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馬棚

《燒馬棚》是美國作家威廉·福克納與1939年創作的短篇小說。1939年獲得歐·亨利獎。《燒馬棚》是一個非常出色的短篇故事。它講述的是一個十歲的孩子在面對父親用暴力解決一切矛盾的處事原則時所做出的抉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燒馬棚
  • 外文名稱:Barn Burning
  • 文學體裁:短篇小說
  • 作者:威廉·福克納
  • 字數:15千
  • 首版時間:1938年
內容梗概,寫作背景,人物介紹,阿伯納,沙多里斯,作品賞析,主題,手法,作者簡介,

內容梗概

《燒馬棚》講述的是美國內戰以後南方白人佃農阿伯納·斯諾普斯一家的生活。父親阿伯納脾氣暴躁,習慣用燒馬棚的方式解決一切與鄰居或僱主之間的衝突與矛盾。當他因為與鄰居哈里斯先生發生矛盾,僱人燒毀了後者的馬棚而被告上法庭,他最小的兒子沙多里斯·斯諾普斯為了家庭親情,為了父親免於處罰,被迫出庭為父親做偽證。然而,這個十歲的孩子本能地感覺到父親的做法有違法規,有悖道義,他在忠實於家族血統和堅持公平正義的抉擇中痛苦地掙扎著。他曾經希望父親能從此有所改變,但是當他們與新僱主德斯潘少校發生摩擦時,父親又一次不匪凶格精顧他和母親的勸阻執意要去燒毀少校家的馬棚。這是壓垮沙多里斯的最後一根稻草。他終於無法按捺內多企牛心的衝動,跑到少校家獄承去報信。父親的計畫失敗鑽樂犁了,沙多里斯也無法回家面對父親,他只能獨自一人去尋找新的生活。

寫作背景

1865年4月,南北戰爭以北方的勝利宣告結束,四年的戰爭使得數千萬家庭流離失所,以傳統農業為生的南方大地變得貧瘠不堪。戰後,只記歡習南方的農業生產資料被重新進行了分配,生產方式也發生了明顯變化,土地集中在一些新興的資產階級化的白人地主手裡,並分租給獲得人身自由的黑人奴隸和窮白人來耕作。窮人們除了基本的勞動工具之外,沒有土地,不得不和白人地主簽訂契約,租賃少量的土地進行勞作,等到收穫後再按照契約規定上交糧食給影腳境白人地主。他們沒有多餘的財產,甚至沒有屬於自己的固定住所,作為被剝削的弱勢群體,只能不斷地尋找可以生存的地方,走到哪裡,住在哪裡。
福克納受到南方傳統的薰陶,在關於祖先的勇敢、榮譽、憐憫、驕傲、正義、自由的種種傳說中長大,對家族的自豪和故土的熱愛從小就在他心靈深處播下種子。然而南方的迅速崩潰、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衝擊和戰後美國社會“迷惘”思潮的蔓延,促使他對傳統作出反思,面對現實作出新的思考,揭去南方精神遺產的美麗外衣,看到了南方奴隸制的罪惡,種植園主的腐敗、殘酷和非人性的一面。

