊“奴隸制復辟勢力”的有力措施。毛澤東在詩句中是選用褒義詞“事業”來狀寫它的,在毛澤東的觀念里,“焚坑”是服從維護秦始皇開創的“大一統”之“事業”的,是與其“統一中原”的偉業相關的,是維護其“統一基業”“統一大業”的一種措施和手段。既然連“焚坑”都無須奔慨過分責備,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舉措就更無須責備了。因此毛澤東既誠懇又嚴肅地奉勸郭沫若:對秦始皇應當“少罵”,你對“焚坑”所持的“暴行說”是需要“商量”的。換言之,即對秦始皇的歷史功業應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觀點是不對的。詩題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著首聯又用了“勸”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這首“論戰”詩一起筆就帶有彼此商榷和探討有關中國歷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圍,有助於消解對方的心理壓力和自危心態。
該詩的首聯著意於歷史性、肯定性地評價秦始皇及其下令實行的“焚書坑儒”舉動有利於維護秦王朝“統一大業”的合理性;頷聯則著意於在特定的歷史範圍內及相互對比中,肯定秦始皇創立“大一統”的秦朝的歷史功績遠勝於只講“空話”而無政治實踐成果的孔丘。頷聯出句是與頷聯對句的“孔學”強烈對比著的。毛澤東在這裡是認為,被學界一部分人評價得過高的“孔學”,其實如同無多大價值的“秕糠”一樣。看戰國時代的歷史實踐檢驗的結果:秦始皇以統一戰爭消滅了割據的諸侯國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統”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學說在春秋戰國時代的“歷史變革”“歷史飛躍”的政治實踐中卻無法實施、幾無所用,這豈非如同無多大價值的“秕糠”。毛詩領聯該是主要置於“戰國時代”的特定歷史範圍之內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說該是有其真實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說,頷聯是從特定的“戰國時代”的視角來評說,那么頸聯則主要是從中國漫長的歷史發展的視角來評說,它進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於漫長的歷史發展中予以肯定性評價。郭沫若學識淵博,才華橫溢,其書對先秦社會歷史及當時諸流派的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評說,當年曾被學界譽為“頗多創見”之著述。毛澤東對郭沫若的諸多學術成果歷來是十分讚賞的,如郭沫若於1944年發表的總結明末李自成起義軍最終失敗的歷史經驗教訓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澤東的讚賞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隸制時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國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的分期在春秋、戰國之交的論斷,毛也表示贊成。而對“十批”,為何毛則籠統地斷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澤東歷來就不贊成“崇儒反法”的觀點以及此詩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學說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觀點,與毛澤東的觀點相悖。毛澤東認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總之,頸聯著意於肯定秦始皇開創的中央集權的行政統治體制的重要歷史進步作用及其深遠的歷史影響,並認為與此相悖的觀點是不對的。由於“十批”只“罵”(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歷史功績,因此是不能稱為“好文章”的。
尾聯“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聯的歷史性和肯定性評價秦始皇的基礎上,尾聯著意指出:對秦始皇的歷史功業,遠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過,今人千萬別不及柳子厚而持歷史倒退觀點。柳子厚論說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銳抨擊苛政的《捕蛇者說》,毛澤東則特別看重他的《封建論》,並且奉勸郭沫若要“熟讀”(反覆閱讀、深思、領會)柳宗元的《封建論》,因為毛澤東認為,此政論文涉及的廢“分封”、削“藩鎮”、實行和加強中央集權與統一的“郡縣制”的行政體制的主張和本質精神是對的。“莫從子厚返文王”,意譯之即:不要從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張廢“分封”的觀點,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時代的觀點上去。所謂“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給宗室和功臣,讓他們分別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統轄的“諸侯國”,其結果往往是形成諸侯割據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澤東在這裡是認為,連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廢“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權的“郡縣制”的歷史功績,都反對“分封制”而主張順應歷史發展的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難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實質是認定:歷史是不會走回頭路的;同時奉勸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種觀點,不要持“歷史倒退”的觀點。
