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調小提琴協奏曲(巴赫音樂作品)

a小調小提琴協奏曲(巴赫音樂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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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的《a小調小提琴協奏曲》沿用並發展了巴洛克協奏曲的典型形式,頗具“維瓦爾第風格”。樂曲的第一和第三兩個快板樂章中均使用全奏(Tutti)和獨奏(Solo)交替的回歸曲式結構。

基本介紹

相關背景,音樂分析,第一樂章,第二樂章,第三樂章,

相關背景

大多數文獻將巴赫現存的三部小提琴協奏曲的創作年代定位於科藤時期的1720年前後。
20世紀末以來的最新音樂學研究,學者們開始懷疑這些作品應該屬於後來的萊比錫時期(1723-1750),或者折衷的情況是這些作品最初創作於科藤,在萊比錫期間巴赫又對它們進行了重新修訂。對此,直接的證據在於這些作品最原始的樂譜求愉剃只能回溯到1730年左右,而巴芝陵赫在1729年3月恰好接管了萊比錫的大學音樂社,又增加了給大學社每周的例行音樂會安排樂曲的任務。為此他修訂和新創作了大量作品並專門為演出準備了分譜,其中包括這三首小提琴協奏曲。臘翻端

音樂分析

巴赫所處的年代,古典派的協奏曲形式尚未確立,合奏協奏曲正極盛一時,所以,巴赫的小提琴協奏曲保留有濃厚的義大利作曲家的協奏曲風格,但比較接近於現代協奏曲酷刪灶嚷;在形式上也都採用與維瓦爾第協奏曲完全相同的“快-慢-快”三樂章形式,伴奏方面採用的是弦樂合奏與低音樂器。全曲給予聽眾一種“義大利式甜美”的感覺,但從中仍可感受故捆汽到巴赫復調音樂的精緻巧妙的手法,顯示出巴赫嚴肅的一面。作品共分三個樂章:

第一樂章

a小調,2/4拍子,雖然沒有速度指示,但一般都以快板演奏;

第二樂章

行板,C大調記多己潤,4/4拍子,是本曲中最著名的樂章,體現出巴赫藝術特徵中嚴肅的一面牛頁汗;

第三樂章

甚快板,a小調,9/8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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