人物介紹

阿伯納

阿伯納事實上“並不是一名士兵,只能說是一名好漢”,因為他“根本不穿制服,根本不效忠於哪一個人、哪一支軍隊、哪一方政府,也根本不承認誰的權威”,他出現在戰場上的目的僅僅是“為了獵取戰利品——繳獲敵人的也罷,自己打劫的也罷,反正在他看來都無所謂,壓根兒無所謂”。但他還是和其他千千萬萬身處戰爭中的人一樣,受到了戰爭的影響和傷害。阿伯納由於在戰爭中偷了馬匹逃跑時,被子彈射中而成為終身殘疾。突如其來的變故和無法接受的生理缺陷導致他心理的嚴重扭曲,集中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他對周圍所有事物的強烈的不信任感,二是他對戰爭和與戰爭相關的一切人和事的深刻仇恨。
另外,戰爭的殘酷和毀滅性激發了阿伯納的求生本能,養成了他對火的熱愛和尊重,在他看來,火就是他生存的基本,是他保護自己和反擊敵人的武器,“只有靠火的力量才能保持自身的完整”。也正因為這樣,每當他覺得受到冒犯和不公正待遇的時候,他都會放一把火來進行報復,然而此火卻非彼火,這是他反抗和復仇的火,這個時候他再也不會吝惜火種,並且希望它越燃越旺,把一切都燒個乾淨,這樣才能保持自身的尊嚴,“不然強撐著這口氣也是白白的活著”。
阿伯納最初並對沒有放棄對生活的幻想,只是希望能夠“換個農莊種一熟莊稼”,當女兒認為“這屋子只怕連豬也住不得”的時候,他勸他們“怎么住不得呢,你住著就喜歡了,包你不想再走了”。他也想讓家人從此就過上安穩日子,因此才一到新的地方就想著去主人家報到,因為“從明天起人家就要做我八個月的主子了,我蘭糠墊想我總得先去找他說句話”。他也並非好吃懶做、遊手好閒之人,先不說在戰火紛飛的年代他如何東奔西突想辦法賺錢,即便是戰後不得不為地主家打工,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時,為了能生存下來,他也是“天邊剛剛吐出火紅的霞光,就已經在地里給騾子套犁了”。但是阿伯納的努力並沒有讓全家人過上好日子,辛苦勞動換來的是生活的日益窘迫,到最後全部家當只剩下一輛大車、一匹瘦騾、幾件舊家具,全家人吃的是冷菜冷飯,穿的是打補丁的衣服,阿伯納唯一的一件體面的黑禮服還來歷不明,就是地主家的黑奴也比他們穿得整齊。在白人地主看來,阿伯納“自出娘胎還不曾有過一百塊錢”,也“永遠休想有一百塊錢”,這樣無望的生活和一天天沉重的壓力讓阿伯納看不到一點曙光。
長期的飽受壓榨和社會地位的不平等,逐漸使得阿伯納內心產生了極大的不平衡,作為一個白人農民,在戰前他可能曾一度擁有自己的土地,甚至還有一兩個黑奴供差遣,此時卻淪落到和曾經的黑人奴隸共同勞動的局面。他開始意識到,在這樣的生存狀態下,自己永遠不可能擺脫被欺凌的命運,而且白人地主是不會對窮人心存憐惜的。他模糊地知道地主家的財富和體面生活全是通過剝削他人勞動換來,從前是剝削黑人奴隸,可是戰後蓄奴是違法的,就轉而剝削自己這些窮白人。所以當他走出德·斯班少校家的大宅子時,他再也壓制不了內心的怒火和不平,“那是汗水澆成的,黑鬼的汗水澆成的。也許他還嫌白得不夠,不大中意呢。也許他還想澆上點白人的汗水呢”。阿伯納內心的仇恨越積越深,但是他知道和有錢的地主比起來,他個人的力量實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因為“在他們的面前他只是一隻嗡嗡的黃蜂,大不了把人蜇一下罷了”。
由於敵我力量的懸殊,他不得不學會保護自己,他知道犧牲自己並不能換取鬥爭的勝利,所以他告誡兒子,“你得學著點兒。你得學會愛惜自己的血,要不你就會落得滴血不剩,無血可流。”他內心渴望保持最起碼尊嚴,並且想要體面地活著,所以在孩子的眼裡,當他們面對地主家的大宅子時,“這雪白的門也並沒有使爸爸的身影矮上三分,仿佛爸爸已經憋著一腔凶焰惡氣,把身子縮得不能再縮了,說什麼也不能再矮上一分一毫了。”處於這種心理狀態的阿伯納急需找到一個可以發泄的途徑。但是以阿伯納的社會地位而言,他受過教育的可能性非常小,更沒有機會接受任何一種革命思想的引導,對貧富不均的認識還處於最原始的階段,不懂什麼叫階級地位的差異,也不懂得採取其他的更為有效的手段來保護自己和家人,通過理性的反抗改變自己的命運。所以,當他再也無法承受戰爭帶來的殘疾的折磨和對殘酷的社會現實的仇恨時,阿伯納的個人尊嚴感和他血液中天生的破壞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激發,他想到了三十年前的夜裡,他賴以度過漫漫長夜的火,那是他最有力的武器,所以他選擇以縱火焚燒地主家馬棚的方式來實施報復,因為馬棚里儲存著農業社會繁衍發展所需的全部東西:勞動工具、牲口及種子,他覺得只有這樣才能在保護自己的同時達到打擊有錢的白人地主的效果,讓他們產生挫敗感。