此詩寫的是歷史題材,涉及中國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屬詠史詩。雖然不能斷定此詩與毛澤東在當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運動”思維毫無關聯,但從詩句本身來看,如何評判秦始皇的歷史功業,應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詩內含豐富,無淵博、紮實的史學功底,難以創作出如此之詩,應視為造就、構成毛詩的“史詩性”的重要詩作。
名家點評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吳歡章:“此詩直接宣揚了毛澤東的揚秦貶孔的思想,觀點不無偏激,而且充斥著政論式的語言,缺乏詩的意象經營,有些流於概念說教,不能說是一篇成功之作。”(《毛詩藝尋》)
湖北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科長李佳軍:“全篇通俗易懂,風格直率,觀點明確。其次,採用對比手法,使人印象深刻。三、四句通過對比中國歷史上的兩件大事,使自己的觀點更加明確。”(《毛澤東詩詞書法鑑賞》)
原包頭鋼鐵學院教授劉金瓊:“本詩以議論入詩,見解新穎而深刻(亦有偏見),議論通俗明快,有發人深思之處。但因此詩寫於‘文革’這樣一個特殊的歷史時期,‘使毛澤東遲暮之年的詩詞創作,同他晚年的政治主張一樣,在定程度上陷入了迷誤境地’。”(《毛澤東詩詞格律研究》)
原廣西教育出版社總編輯李人凡、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孔慶茂:“這是毛澤東生前以非正式出版物而公布的最後一首詩,也是一首爭議最大、引起的混亂最嚴重的詩。”(《毛澤東詩詞格律研究》)
作者簡介
作品鑑賞
從詩的題目看,該詩似乎是由讀《封建論》引發詩興的,然而詩中的主要觀點交鋒,則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書》中論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問題上。詩首聯即明確涉及秦始皇及其“焚書坑儒”舉動。郭沫若之“罵”,簡而言之,既包括非議、斥責、抨擊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舉,也包括過分否定秦始皇的歷史功績。郭沫若在《十批判書》中認為,秦始皇是不順應向“封建社會發展”的歷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隸主的立場”搞奴隸制暴政的人物,而“焚書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過”是“罪”,還是非“過”非“罪”,對此歷來眾說不一,或將之作為“苛政暴政”之證據,或視之為對付和打擊“奴隸制復辟勢力”的有力措施。毛澤東在詩句中是選用褒義詞“事業”來狀寫它的,在毛澤東的觀念里,“焚坑”是服從維護秦始皇開創的“大一統”之“事業”的,是與其“統一中原”的偉業相關的,是維護其“統一基業”“統一大業”的一種措施和手段。既然連“焚坑”都無須過分責備,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舉措就更無須責備了。因此毛澤東既誠懇又嚴肅地奉勸郭沫若:對秦始皇應當“少罵”,你對“焚坑”所持的“暴行說”是需要“商量”的。換言之,即對秦始皇的歷史功業應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觀點是不對的。詩題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著首聯又用了“勸”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這首“論戰”詩一起筆就帶有彼此商榷和探討有關中國歷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圍,有助於消解對方的心理壓力和自危心態。
該詩的首聯著意於歷史性、肯定性地評價秦始皇及其下令實行的“焚書坑儒”舉動有利於維護秦王朝“統一大業”的合理性;頷聯則著意於在特定的歷史範圍內及相互對比中,肯定秦始皇創立“大一統”的秦朝的歷史功績遠勝於只講“空話”而無政治實踐成果的孔丘。頷聯出句是與頷聯對句的“孔學”強烈對比著的。毛澤東在這裡是認為,被學界一部分人評價得過高的“孔學”,其實如同無多大價值的“秕糠”一樣。看戰國時代的歷史實踐檢驗的結果:秦始皇以統一戰爭消滅了割據的諸侯國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統”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學說在春秋戰國時代的“歷史變革”“歷史飛躍”的政治實踐中卻無法實施、幾無所用,這豈非如同無多大價值的“秕糠”。毛詩領聯該是主要置於“戰國時代”的特定歷史範圍之內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說該是有其真實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說,頷聯是從特定的“戰國時代”的視角來評說,那么頸聯則主要是從中國漫長的歷史發展的視角來評說,它進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於漫長的歷史發展中予以肯定性評價。