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鳥五命案,此案發生於明英宗大順年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鳥五命案
- 出處:《七修類稿》卷四五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沈某
案件經過
明英宗大順年間,杭州一姓沈的人養了一隻畫眉鳥,曾有徽商出十兩金子沈亦未賣,此事人人皆知。一早,沈攜鳥到西湖散步,突然腹痛,恰遇一熟識的箍桶匠,沈請其轉告家人,家人趕到,沈已無頭,查傷口是箍桶刀所砍,便將匠人告官。嚴刑之下,匠屈召鳥賣他人,頭棄湖中。派人打撈並未尋見,官府並沈家便懸賞尋頭。一日有打漁的兄弟二人獻一人頭,但經水浸泡已無法辨認,官府即依此結案,匠人秋後被決。數年後,有人在蘇州見到沈的鳥籠,主人告知是從杭州某人處買來的,沈家疑詢該人,該人否認賣籠。沈家告官,刑訊供出殺人,其頭在湖畔一枯楊內,往而取頭,果然還在。此案既明,官複審漁人兄弟,兄弟供稱,其父死後,為得賞銀割頭獻官。二人均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