沙多里斯

在福克納的神話中,若從精神境界來劃分,存在著兩個不同的世界: 一個是沙多里斯的世界,一個是斯諾普斯的世界。在他所有成功的作品中,他都細緻的發掘著這兩個世界,並對這兩個世界之間無可避免的衝突進行戲劇化的描述。這是一場帶著普遍意義的衝突。沙多里斯們按傳統精神行事,也就是說,他們本著道德上的責任感行事。他們代表了有生命力的道德——人道主義。從沙多里斯的觀點來看,反傳統的斯諾普斯們是不道德的。但是斯諾普斯們並不承認這個觀點;他們的行動只從私利出發,根本不管什麼道德上的責任。因此,他們是超道德的,他們代表了自然主義或獸行。沙多里斯與斯諾普斯的衝突,實質上是一場人道主義與自然主義之間的衝突。沙多里斯最終並沒有像哥哥一樣成為一個典型的斯諾普斯家族式的人物,而是成為了沙多里斯世界中的一員。他沒有服從古老的家族血統的呼喚,袒護父親的惡行,而是選擇了背叛血統,堅持正義。雖然他知道這會讓他的父親很失望。從他跑到得斯潘少校家通風報信,到他逃離他的親人,以及他對的生活中不斷反覆的搬家,燒馬棚和審判的循環的感到厭倦——他逃到了一個他本能的好像不僅接受而且相信其法律與規則的社會。沙多里斯幾乎是不知不覺地似乎厭倦了總在搬家的生活。因為搬家對於他們並非一段美好新生活的開始,他們每次搬遷都意味著要尋找新的安生之所。
因此,當他站在德斯潘少校家的大房子前,感受到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時,他也站在了一個新的理解世界和生活的邊緣。大房子的一切,它的裝飾,裡面的人,它所代表的安穩舒適的生活,都讓他嚮往。他這才知道原來人還可以這樣生活,生活還可以如此安寧,如此舒坦。原來生活並不像自己的父親和家人一樣整天處於不穩定和遷徙的狀態中。這座宅子讓他把爸爸忘了,也把心頭的恐懼和絕望全忘了,後來雖然又想起爸爸(爸爸並沒有停下腳步),那恐懼和絕望的感覺卻又不再了。因為,像眼前這樣的一座宅第,他還從來沒有見過。大得真像官邸呢——他暗暗想著,心裡不覺頓時安定起來,感到一陣欣喜,爸爸惹不了他們了。生活在這樣安寧而體面的世界裡的人,他別想去碰一碰; 在他們的面前,他只是一隻嗡嗡的黃蜂,大不了把人蟄一下罷了。這個安寧而體面的世界自有一股魔力,就算他想盡辦法放上一把小小的火,這裡大大小小的馬棚牛棚也燒不掉一根毫毛。以至於後來他甚至想到了一種在無罪的,不惹人生氣,不放火,不起訴的狀態下生活的可能性,並決心用和平的方式解決他的情感與社會道義之間的衝突。
沙多里斯在對家庭的忠誠和他自己對於公平和正義的感受的衝突中被割裂了。當他的忠誠遭到考驗時,他身上“善良,正義”好的一面本性戰勝了血統和家族中“邪惡,暴力”的一面。但是,懷揣正義的沙多里斯在背叛了父親,背叛了家庭之後,除了離開家逃到他所認識的懷有敵意的,敵對的世界中別無選擇。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雖然這個世界也意味著正派,體面和規矩生活,但是沒有人因為他選擇了正義,背叛了父親而接納他,歡迎他。
故事中的小沙多里斯最終逃離了他的家庭,逃離了他所摯愛的家人,也逃離了一直折磨著他的愧疚與良知。他的未來因為他的選擇變得不一樣。他覺醒了,故事結尾處,他看出“天馬上就要亮了,黑夜馬上要過去了。他從夜鶯的啼聲中辨得出來,何況太陽也就要出來了。” 等待他的是光明而充滿希望的新生活。“暮春之夜的這顆響亮的迫切的心,正在那裡急促,緊張的搏動,他連頭也不回地去了。” 至此,這個十歲小男孩終於完成了他從懵懂走向成熟的心路歷程。