郭沫若學識淵博,才華橫溢,其書對先秦社會歷史及當時諸流派的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評說,當年曾被學界譽為“頗多創見”之著述。毛澤東對郭沫若的諸多學術成果歷來是十分讚賞的,如郭沫若於1944年發表的總結明末李自成起義軍最終失敗的歷史經驗教訓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澤東的讚賞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隸制時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國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的分期在春秋、戰國之交的論斷,毛也表示贊成。而對“十批”,為何毛則籠統地斷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澤東歷來就不贊成“崇儒反法”的觀點以及此詩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學說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觀點,與毛澤東的觀點相悖。毛澤東認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總之,頸聯著意於肯定秦始皇開創的中央集權的行政統治體制的重要歷史進步作用及其深遠的歷史影響,並認為與此相悖的觀點是不對的。由於“十批”只“罵”(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歷史功績,因此是不能稱為“好文章”的。
尾聯“熟讀唐人封建論,莫從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聯的歷史性和肯定性評價秦始皇的基礎上,尾聯著意指出:對秦始皇的歷史功業,遠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過,今人千萬別不及柳子厚而持歷史倒退觀點。柳子厚論說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銳抨擊苛政的《捕蛇者說》,毛澤東則特別看重他的《封建論》,並且奉勸郭沫若要“熟讀”(反覆閱讀、深思、領會)柳宗元的《封建論》,因為毛澤東認為,此政論文涉及的廢“分封”、削“藩鎮”、實行和加強中央集權與統一的“郡縣制”的行政體制的主張和本質精神是對的。“莫從子厚返文王”,意譯之即:不要從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張廢“分封”的觀點,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時代的觀點上去。所謂“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給宗室和功臣,讓他們分別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統轄的“諸侯國”,其結果往往是形成諸侯割據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澤東在這裡是認為,連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廢“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權的“郡縣制”的歷史功績,都反對“分封制”而主張順應歷史發展的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難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實質是認定:歷史是不會走回頭路的;同時奉勸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種觀點,不要持“歷史倒退”的觀點。
此詩寫的是歷史題材,涉及中國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屬詠史詩。雖然不能斷定此詩與毛澤東在當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運動”思維毫無關聯,但從詩句本身來看,如何評判秦始皇的歷史功業,應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詩內含豐富,無淵博、紮實的史學功底,難以創作出如此之詩,應視為造就、構成毛詩的“史詩性”的重要詩作。
名家點評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吳歡章:“此詩直接宣揚了毛澤東的揚秦貶孔的思想,觀點不無偏激,而且充斥著政論式的語言,缺乏詩的意象經營,有些流於概念說教,不能說是一篇成功之作。”(《毛詩藝尋》)
湖北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科長李佳軍:“全篇通俗易懂,風格直率,觀點明確。其次,採用對比手法,使人印象深刻。三、四句通過對比中國歷史上的兩件大事,使自己的觀點更加明確。”(《毛澤東詩詞書法鑑賞》)
原包頭鋼鐵學院教授劉金瓊:“本詩以議論入詩,見解新穎而深刻(亦有偏見),議論通俗明快,有發人深思之處。但因此詩寫於‘文革’這樣一個特殊的歷史時期,‘使毛澤東遲暮之年的詩詞創作,同他晚年的政治主張一樣,在定程度上陷入了迷誤境地’。”(《毛澤東詩詞格律研究》)
原廣西教育出版社總編輯李人凡、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孔慶茂:“這是毛澤東生前以非正式出版物而公布的最後一首詩,也是一首爭議最大、引起的混亂最嚴重的詩。”(《毛澤東詩詞格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