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體育市場管理辦法》修正案

2000年2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體育市場管理辦法》修正案
  • 頒布單位:鞍山市政府
  • 頒布時間:2000.02.28
  • 實施時間:2000.02.28
1、將第三十四條修改為:經營者應當依法交納稅費。
2、將第三十九條第十三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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