作品賞析

主題

作者採用了第三人稱有限視角和全知視角,透過一個十歲孩子的所見所聞、所知所感帶領我們進入到舊南方的世界。這種敘事手法有效地突出了父親的形象,表達了孩子的內心矛盾。這種矛盾從本質上來說是自我和超我之間的博弈。弗洛伊德認為自我基本上是外部世界的代表,而超我則作為內部世界和本我的代表與自我形成對象。自我與超我之間的衝突最終將反映為現實的東西和心理的東西,外部世界和內部世界之間的懸殊差別。
當沙多里斯第一次見到德斯潘的大房子和莊園時,儘管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孩子,他依然試圖改變父親,阻止父親的暴力行為。這是一種全新的通過本能獲得的道德衝動。對於一個十歲的孩子來說,這個衝突讓人糊塗,讓人不安,讓人覺著可怕。然而,從長遠來看,它卻可能意味著解放。從某種意義上說,沙多里斯近乎福克納心目中的英雄。他一直以來都在忍受父親的壓制,卻依然能夠在內心深處保留對於尊嚴和人性的追求。在阻止父親燒少校家的馬棚這件事情上,沙多里斯做出了正確的選擇。他被忠於血統還是忠於道義的矛盾折磨得十分痛心。雖然表面看來他決心阻止父親是因為德斯潘少校家的房子讓他覺得美好,他很想留住這份平靜,但真正的原因是他內心深處自然向善的本性,他與生俱來的美好的人性。早在故事的第一幕阿伯納被控燒毀哈里斯先生家的馬棚時,他就已經有了說出事實真相的衝動。
當他的父親因為他的這個傾向而揍他,沙多里斯依然無法用言語表達自己內心深處的渴望,那時候的他還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就是真理和正義。和父親第一次見到德斯潘家的房子的時候,他以為脾氣暴躁的阿伯納終於會在這座大房子前卻步,不去招惹他們。他多么希望父親能夠感受到房子所散發出來的安寧和體面的氣息,多么希望父親受到這種他們從未體驗過的幸福生活的感染,從此改過自新,重新安排生活。“他先前乾那號事,可能也是身不由己,或許這一下就可以叫他改一改了。”然而,沙多里斯錯了,他的父親仿佛“已經憋著一腔凶焰惡氣”,最終還是讓他不得不直面毀滅與公平的抉擇。阿伯納因為冒犯了新的僱主德斯潘少校,再次準備放火燒上校家的馬棚以給這個過著舒適生活的高高在上的白人一個教訓的時候,沙多里斯終於無法忍受了,他不能眼睜睜地看父親再次犯錯,再次打碎他心中的關於安樂家園的夢想。他做出了一個他必須做出的選擇,為了道義,為了社會責任,他放棄了自己的血統。他掙脫了母親與姨媽的看管,跑去向德斯潘報信。他的這種行為也許會直接導致他父親的死亡,他十分清楚這種可能性。他甚至構想這一幕已經發生了,他已經開始為失去父親而悲傷。當槍聲響起,他一度認為由於自己報信導致了父親的死亡。
弗洛伊德認為作為圖騰的動物實際上是父親的替代品,而這就很好的揭示了通常禁忌會殺死圖騰動物,而這種殺戮通常又被哀悼的矛盾。這種模稜兩可的態度今天依然主宰著孩子們心中存在的父親情結。也主宰了此刻沙多里斯的心情。他依然愛著,或者他嘗試著去愛他的父親,至少他願意相信父親至少是勇敢的,並且執拗地認為他曾經參加過戰爭,並且是沙多里斯上校軍隊中一員。“他是好樣兒的”,然而他不知道父親在戰爭中並不是一名真正的士兵。“他爸爸根本不穿制服,根本不效忠於哪一個人,哪一支軍隊,哪一方政府,也根本不承認誰的權威: 他的爸爸去打仗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戰利品——繳獲敵人的也罷,自己打劫的也罷,反正在他看來都無所謂,壓根兒無所謂。
在小說《燒馬棚》中,不同性質的對立面被並置在一起了:堅毅和恍惚,堅持和放棄血緣關係,有美食卻得不到,一直在路上卻又不得不重回起點等。這些對立面的並置充分說明了孩子內心艱難痛苦的掙扎。而火的寓意正好卻是孩子為什麼有這樣痛苦掙扎的原因。父親為了維護其尊嚴的種種行為給孩子帶來了真正的痛苦。各種不同性質的對立面的並置深刻表現一個孩子要在家庭觀念、血緣關係和仁義、公道、正派等處世之規的衝突中作出正確的道德抉擇時何等艱難。
馬爾科姆·考利曾經在他的《福克納:約克納帕法的故事》中援引法國作家安德烈·紀德在《美國新小說家》的對話:“嚴格的說,福克納筆下的人物沒有一個是有靈魂的。”考利認為紀德的意思是,這些人物沒有一個是運用自覺選擇善惡的官能的。他們為某種內在的需要糾纏著,蠱惑著,驅趕著。這大概能夠解釋處於故事的核心位置的沙多里斯最終的選擇,但是我們依然可以說福克納最終關心的並非這個男孩。這絕不僅僅是一個道德說教的簡單故事。故事的作者試圖引領我們去思考另一個更為深刻的耐人尋味的主題:人類內心的古老真理以及它存在的真實性。

手法

小說以在雜貨店的聽證會開篇,引入沙多里斯的視角,向我們介紹了雜貨店和這場聽證會的起因——懷疑父親燒了哈里斯家的馬棚,接著我們便隨著他的所見、所感、所聞經歷了這場聽證會,體驗了他不得不面對撒謊作證時的緊張與不安。隨後我們便跟著他見證了搬家、搬家路上父子的對話、偏執暴躁的父親和德·斯班少校家的幾次交鋒、以及當父親又要燒德·斯班少校家的馬棚時他面臨選擇正義還是忠誠時的矛盾等一系列事件。人物——聚焦者的選擇在突出父親雖堅定、不屈不撓卻又暴戾、偏執、自私的性格方面更有說服力,而且不斷的心理描寫則讓讀者近距離的體驗到了孩子的矛盾與掙扎。
採用人物視角必然會涉及人物的感知、心理和意識形態等層面,因此人物視角也就透射出人物在一定敘事情境中的情感態度、價值取向等等。這篇小說也因採用人物視角,對孩子進行了持續不斷的內心觀察,這些心理描寫自然而又真切地傳達了孩子渴望安定平靜的生活卻又不得不面臨選擇“血”還是道義時的矛盾。小說對孩子的心理描寫除了兩處是借敘述者的介入表達外,其他都是內部聚焦,此時我們感受到的一切都是借人物的眼光、感受、思考來獲得的。第一次對孩子進行心理描寫是小說開頭在雜貨店的聽證會上:
他就是在那種絕望的心情下暗暗地想:那可是我們的仇人,是我們的!不光是他的,也是我的!他是我的爸爸啊!”
孩子不斷地向自己強調那是“我們的仇人”“他是我的爸爸”,可見此時孩子內心一直在掙扎,迫使自己選擇對血統對家庭的忠誠。治安官宣判他們一家要離開本地後,孩子坐在馬車上,看著漸漸消失的雜貨店、一大堆人,心想:
“永遠看不見了。他這該滿意了吧,他可不是已經……”
孩子雖然選擇了忠誠於父親,但內心對父親的做法還是不認同的。全篇小說沒有出現一個“矛盾”“掙扎”這些詞,然而通過這些心理描寫,卻能讓讀者近距離地體驗到孩子對父親複雜矛盾的心情。最後當孩子告發了父親孤獨無助地躲進樹林之後,突然叫出聲來:
“他是好樣兒的!”“好樣兒的!到底打過仗!不愧是沙多里斯上校的騎馬隊!”
背叛父親選擇道義之後,卻又自豪於父親的勇氣和魄力,此時再多的外在描述也沒有他內心的一句“他是好樣的”能更讓人體會到矛盾之深。孩子對安定平靜生活的渴望是通過兩處敘述者介入的心理描寫來傳達的。當孩子看到德·斯班少校的宅第時,“感到一陣欣喜”,然而其中的“原因他是無法組織成言語的,他還太小,還說不上來”,這時全知敘述者跳出來告訴我們,“其實這原因就是”:
“爸爸惹不了他們了。生活在這樣安寧而體面的世界裡的人,他別想去碰一碰;……這個安寧而體面的世界自有一股魔力,就算他想盡辦法放上一把小小的火,這裡大大小小的馬棚牛棚也決燒不掉一根毫毛。”
這裡作者巧妙運用了兒童視角的人為視角限制(因兒童的觀察力、思維力的不成熟),自然地進行了視角轉換,由第三者全知敘述者道出孩子的想法:他只是想過上安寧的生活,卻因為父親暴躁偏執的性格一家人不得不顛沛流離。這裡由第三者說出孩子的想法,要比直接由孩子的視角說出“爸爸惹不了他們了。我們可以在這過上安靜的日子了”(一個十歲的孩子完全有能力簡單地表達這種想法)更讓人震撼。因其視角的轉換,恰當地控制了讀者與小說人物的距離,讓讀者同情孩子的同時,更反感父親的自私。第三人稱有限視角和敘述者全知敘述視角的轉換,取得了讓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作者簡介

