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厘米主權

亨里奇案成了關乎“最高良知原則”的著名判例!“抬高一厘米”的主權成了人類面對惡政(或邪惡的上司)時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厘米主權
  • 背景:德國柏林圍牆倒塌的前兩年
  • 法官:西奧多·賽德爾
  • 衛兵:亨里奇
內容介紹
德國柏林圍牆倒塌的前兩年,守牆衛兵因格·亨里奇因射殺一位企圖翻牆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而在1992年2月受到了審判。亨里奇和律師都辯稱衛兵的行為僅僅是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
然而,法官西奧多·賽德爾卻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之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最終,衛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殺被判處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釋。
1994年3月14日德國聯邦法院撤銷了這個判決,理由是柏林法院未能充分認識到士兵不應作為此事件責任對象,而在另一種意義上成為了軍事政權的犧牲品。Heinrich被減刑至2年(由於已經坐了2年牢,所以相當於立即釋放),其餘人等無罪。該案也成為了之後類似訴訟的判例。
亨里奇案成了關乎“最高良知原則”的著名判例!“抬高一厘米”的主權成了人類面對惡政(或邪惡的上司)時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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