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發文單位:建設部文號:建標11號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計畫單列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各有關協會:
根據我部“關於印發《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畫》的通知”(建標[2001]87號)的要求,同冶金工業部建築研究總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修訂的《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經有關部門會審,批准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205-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4.2.1、4.3.1、4.4.1、5.2.2、5.2.4、6.3.1、8.3.1、10.3.4、11.3.5、12.3.4、14.2.2、14.3.3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05-95和《鋼結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221-95同時廢止。
本規範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冶金工業部建築研究總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發行
主要內容
從規範的編制、規範的內容、強制性條文、與原規範比較及特點、主要問題等幾方面對《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50205-2001進行了簡要地介紹。(共3頁)
目錄信息
第1章《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編制原則及指導思想;
第2章《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適用範圍及其他;
第3章基本規定;
第4章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劃分;
第5章鋼結構工程施工工序流程及各分項工程的相互關係;
第6章原材料、成品進場驗收;
第7章鋼結構焊接工程;
第8章緊固件連線工程;
第9章鋼零件及鋼部件加工工程;
第10章鋼構件組裝工程;
第11章鋼構件預拼裝工程;
第12章鋼結構安裝工程;
第13章鋼網架結構安裝工程;
第14章壓型金屬板工程;
第15章鋼結構塗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