威廉·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美國小說家。出生於沒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在加拿大空軍中服役,戰後曾在大學肄業一年,1925年後專門從事創作。他被西方文學界視作“現代的經典作家”。共寫了19部長篇小說和70多篇短篇小說。其中絕大多數故事發生在虛構的約克納帕塔法縣,被稱為“約克納帕塔法世系”。這部世系主要寫該縣及傑弗遜鎮不同社會階層的若干家庭幾代人的故事。福克納1949年獲諾貝爾文學獎。
阿伯納最初並對沒有放棄對生活的幻想,只是希望能夠“換個農莊種一熟莊稼”,當女兒認為“這屋子只怕連豬也住不得”的時候,他勸他們“怎么住不得呢,你住著就喜歡了,包你不想再走了”。他也想讓家人從此就過上安穩日子,因此才一到新的地方就想著去主人家報到,因為“從明天起人家就要做我八個月的主子了,我想我總得先去找他說句話”。他也並非好吃懶做、遊手好閒之人,先不說在戰火紛飛的年代他如何東奔西突想辦法賺錢,即便是戰後不得不為地主家打工,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時,為了能生存下來,他也是“天邊剛剛吐出火紅的霞光,就已經在地里給騾子套犁了”。但是阿伯納的努力並沒有讓全家人過上好日子,辛苦勞動換來的是生活的日益窘迫,到最後全部家當只剩下一輛大車、一匹瘦騾、幾件舊家具,全家人吃的是冷菜冷飯,穿的是打補丁的衣服,阿伯納唯一的一件體面的黑禮服還來歷不明,就是地主家的黑奴也比他們穿得整齊。在白人地主看來,阿伯納“自出娘胎還不曾有過一百塊錢”,也“永遠休想有一百塊錢”,這樣無望的生活和一天天沉重的壓力讓阿伯納看不到一點曙光。
長期的飽受壓榨和社會地位的不平等,逐漸使得阿伯納內心產生了極大的不平衡,作為一個白人農民,在戰前他可能曾一度擁有自己的土地,甚至還有一兩個黑奴供差遣,此時卻淪落到和曾經的黑人奴隸共同勞動的局面。他開始意識到,在這樣的生存狀態下,自己永遠不可能擺脫被欺凌的命運,而且白人地主是不會對窮人心存憐惜的。他模糊地知道地主家的財富和體面生活全是通過剝削他人勞動換來,從前是剝削黑人奴隸,可是戰後蓄奴是違法的,就轉而剝削自己這些窮白人。所以當他走出德·斯班少校家的大宅子時,他再也壓制不了內心的怒火和不平,“那是汗水澆成的,黑鬼的汗水澆成的。也許他還嫌白得不夠,不大中意呢。也許他還想澆上點白人的汗水呢”。阿伯納內心的仇恨越積越深,但是他知道和有錢的地主比起來,他個人的力量實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因為“在他們的面前他只是一隻嗡嗡的黃蜂,大不了把人蜇一下罷了”。
由於敵我力量的懸殊,他不得不學會保護自己,他知道犧牲自己並不能換取鬥爭的勝利,所以他告誡兒子,“你得學著點兒。你得學會愛惜自己的血,要不你就會落得滴血不剩,無血可流。”他內心渴望保持最起碼尊嚴,並且想要體面地活著,所以在孩子的眼裡,當他們面對地主家的大宅子時,“這雪白的門也並沒有使爸爸的身影矮上三分,仿佛爸爸已經憋著一腔凶焰惡氣,把身子縮得不能再縮了,說什麼也不能再矮上一分一毫了。”處於這種心理狀態的阿伯納急需找到一個可以發泄的途徑。但是以阿伯納的社會地位而言,他受過教育的可能性非常小,更沒有機會接受任何一種革命思想的引導,對貧富不均的認識還處於最原始的階段,不懂什麼叫階級地位的差異,也不懂得採取其他的更為有效的手段來保護自己和家人,通過理性的反抗改變自己的命運。所以,當他再也無法承受戰爭帶來的殘疾的折磨和對殘酷的社會現實的仇恨時,阿伯納的個人尊嚴感和他血液中天生的破壞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激發,他想到了三十年前的夜裡,他賴以度過漫漫長夜的火,那是他最有力的武器,所以他選擇以縱火焚燒地主家馬棚的方式來實施報復,因為馬棚里儲存著農業社會繁衍發展所需的全部東西:勞動工具、牲口及種子,他覺得只有這樣才能在保護自己的同時達到打擊有錢的白人地主的效果,讓他們產生挫敗感。

沙多里斯

在福克納的神話中,若從精神境界來劃分,存在著兩個不同的世界: 一個是沙多里斯的世界,一個是斯諾普斯的世界。在他所有成功的作品中,他都細緻的發掘著這兩個世界,並對這兩個世界之間無可避免的衝突進行戲劇化的描述。這是一場帶著普遍意義的衝突。沙多里斯們按傳統精神行事,也就是說,他們本著道德上的責任感行事。他們代表了有生命力的道德——人道主義。從沙多里斯的觀點來看,反傳統的斯諾普斯們是不道德的。但是斯諾普斯們並不承認這個觀點;他們的行動只從私利出發,根本不管什麼道德上的責任。因此,他們是超道德的,他們代表了自然主義或獸行。沙多里斯與斯諾普斯的衝突,實質上是一場人道主義與自然主義之間的衝突。沙多里斯最終並沒有像哥哥一樣成為一個典型的斯諾普斯家族式的人物,而是成為了沙多里斯世界中的一員。他沒有服從古老的家族血統的呼喚,袒護父親的惡行,而是選擇了背叛血統,堅持正義。雖然他知道這會讓他的父親很失望。從他跑到得斯潘少校家通風報信,到他逃離他的親人,以及他對的生活中不斷反覆的搬家,燒馬棚和審判的循環的感到厭倦——他逃到了一個他本能的好像不僅接受而且相信其法律與規則的社會。沙多里斯幾乎是不知不覺地似乎厭倦了總在搬家的生活。因為搬家對於他們並非一段美好新生活的開始,他們每次搬遷都意味著要尋找新的安生之所。
因此,當他站在德斯潘少校家的大房子前,感受到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時,他也站在了一個新的理解世界和生活的邊緣。大房子的一切,它的裝飾,裡面的人,它所代表的安穩舒適的生活,都讓他嚮往。他這才知道原來人還可以這樣生活,生活還可以如此安寧,如此舒坦。原來生活並不像自己的父親和家人一樣整天處於不穩定和遷徙的狀態中。這座宅子讓他把爸爸忘了,也把心頭的恐懼和絕望全忘了,後來雖然又想起爸爸(爸爸並沒有停下腳步),那恐懼和絕望的感覺卻又不再了。因為,像眼前這樣的一座宅第,他還從來沒有見過。大得真像官邸呢——他暗暗想著,心裡不覺頓時安定起來,感到一陣欣喜,爸爸惹不了他們了。生活在這樣安寧而體面的世界裡的人,他別想去碰一碰; 在他們的面前,他只是一隻嗡嗡的黃蜂,大不了把人蟄一下罷了。這個安寧而體面的世界自有一股魔力,就算他想盡辦法放上一把小小的火,這裡大大小小的馬棚牛棚也燒不掉一根毫毛。以至於後來他甚至想到了一種在無罪的,不惹人生氣,不放火,不起訴的狀態下生活的可能性,並決心用和平的方式解決他的情感與社會道義之間的衝突。
沙多里斯在對家庭的忠誠和他自己對於公平和正義的感受的衝突中被割裂了。當他的忠誠遭到考驗時,他身上“善良,正義”好的一面本性戰勝了血統和家族中“邪惡,暴力”的一面。但是,懷揣正義的沙多里斯在背叛了父親,背叛了家庭之後,除了離開家逃到他所認識的懷有敵意的,敵對的世界中別無選擇。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雖然這個世界也意味著正派,體面和規矩生活,但是沒有人因為他選擇了正義,背叛了父親而接納他,歡迎他。
故事中的小沙多里斯最終逃離了他的家庭,逃離了他所摯愛的家人,也逃離了一直折磨著他的愧疚與良知。他的未來因為他的選擇變得不一樣。他覺醒了,故事結尾處,他看出“天馬上就要亮了,黑夜馬上要過去了。他從夜鶯的啼聲中辨得出來,何況太陽也就要出來了。” 等待他的是光明而充滿希望的新生活。“暮春之夜的這顆響亮的迫切的心,正在那裡急促,緊張的搏動,他連頭也不回地去了。” 至此,這個十歲小男孩終於完成了他從懵懂走向成熟的心路歷程。

作品賞析

主題

作者採用了第三人稱有限視角和全知視角,透過一個十歲孩子的所見所聞、所知所感帶領我們進入到舊南方的世界。這種敘事手法有效地突出了父親的形象,表達了孩子的內心矛盾。這種矛盾從本質上來說是自我和超我之間的博弈。弗洛伊德認為自我基本上是外部世界的代表,而超我則作為內部世界和本我的代表與自我形成對象。自我與超我之間的衝突最終將反映為現實的東西和心理的東西,外部世界和內部世界之間的懸殊差別。
當沙多里斯第一次見到德斯潘的大房子和莊園時,儘管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孩子,他依然試圖改變父親,阻止父親的暴力行為。這是一種全新的通過本能獲得的道德衝動。對於一個十歲的孩子來說,這個衝突讓人糊塗,讓人不安,讓人覺著可怕。然而,從長遠來看,它卻可能意味著解放。從某種意義上說,沙多里斯近乎福克納心目中的英雄。他一直以來都在忍受父親的壓制,卻依然能夠在內心深處保留對於尊嚴和人性的追求。在阻止父親燒少校家的馬棚這件事情上,沙多里斯做出了正確的選擇。他被忠於血統還是忠於道義的矛盾折磨得十分痛心。雖然表面看來他決心阻止父親是因為德斯潘少校家的房子讓他覺得美好,他很想留住這份平靜,但真正的原因是他內心深處自然向善的本性,他與生俱來的美好的人性。早在故事的第一幕阿伯納被控燒毀哈里斯先生家的馬棚時,他就已經有了說出事實真相的衝動。
當他的父親因為他的這個傾向而揍他,沙多里斯依然無法用言語表達自己內心深處的渴望,那時候的他還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就是真理和正義。和父親第一次見到德斯潘家的房子的時候,他以為脾氣暴躁的阿伯納終於會在這座大房子前卻步,不去招惹他們。他多么希望父親能夠感受到房子所散發出來的安寧和體面的氣息,多么希望父親受到這種他們從未體驗過的幸福生活的感染,從此改過自新,重新安排生活。“他先前乾那號事,可能也是身不由己,或許這一下就可以叫他改一改了。”然而,沙多里斯錯了,他的父親仿佛“已經憋著一腔凶焰惡氣”,最終還是讓他不得不直面毀滅與公平的抉擇。阿伯納因為冒犯了新的僱主德斯潘少校,再次準備放火燒上校家的馬棚以給這個過著舒適生活的高高在上的白人一個教訓的時候,沙多里斯終於無法忍受了,他不能眼睜睜地看父親再次犯錯,再次打碎他心中的關於安樂家園的夢想。他做出了一個他必須做出的選擇,為了道義,為了社會責任,他放棄了自己的血統。他掙脫了母親與姨媽的看管,跑去向德斯潘報信。他的這種行為也許會直接導致他父親的死亡,他十分清楚這種可能性。他甚至構想這一幕已經發生了,他已經開始為失去父親而悲傷。當槍聲響起,他一度認為由於自己報信導致了父親的死亡。
弗洛伊德認為作為圖騰的動物實際上是父親的替代品,而這就很好的揭示了通常禁忌會殺死圖騰動物,而這種殺戮通常又被哀悼的矛盾。這種模稜兩可的態度今天依然主宰著孩子們心中存在的父親情結。也主宰了此刻沙多里斯的心情。他依然愛著,或者他嘗試著去愛他的父親,至少他願意相信父親至少是勇敢的,並且執拗地認為他曾經參加過戰爭,並且是沙多里斯上校軍隊中一員。“他是好樣兒的”,然而他不知道父親在戰爭中並不是一名真正的士兵。“他爸爸根本不穿制服,根本不效忠於哪一個人,哪一支軍隊,哪一方政府,也根本不承認誰的權威: 他的爸爸去打仗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戰利品——繳獲敵人的也罷,自己打劫的也罷,反正在他看來都無所謂,壓根兒無所謂。
在小說《燒馬棚》中,不同性質的對立面被並置在一起了:堅毅和恍惚,堅持和放棄血緣關係,有美食卻得不到,一直在路上卻又不得不重回起點等。這些對立面的並置充分說明了孩子內心艱難痛苦的掙扎。而火的寓意正好卻是孩子為什麼有這樣痛苦掙扎的原因。父親為了維護其尊嚴的種種行為給孩子帶來了真正的痛苦。各種不同性質的對立面的並置深刻表現一個孩子要在家庭觀念、血緣關係和仁義、公道、正派等處世之規的衝突中作出正確的道德抉擇時何等艱難。
馬爾科姆·考利曾經在他的《福克納:約克納帕法的故事》中援引法國作家安德烈·紀德在《美國新小說家》的對話:“嚴格的說,福克納筆下的人物沒有一個是有靈魂的。”考利認為紀德的意思是,這些人物沒有一個是運用自覺選擇善惡的官能的。他們為某種內在的需要糾纏著,蠱惑著,驅趕著。這大概能夠解釋處於故事的核心位置的沙多里斯最終的選擇,但是我們依然可以說福克納最終關心的並非這個男孩。這絕不僅僅是一個道德說教的簡單故事。故事的作者試圖引領我們去思考另一個更為深刻的耐人尋味的主題:人類內心的古老真理以及它存在的真實性。

手法

小說以在雜貨店的聽證會開篇,引入沙多里斯的視角,向我們介紹了雜貨店和這場聽證會的起因——懷疑父親燒了哈里斯家的馬棚,接著我們便隨著他的所見、所感、所聞經歷了這場聽證會,體驗了他不得不面對撒謊作證時的緊張與不安。隨後我們便跟著他見證了搬家、搬家路上父子的對話、偏執暴躁的父親和德·斯班少校家的幾次交鋒、以及當父親又要燒德·斯班少校家的馬棚時他面臨選擇正義還是忠誠時的矛盾等一系列事件。人物——聚焦者的選擇在突出父親雖堅定、不屈不撓卻又暴戾、偏執、自私的性格方面更有說服力,而且不斷的心理描寫則讓讀者近距離的體驗到了孩子的矛盾與掙扎。
採用人物視角必然會涉及人物的感知、心理和意識形態等層面,因此人物視角也就透射出人物在一定敘事情境中的情感態度、價值取向等等。這篇小說也因採用人物視角,對孩子進行了持續不斷的內心觀察,這些心理描寫自然而又真切地傳達了孩子渴望安定平靜的生活卻又不得不面臨選擇“血”還是道義時的矛盾。小說對孩子的心理描寫除了兩處是借敘述者的介入表達外,其他都是內部聚焦,此時我們感受到的一切都是借人物的眼光、感受、思考來獲得的。第一次對孩子進行心理描寫是小說開頭在雜貨店的聽證會上:
他就是在那種絕望的心情下暗暗地想:那可是我們的仇人,是我們的!不光是他的,也是我的!他是我的爸爸啊!”
孩子不斷地向自己強調那是“我們的仇人”“他是我的爸爸”,可見此時孩子內心一直在掙扎,迫使自己選擇對血統對家庭的忠誠。治安官宣判他們一家要離開本地後,孩子坐在馬車上,看著漸漸消失的雜貨店、一大堆人,心想:
“永遠看不見了。他這該滿意了吧,他可不是已經……”
孩子雖然選擇了忠誠於父親,但內心對父親的做法還是不認同的。全篇小說沒有出現一個“矛盾”“掙扎”這些詞,然而通過這些心理描寫,卻能讓讀者近距離地體驗到孩子對父親複雜矛盾的心情。最後當孩子告發了父親孤獨無助地躲進樹林之後,突然叫出聲來:
“他是好樣兒的!”“好樣兒的!到底打過仗!不愧是沙多里斯上校的騎馬隊!”
背叛父親選擇道義之後,卻又自豪於父親的勇氣和魄力,此時再多的外在描述也沒有他內心的一句“他是好樣的”能更讓人體會到矛盾之深。孩子對安定平靜生活的渴望是通過兩處敘述者介入的心理描寫來傳達的。當孩子看到德·斯班少校的宅第時,“感到一陣欣喜”,然而其中的“原因他是無法組織成言語的,他還太小,還說不上來”,這時全知敘述者跳出來告訴我們,“其實這原因就是”:
“爸爸惹不了他們了。生活在這樣安寧而體面的世界裡的人,他別想去碰一碰;……這個安寧而體面的世界自有一股魔力,就算他想盡辦法放上一把小小的火,這裡大大小小的馬棚牛棚也決燒不掉一根毫毛。”
這裡作者巧妙運用了兒童視角的人為視角限制(因兒童的觀察力、思維力的不成熟),自然地進行了視角轉換,由第三者全知敘述者道出孩子的想法:他只是想過上安寧的生活,卻因為父親暴躁偏執的性格一家人不得不顛沛流離。這裡由第三者說出孩子的想法,要比直接由孩子的視角說出“爸爸惹不了他們了。我們可以在這過上安靜的日子了”(一個十歲的孩子完全有能力簡單地表達這種想法)更讓人震撼。因其視角的轉換,恰當地控制了讀者與小說人物的距離,讓讀者同情孩子的同時,更反感父親的自私。第三人稱有限視角和敘述者全知敘述視角的轉換,取得了讓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作者簡介

威廉·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美國小說家。出生於沒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在加拿大空軍中服役,戰後曾在大學肄業一年,1925年後專門從事創作。他被西方文學界視作“現代的經典作家”。共寫了19部長篇小說和70多篇短篇小說。其中絕大多數故事發生在虛構的約克納帕塔法縣,被稱為“約克納帕塔法世系”。這部世系主要寫該縣及傑弗遜鎮不同社會階層的若干家庭幾代人的故事。福克納1949年獲諾貝爾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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